2009年12月20日 星期日

回歸十年:澳門的新衣

作者/葉蔭聰

前陣子,張炳良在一篇文章中說,香港人自八十年代以來,一直抱着「不變」來應對變化。如果張炳良是對的,這可能是澳門與香港最大的分別。在回到祖國的旅途上,澳門人有什麼「不變」的過去可以守護着呢?沒有,儘管《中葡聯合聲明》一樣也有「不變」二字,但這兩個字背後的空洞,在回歸十年後的今天回望,看得更清楚。「澳門街」的身分,仿如一個無法為自己解說的啞孩子,當然,即使能說,也好像沒有人願意聆聽。

回歸前望變多於不變

回歸前的澳門人期望「變」,多於「不變」。那段黑幫暴力仇殺日子,大家只想早點過去。坊間當時有一個無法確證的說法:好些江湖中人覺得,回歸後是另一個世界,恩怨情仇最好在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前算清楚。回歸前幾天,街上竟然有被棄置的槍械與利器,棄械投降,迎接未來。

葡萄牙人留下來的東西呢?澳門沒有彭定康,也沒有半個衛奕信、尤德,更不要說麥理浩了。回歸前,許多人在猜,究竟葡萄牙人會留下多少儲備或債務?不出所料,最後一任總督韋奇立還鬧出連歐洲人也覺面目無光的醜聞,他私下撥走了五千萬公帑到自己名下的基金會。至於回歸前葡澳政府花大錢修復的歐式歴史建築,以及不斷興建的標誌中葡友誼雕塑,華人社會只覺得是乘回歸的「刮籠」之舉。今天,香港人羡慕澳門的文化保育,澳門人自豪地笑了,但笑容背後有抹不去的種種歷史反諷。

回歸後的開始幾年,真有點重新做人的感覺,一切好像由「零點」開始。當時香港的董建華已碰得焦頭爛額,澳門的何厚鏵卻民望日隆。之前的黑幫仇殺戛然而止,經濟亦開始好轉。我每個月由香港回澳門探親,好像在做民意調查一樣,從家人及朋友口中大概感受到這種變化。不過,隨着歐文龍貪污案的爆發,我亦強烈感受到澳門人對何厚鏵的憤恨與日俱增。

說是重新做人其實也不全對,澳門始終要帶着殖民印記,走進不可知的未來。二○○二年,澳門開放賭權,引入更多來自外地的賭場經營者;二○○五年,澳門的歷史城區申報成為「世界文化遺產」。SARS後,中國進一步開放旅客來港澳,一下子把澳門這兩個大轉變串連起來,為小城披上兩件互不搭配的外衣。既要「東方拉斯維加斯」,卻又是個「歷史名城」。更荒謬的是,兩件外衣皆是依照回歸前澳門某些形象變出來,只是顏色與尺寸實在有點誇張。

回歸後的今天,澳門人穿起這兩件外衣,的確神氣不少。香港人還應該記得,今年初「泰國包機事件」中,一名澳門男子在機場大聲揶揄香港政府的無能,弄得港人面目無光。澳門人多年來在大香港主義的陰影下,好像吐氣揚眉。不過,新的外衣是否足夠?穿得是否舒服?這些問題幾年前還可能是無關宏旨,不過,現在則一步一步迫在眉睫。

兩件外衣都不是從天掉下來的,負責剪裁卻不是澳門人。我們有理由相信,北京政府在這方面花了不少心思。申報「世遺」就只有北京政府才有資格,至於賭權開放,現在大家也知道,幾乎是北京的佈局。去年夏天,美國傳媒報道,金沙賭場老闆阿德爾森(Sheldon Adelson)在一宗民事官司中透露,二○○一年,北京政府因為申辦奧運所以要找他幫忙,希望他利用美國的政商關係,阻止美國國會通過反對北京申奧的決議,故此,主動邀請他老人家來澳門辦賭場,而且,還保證開放國內居民來澳簽證。

貪腐與GDP 齊升

一國兩制中的「一國」總是較大,只要看一下擋在東望洋燈塔前的中聯辦大樓,看一下「國家安全法」如何順利在澳門通過,便可略知一二了。換個角度,也算是北京給澳人的「甜頭」吧!只是,甜中帶着百般滋味,尤其在歐文龍及抽水哥的槍聲之後。在金光燦爛中,所有人也發現,許多由葡萄牙人遺下的爛攤子並沒有解決,反而弄得更大一點。以前葡澳政府的貪污規模可能小,許多人都視作平常,但回歸十年,貪腐跟GDP 一起增長,其根源之一的批地問題,仍然沒有一個起碼的公平透明的制度。澳門人每次在電視機前看陳水扁貪腐案新聞時,總會嘲笑這個總統太窩囊,偌大的一個總統貪污來的錢,竟及不上澳門小小的一個運輸工務司。何厚鏵現在市民眼中,有點像當年韋奇立(如今看來,韋奇立實在太小兒科),大家都在猜度,何的金庫在哪裏?有多少個億?而且,他比韋奇立高明,一切都是「合法」的。

特首接力賽小圈子選舉都不如

十年後的今天,北京很放心,回歸大局沒有敗亡,然而,終究無法回到十年前的「零點」。崔世安上任,讓人覺得連「小圈子選舉」也不如,特首更替像個接力賽,由何家交到崔家。不過,這回旁觀的看客不會再吶喊助威熱切期待,小市民都有點「睇你點死」的犬儒。不過,崔世安似乎沒有多少危機感,竟然連體制內小小制衡聲音的審計長也要撤換掉,也許他實在太念茲在茲當年被揭東亞運嚴重超支的醜事。

回歸十年,澳門不是沒有反對聲音,今年的立法會選舉也看到民主派有少許壯大,但小城總脫不掉「順民」的形象。事實上,澳門的制度設計早已埋下伏線,令人不要有太大期望。許多香港人可能不知,澳門的基本法中並沒有邁向普選的許諾。

令人最納悶的,倒不是沒有政治許諾,我甚至覺得,澳門政治有它有趣的地方。令人鬱悶的地方,反而是北京政府,佔了便宜還賣乖。繼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讚揚澳門「三權合作」後,政治局常委兼人大委員長吳邦國說,高度讚揚澳門的回歸經驗,即所謂「不把矛盾和問題簡單政治化」。話雖說給香港聽,但澳門人聽在耳裏該如何反應?像個乖孩子滿心歡喜?還是啞子吃黃連?

回歸路途上,除了小部分土生葡人外,沒有多少華人會懷念葡澳政府,不過,許多人卻懷念舊日寧靜的「澳門街」。不過,那是回不去的地方,世間的事真的沒有那麼「簡單」,誰又願意脫去回歸後披上的新衣呢?不過,往後的十年,不該再是炫耀新衣的派對時間,而是時候檢視一下自己荏弱的身體。

原文刊於2009.12.20《明報》「星期日生活」。

2009年12月14日 星期一

特‧區‧公‧司

澳門正報 14.12.2009 東方生

特區十年成就,主在經濟,除此之外,很少人再能講出與經濟無關的成就了(十五年免費教育亦是無財不行)。

正因特區十年經濟發展成績斐然,所以特區政府很多不足之處就容易被善良的澳門居民包容,財古來已可通神,現今更可消弭民怨。

說特區政府十年成就,倒不如說特區公司十年業績,因為特區領導人這十年似在經營一間公司,多過執政一個政府。

私人公司與政府的分別,在於私人公司由一個老板話事,一切以老板意見為依歸,公司縱有章程規則,位階也不會高於長官意志,老板所作所為不需有監管,亦無從監管。

難得的是市民也落力配合演出這「特區公司」的好戲,甘做一個旁觀者,又或懷抱「小股東」心態,只要公司業績好,年年有糖派,歲歲有錢分,哪須理會公司是否「三公一廉」與各級主管領導工作表現。

是形勢比人強還是甘心情願做「旁觀者」,都是市民放棄了自己的權利,放棄追求生活在一個民主開放公平公義的社會的權利,只滿足小恩小惠的「分紅」!

「特區公司」之作為「公司」,是她行為模式不需如「政府」般法治行先,經典莫如「五一槍聲」與「醫院失嬰」,雖然坊間傳聞種種,但從未見政府有正式交代,如政府真如傳聞般與受害人「私了」,制度與法律對這個政府來說,就並非至高無上了,這樣的公司型政府在幹好事時確是「方便行事」,幹壞事時便有「空子可鑽」,所以法律滯後除了法律人才不足外,也關乎主事者的心態。

說特區是公司,不單是她的行為模式與處事作風,還有她的存續,都似由一個集團管理,市民無從參與,政府換屆亦即公司換了C‧E‧O吧了。

2009年12月12日 星期六

新政府人事安排惹市民抨擊 執政團隊質劣疑慮揮之不去

訊報 4-12-2009

越近「十年區慶」,不只喜事重重,連一向議而不決、決而不行的特區政府,也似有遲來而曇花一現的「勵精圖治」景象。特區的政治生活,更是熱鬧非常。

  第三屆特區政府的「管治班子」名單,在社會上劣評如潮。令引退的審計長胡裡胡塗成了「人民英雄」之後,另一重要名單,第三屆政府行政會委員名單公佈後,對這份所謂「三進三出」的「超保守」名單,社會已無餘力再議。

  行政會乃行政長官 的最緊密「決策夥伴」,理論上,其成員除了要有相當的政治份量之外,更須有遠大廣闊的政治視野和特區社會利益的全局意識,可是,行政會七位舊人,在過去十年或五年的工作表現,尤其是陳麗敏,公眾已有目共睹,難寄厚望,而新進「權力核心」的三人,除了陳明金,從其餘二人在任命公佈後的感言可知,如此結構的行政會,根本無法改善官民關係,無法提高下層特區政府 的決策質素和管理水平。以專業人士自詡的行政會新貴黃如楷說:「會盡力透過自身熟悉的建築範疇,為行政會多提專業意見。」另一強調自己來自基層的何雪卿則話:「期望將來未能將廣大居民的所思所想帶入行政會」。兩位「權力核心」的思維何其落後,目光何其狹隘。建築界的利益,肯定只是小局利益,而且亦肯定彼等的利益從來不缺乏反映、表達、維護、爭取的渠道;在通過包括互聯網在內的各種新舊媒體,以及大大小小的社會行動反映,難道十年來,閉門造車的行政會對基層群眾的訴求和怨氣均一無所知?而有賴何雪卿「帶進行政會」?簡直就是笑話。

  且看「出身草莽」的陳明金如是說:「特區政府依法施政離不開行政和立法的互動,在這個前提之下,凡事以澳門的整體利益為重,出於公心,以澳門大多數人的利益為前提,本落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全力以赴,相信一定會做好行政會委員的工作。」如果陳明金不是照本宣料,則其政治靈性,確令人刮目相看。五年後以年富力強的五十二之齡問鼎第四任行政長官寶座,實不足為奇;即使陳明金只是按其「智囊」所予「貓紙」行事,陳氏能過濾後而「照單全收」,亦見其政治悟性矣。特區政府若能將陳氏「身邊高手」收為己用,就不至現在大慶當前、中央力挺,卻依然患得患失、動輒得咎的田地。

  此時此刻,公立的澳門大學屬下的澳門研究中心,竟然公佈下屆特區政府「領導班子」任命的滿意度調查結果,據稱有百分之七點六受訪者給予十分滿分,而同時有百分之六點四給予最低的零分 。由於並不了解這類電話訪問調查的內容的引導性,我們無法判斷這次「民意調查」結果的可信性和可靠性。表面看來,「滿分」高於「零分」超過一個百分點,結論應該是「群眾滿意」,其為候任行政長官疏導政治壓力的用意彰彰甚明。澳門研究中心將「政治考慮」滲入「學術研究」,在澳門只是義或利之所在。但負責是次「民調」的林廣志、余永逸,卻選擇在此時公佈結果,讓「別有用心者」有機在「零分」問題上大做文章,對候任行政長官而言是幫倒忙。我們提過,「公道不在人心、是非只在時勢」、「黯然離席」的審計長蔡美莉的「教訓」,陳、余兩人似未記取。

  第三屆特區政府主要官員的人事安排惡評未息之際,當事人的蔡美莉「現身說法」,聲言「行政長官十分支持審計署的工作,從沒對審計署施以壓力」。「人民英雄」親自剖白,謙稱對群眾支持「受寵若驚」,可見蔡美莉乃「識時務者」,「民意」欲將其「送上不歸路」,看來事與願違。蔡美莉為人事安排爭執的當事人,其公開表態的可能作用有二。一是有誰比蔡更有說服力為新、舊「老細」解套,平息洶湧群情;二是表明「澳門良心」實非其所願所要,只是陰差陽錯的一場誤會,以換回自己一嘗「繼續服務政府」的心願。這,就是政治。

  中央政府「有條件批准」特區政府填海造地三點五平方公里,這份大禮惠及新、舊行政長官,為民望聲望雙雙走勢低迷的候任行政長官打打氣之意甚濃,如何妥善規劃、合理利用這些土地,既考驗崔世安的管治能力,也是崔氏在中央政府的政治信任上的試金石。崔應當好自為之。

  行政會委員梁維特那句「不懷疑、不糾纏、不滑坡、不內耗」,讓人噴飯。這「四不」,梁委員自己做到就好了,若要求群眾如此,則一要有社會公平正義,二要政府體恤民命,三要政治人物及公職人員以身作則。敢問「一手官印、一手算盤」的公職人員,澳門特區離這些文明價值還有多遠?這,又是政治。

2009年11月24日 星期二

做好本份?冇得留低

選自正報 2009-11-23 東方生

下任特首崔世安競選時所提的「承傳創新」,看來真只是一個口號,因為快將公布的下任特區政府主要官員名單,舊人幾全部留任,只個別官員職位調動而已,但最獲市民認同工作表現的審計長蔡美莉卻「冇得留低」!

據消息指崔世安已將下任特區主要官員名單報呈中央,國務院本月底前將會正式通過及公布。

若消息不差的話,崔世安政府與何厚鏵政府主要官員都是百分九十九同一班人,只張裕接任了崔留下來的社會文化司司長職位,而剛升為中級法院院長的馮文莊則接掌廉政公署,僅此職位調動而已,崔政府傳承則十足耳,看來卻難以創新!

何解?因為主要官員都獲留任,他們的思維不會因換了一個新特首,就有了很大變化,仍沿習過去的舊思維及行為模式,又可創新到那裡?雖知崔世安也是何政府的「舊人」。

這份主要官員名單看來並不能滿足求變的民意,「崔政府」就等如「何政府」,只特首再不是一個強人罷了!

崔世安全盤接收了何厚鏵的班底,卻偏偏剔除審計長蔡美莉於門外,令人有庸官劣吏易當,稍為做好本份的官員卻遭排斥之感。

蔡美莉「冇得留低」,其實早有端倪,有官委議員剛新官上任即向審計署發炮,便可看出蔡的官位不穩,因為官委議員狂插一個政府部門是前所未有的,不是早知道你已「貶為庶人」,又怎會出言冒犯,而蔡在接受記者訪問時更拋下了一句:「希望下屆審計長能堅持法律賦予審計長的權限,認真堅持地為特區服務。」,正就是蔡美莉的謝幕詞。

審計署長是「三煞位」,若做足本份,自然得罪人多,尤其那年的「東亞運」審計報告,更可能是「惹禍上身」之作,不是嗎?還記得報告一出,有關最高負責官員不是向市民道歉,承諾檢討,而是反唇相稽,斥審計斷章取義,誤導市民,一副傲慢態度。

到了肯認「有錯、有漏、有疏忽時」,已是黃袍加身的新主了,臥榻之側,又豈容他人鼾睡?

蔡美莉出局實是意料中事。不信?月底便有分曉。

2009年11月21日 星期六

安老是一門大學問

選自華僑報-不華之論-陸天 2009-11-22

一名獨居老翁的住所昨晚發生火警,逾百名同樓住客慌忙逃生,一名女學生更險些遭遇不測。筆者認為由此可知,安老是一門大學問。
 很多社會人士要求政府制訂安老政策。其實這裡所說的「安老」,不過是習慣的說法。現在世界各國頂多可以做到「養老」這個層次,能夠使到老年人衣食無憂而已,並非安老。但這無可厚非,皆因自古以來,安老都很難做到。
 古人云:「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
 古人認為只做到「養老」這個層次,不能算是孝。因此,「安老」除了能養之外,還需要使長者得到尊重和關心。可是,從昨日那宗火警看來,要做到「關心」已經很難了。
 近日寒流來襲,氣溫驟降,風高物燥,對老年人的健康造成嚴重威脅。與家人同住者,還可以得到多一點關心,免卻遭到一些對生命安全的威脅,但獨居老人則沒有這樣幸運了。
 經歷過抗戰和內戰歲月的老年人,絕大多數都知慳識儉,家裡的東西雖然已經殘舊,甚至不能使用了,但都不肯丟掉。有些更愛把別人棄置在街上的東西拿回家「備用」——實際上可能從來用不上,以致家中堆滿雜物。由於人年紀大了,平衡能力會下降,加上骨頭鬆脆,是故老年人不但容易跌倒,且往往一跌便遺患無窮。而家中堆滿雜物,不但容易將老年人絆倒,且容易引發意外,但誰來關心?
 特區政府現在有錢了,不能只滿足於可以做到「養老」,更應嘗試去做「安享晚年」這個大課題,這個課題的第一道應該是「獨居老人」。

澳門:主教關注政府內部貪污問題

2009-11-20 | MA08224 | 742 字

【天亞社.澳門訊】最近一項民意調查顯示,澳門居民最關注日益惡化的貪污情況。為此澳門教區主教正試圖接觸天主教徒政府官員,籲請他們對抗貪污問題。

天主教澳門高等校際學院的季度民意調查發現,近三分一受訪者認為,貪污問題在過去十年不斷惡化。

這份《澳門生活質素報告》特別就居民對澳門回歸十年的看法進行調查,受訪者對十五個範疇作出回應,其中對政府的貪污程度感到最為不滿,其次是失業問題。有百分之廿六受訪者認為,目前的失業情況比十年前更嚴重。

澳門教區黎鴻昇主教對天亞社說,他準備接觸信奉天主教的高層官員,表達教會的關注,因為他們是參與公共決策及負責制訂政策者。

他又說,他會指示堂區、教理班及教會學校,加強對天主教社會訓導的講授。

民意調查研究主持人李察.威菲(Richard Whitfield)教授對天亞社說,澳門政府需要注意社會大眾對政府運作公開及具透明度的要求,加強調查、檢控貪污的指控,並教育市民和官員廉潔的重要。

澳門近年曾發生重大貪污案件。今年四月,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因在任內收受澳門幣八億四百萬元(一百零二萬美元)賄款,被判處廿七年監禁。

傳媒也曾報道當局在多宗公共項目及批出土地時,涉嫌向商業集團輸送利益。

由澳門天主教教友協進會出版的《澳門觀察報》在十一月八日一期,亦討論一宗備受爭議的土地交易。

該周報指出,這幅位於氹仔、面積四十四萬多平方米的土地,在十月未經公開投標的情況,僅以澳門幣廿九億多元批予一間非持有博彩經營權的公司。與此相比,去年兩幅並非位於黃金地段、合共四千七百多平方米的土地,共拍賣得澳門幣十四億一千萬元。

周報社長兼立法議員陳偉智於十一月十二日,聯同幾位議員提出動議,要求就該幅有爭議土地舉行聽證會,但動議最終遭到否決。

本身是天主教徒的陳偉智對天亞社說,他將於十二月二十日澳門從葡萄牙回歸中國十周年當天,舉辦反貪污遊行。

【完】(天亞社英文新聞見MA08224.1576期11月17日)

2009年11月18日 星期三

林玉鳳指行政法務工作未如人意 盼新政府上任後快馬加鞭

小評:網上有人說,林玉鳯直指行政法務司陳麗敏的過失,這些其實幾乎是人所共知的問題,但是,以林小姐在社團陣營中的份量,特別挑出陳麗敏來批評,應有所指。各位不妨看一下是否有後續發展。

《華僑報》2009 年 11 月 15 日

【專訪】澳大助理教授林玉鳳指出,回歸十年間行政法務範疇的工作成效不但未順應民意訴求,且嚴重妨礙社會發展與和諧,希望新一屆政府加大人力物力準備,一履新後快馬加鞭,搶回失去的時間,推動行政法務領域工作跟上時代步伐。

 林玉鳳表示,回歸十年來,各相關領域的工作雖然不能說十全十美,但多數領域的工作不致於嚴重妨礙社會整體發展或進步。但唯獨行政法務領域的工作不但不符合社會民意需求,且還妨礙了社會和諧、社會發展。

 她特別指出,治安、經濟、工務、社會文化領域的事務既受領導能力的制約,還要受到周邊或外來因素的制約。但唯獨行政法務工作基本上不受外因的影響,成效卻偏偏又是最不如人意的。

 林玉鳳表示,在行政方面,行政改革的路線圖如今又如何呢?改革了十年,整體行政效率符合市民需求嗎?沒有,尤其是公務員隊伍的士氣,一落千丈,回歸十年間也出現了公務員數度上街遊行的事件。公務員的士氣,對特區政府形象、效率至關重要,對服務市民的成效也關係密切。

 在法務方面,回歸十年中文的法律地位又有真正得到落實嗎?尤其是法庭的審案工作,不懂葡文的當事人卻要被迫接受葡語、葡文的聆訊。法庭行文字字要嚴謹,不懂葡語之當事者要求用中文是天經地義且合法合理的,但卻得不到尊重。

 她特別指出,中文能否真正發揮應有的官方語言的作用,還屬於主權的問題,是一個嚴肅的政治問題。

 林玉鳳強調,社會各界對行政法務工作成效嚴重不滿是不爭的事實。希望新一屆特區政府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要做好人力物力資源準備,一旦履新就要快馬加鞭地推動嚴重滯後的行政法務工作趕上社會及時代所要求的步伐。

學社三子豎牌求特首交代歐案責任

《正報》,11月19日

議員吳國昌、區錦新和陳偉智指澳門特區十年施政遠離公平公正民主廉潔,認為行政長官應該接受提問,作公開交代。

十年施政遠離公平廉潔

吳國昌等三位議員昨天下午在行政長官何厚鏵到立法會作二OO九年度政府工作總結及二O一O年財政年度預算安排之前,在座位上豎立標語牌,促請何厚鏵就歐文龍案件中的責任作交代。

他們在新聞稿上表示,澳門特區成立之前,澳門深受治安不靖、經濟萎縮的困擾,然而社會各界充滿期待,希望建立公平公開公正民主廉潔的特區。

他們說,特區成立以來,在中央政府的支援下,治安不靖、經濟萎縮的問題獲得解決,並且憑內地來澳遊客的高速增長,以博彩業為龍頭,創造了澳門前所未有的經濟繁榮。行政長官下決心推行十五年免費教育,亦誠屬應記一功的德政。可是,外勞黑工泛濫令大多數本地居民不能分享經濟成果;多年停建公共房屋更令住屋問題水深火熱。行政長官始終不肯提出推動民主政制的法案,以致政制發展侷促不前,令高官缺乏制衡監督。在小圈子選特首的制度之下,官商勾結利益輸送日益猖獗。

他們說,十年來,儘管特區政府主要官員一再出現施政錯漏,卻一直未見實行高官問責。事實上。前運輸工務司司長鉅額貪腐案,已證實特區重大公共工程和批地,存在官商勾結,而涉案的工程和批地項目,均須由行政長官親自准許。可是,歐案揭發及審結之後,行政長官本身的責任問題未有交代。行政長官本身承受不住高官問責的要求,其身不正,因而自上而下的高官問責也沒有實行。

他們說,現屆行政長官任期將在一個月後屆滿,但行政長官在一系列涉歐案貪腐項目行使審批權力的責任問題,前社會文化司司長當年審批東亞運組委會一再增資,涉嫌監管失職縱容浪費,並且維護歷史文化景觀不力,致大三巴、松山燈塔、主教山等景觀均被破壞的責任問題,乃至最近現任運輸工務司司長以不足三十億元賤價批出金光大道價值千億元以上的四十四萬平方公尺土地的責任問題,全都未有在高官問責的層面作出交代。

他們認為,為了具體體現行政長官對澳門特別行政區負責的原則,現任行政長官可否在任期完結之前,盡早安排到立法會,就任內施政效果,包括行政長官與主要官員之責任問題,接受立法會議員當面提問,以便行政長官作針對性的回應解釋,向歷史交代。他們指行政長官對於十年來辜負了中央政府支援下的經濟繁榮,不能高官問責,縱容官商勾結利益輸送,令大多數居民不能分享經濟成果,令澳門特別行政區遠離公平公開公正民主廉潔的標準,應向公眾鞠躬謝罪。

2009年11月17日 星期二

林偉講選擇在葡受審理由稱對澳司法無信心

正報
18-11-2009

在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貪污案中被列為嫌犯的本澳商人林偉近日在葡國首都里斯本接受葡文報章訪問。他表示,對葡國司法當局有信心。他口銜雪茄,西裝筆挺,以葡國著名的「四‧二五」大橋為背景,任由記者拍照。他在里斯本已有兩個月,正準備在澳門當局如果提出要求時,作出辯護。
他接受訪問的地點位處特茹河,在接受記者訪問時手插褲袋,悠然自得地踱步,一點也不像被國際刑警通緝的嫌犯。陪同他前往葡國的還有他的妻子和兒子。
林偉解釋為何想在葡國接受審訊:因為自己對澳門司法當局進行調查沒有信心。葡國檢察總署已証實林偉要求在葡國受審,並且透露已要求澳門當局知會是否有涉及林偉的案件存在,又要求提供起訴書。
林偉被控一項清洗黑錢罪、四項濫權罪和七項行賄罪。
他接受訪問時表示:「我不是逃犯,警方知道我在哪裡。」

2009年11月14日 星期六

保皇銅牆鐵壁‧立會醜態畢呈 銀河批地聽證不得

【本報訊】立法會昨天就區錦新等三位議員提出就政府將路氹填海區一幅四十多萬平方米的土地低價批給新銀河娛樂有限公司召開聽證會的建議書進行激烈的辯論,最後在官委議員和商界議員的反對下,該聽證動議被否決。

立法會昨天下午舉行全體會議,一般性討論及表決關於區錦新、陳偉智及吳國昌就公共利益問題展開聽證的建議書的全體會議議決案。區錦新在宣讀他們三位議員提出的聽證動議時表示,今年十月二十一日,政府公報刊登了第四八/二OO九號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將一幅面積四十四萬二千多平方米的土地批予新銀河娛樂有限公司,而所收取的溢價金僅為二十九億二千多萬元。所批給的不是獲得博彩經營的銀河娛樂股份有限公司,而是新銀河娛樂有限公司。有關土地的批給亦非主要用於博彩場所,而是用於興建酒店。更令人感到詫異的是,在批給合約中更明文容許獲批地者將土地的租賃權自由轉讓,這種明目張膽的利益輸送,實在令人吃驚。基於此一批地涉及重大的公共利益,也可能成為未來一個嚴重的惡例,因此他們向立法會全體會議提出聽證動議。


馮志強竟謂有必要加大傾斜

在辯論,多位議員提出反對的意見。陳澤武議員表示不同意以聽證的方式,因為立法會已成立了三個跟進委員會,另外也可以通過口頭質詢的方式,請官員出席解答。馮志強議員表示不同意官商勾結的說法。他認為開放博彩業對澳門有好處,而且政府對六家博彩營運商有同樣的優惠、傾斜的政策。他甚至認為政府有必要加大對投資者在土地方面的傾斜。他還批評三位議員提出動議不值得,誤導市民。

徐偉坤指為何只針對銀河

而徐偉坤議員認為政府批地合法,問題是批給制度是否有缺失,以及行政程序太長,他還質疑,回歸之後共批地三百多宗,為何只針對銀河批地這宗。他認為沒有必要展開聽證。麥瑞權議員表示,政府已對社會上對批地的質疑作了回應,而且類似這種情況並不是第一次。他認為應盡快修改土地法,讓立法會跟進委員會發揮更積極的作用。

蕭志偉議員表示,政府已多次澄清,批地存在合法性。

他認為,主要是政府管理體制滯後,政府應下決心解決與時俱進。他說,政府是引領作用,應推動政府行政改革,而展開聽證並不適當。林香生議員表示展開聽證沒有法律支持,被傳召的官員或相關商人可以不出席,因法律沒有訂定如何處罰。立法會跟進委員會也是一樣,沒有運行規則。張立群議員也認為聽證不宜,沒有法律支持。而銀河批地問題的爭議,主要是以前路?填海地不值錢,現在值錢,但兩者不能比。


黃顯輝解畫不接受聽證

而顯輝議員從三方面為批地解畫。一是博彩法規定博彩公司可以轉讓給屬下公司,而新銀河娛樂的九成半股份是銀河娛樂;二是三十億溢價金是按規定計算的,如有懷疑,可由跟進委員會向政府質詢,不必通過聽證;三是可轉讓的四幅土地,要經過政府同意,威尼斯人公司也有同樣的合約。因此他不接受展開聽證。

贊成展開聽證的議員則認為,立法會有責任監督政府,聽證會可以傳召相關公司的負責人,政府也可以透過聽證來澄清,消除公眾的疑慮。吳國昌議員質疑有關批地為何不同銀河娛樂公司的名,而要用「新銀河娛樂」。他希望政府通過聽證作解釋。

高天賜議員則以一家博彩公司的負責人接受英文報紙訪問的新聞為例,說明並不是六家博彩公司真的一視同仁。他說,該負責人指澳門的批地無制度,得到特首同意就可入稟申請。他認為情況令人驚訝。

關翠杏支持聽證動議

關翠杏議員表示支持聽證動議。她和吳國昌等議員都認為除了立法會跟進委員會跟進事件外,也可以運作聽證機制;聽證才能解決問題。陳偉智議員質疑為何政府兩次發新聞稿解釋,都迴避了銀河娛樂與新銀河的關係。他還質疑路?中間的一幅地已批給別的公司,為何政府又批給新銀河公司?「一地兩批」的責任應由誰負責?對於「一地兩批」回題,吳在權議員和何潤生議員也提出質疑。

唐曉晴譏諷聽證要看水平

有意思的是,新科官委議員唐曉晴護航心切,忘掉了自己是教法律的副教授。他在辯論快要結束時才發言,只表示黃顯輝已逐一反駁了批扡的質疑,跟著又表示聽證要看水平,並斷然下結論批地事件的合法性不能質疑。他的「水平」論隨即引來陳偉智反唇相譏。

只七票贊成終被否決

動議表決時,以七票贊成,十四票反對,三票棄權被否決。投贊成票的是關翠杏、吳國昌、區錦新、吳在權、高天賜、陳偉智和何潤生。

《正報》,2009.11.14

2009年11月11日 星期三

張曉明讚澳門「三權」配合佳(?)

節錄: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張曉明昨天在北京大學舉行的「澳門回歸十周年學術研討會」上表示,澳門與香港不同,有自己的特色,行政、立法與司法更注重相互配合,更具有建設性。他指出,澳門應堅持走自己的路,相信澳門同胞能管理好澳門,堅決反對外國勢力的干預。原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許崇德亦表示,香港應借鑒澳門的經驗,盡快通過《基本法》第二十三條關於國家安全的立法。

全文

唉,可憐澳門及澳門人,在專制者手中,成為「順民」,啞仔食黃連,還要被當作「示範單位」,叫香港學乖。

2009年11月9日 星期一

輕軌系統未通車,公交優先難見效

訊報 (自由譚) 2009-11-6


一年一度的澳門大賽車又要舉行了,澳門作為一個交通問題的長期病患者,相信這個議題又會準時爆發,適逢最近諸多交通政策、工程出臺,輕軌系統、電單車泊位、停車場收費、巴士路線、步行系統等一系列討論,在短時間內都不會冷卻下來。

私車氾濫 積重難返

  門交通問題的根本,在於私人機動車輛太多,澳門地方小,沒有空間去承載那麼多的車輛,市民亦沒有必要使用這麼多的車輛,這個問題人所共知,如果十年前政府 開始管制私人車輛數量,不會弄成今日的局面。但歷史沒有如果,如今澳門「擁車族」十餘萬,幾乎都是青壯年人,政府有任何政策挑動了這群人的情緒,後果將是 一發不可收,0七年實施交通法所引發一連串抗爭活動,就是最好的例子。因此任何直接遏止私車增加的方法,都會負上一個巨大的政治風險,筆者悲觀的認為,新 一屆政府將不太可能冒這個險,私車的增減,仍將取決於市民個人的選擇。

軌道交通 要快要好

  餘萬車主的強大民意,又豈是「公交優先」這麼一句口號能敵,但任由私車增長,最終損害的卻是五十萬市民的利益。修建輕軌系統,是一個在不直接衝擊車主利益 的前提下,能夠提升公交使用者的出行便利性的方法。這是巴士不能做到的,因為無論巴士的各種管理如何完善,它最後還是要跟私車爭路,不斷增長的私車,將會 把巴士系統淹沒。全力搶通輕軌系統,是澳門交通政策的核心,完善了輕軌系統,道路上的私車繼續增長所引發的塞車、泊車的問題,配合其他政策,將會迫使車主 自動放棄使用私車,而回歸到使用公交系統上。但政府在興建輕軌系統的問題上,目前仍然不夠重視,進度一拖再拖,澳門的道路交通問題日益惡化,第一期輕軌系 統越遲完成,使用私車的市民只會有增無減,輕軌系統的效用就會更難發揮。

步行城市 舉步為艱

  行是公交政策另一個重要課題,但政府在推動公交優先時,卻少有提及,公交對比於私車來說,便利性稍差,公交不能提供及門服務,步行是使用公交一個必要環 節。政府早期在提及三層式公交體系時,最後一層竟是「自動步行系統」,有網友直言,這等於說澳門人全都是行動不便者。系統引來太多非議,結果變成了只建幾 條天橋的工程。近日,松山的人車爭路情況惡化之後,民署提出建一電梯上松山,實際上亦是同一個思維:沒有將步行當成交通的一環,而選擇用一台機器把人送到 某個目的地,車是機器、電梯也是機器。路邊禁止泊車、擴濶行人路,讓市民自己走上山,人就不用和車爭路,至於電梯,筆者認為大可不必了。推動公交,不能夠 迷信機器的力量,花幾十億興建輕軌系統,是一個無可奈何的方法,但試圖利用機械把每個地方接駁得天衣無縫,既不現實,也不必要。澳門是一個可以步行的城 市,政府的公共建設、政策,應多鼓勵步行才是。

單車出行 未必不可

  環保意識日益增強、各國要求節能減排的今日,單車已經成為全球不少先進城市一項重要的交通工具,最近筆者發現本地網上討論區,亦有關於本澳大規模使用單車 的討論。不少意見認為澳門城市尺度太小,道路網在容納私家車、電單車之後,單車駕駛者的安全無法保障。筆者認為,在未來的澳門,任何單一的交通方式,包括 駕車、搭輕軌、騎單車、步行等等,都不可能到達城市每一個角落,轉乘是必要的。可供踏單車的路段,就要有相應的配套,讓使用者可以轉乘其他公共交通繼續行 程,類似外地「單車+地鐵」的概念。

  本澳不少道路,總說路窄沒空間,實際上在不少舊區,一條馬路,路邊兩排泊位,行人路被壓縮得不能再窄。取消一邊泊位,行人路可加闊兩米,取消另一邊泊 位,加一條單車徑就卓卓有如。一條一百米長的馬路,兩邊泊位加起來只可以停不到四十輛汽車,那種配置效益最大?只要放開汽車優先的觀念,其實澳門人還有很 多選擇,但回到現實的生活當中,這種改變恐非一朝一夕,本澳的交通問題已經迫在眉睫,在中短期來看,筆者認為只能以興建軌道運輸系統,才可扭轉交通困局。 而政府在高喊公交優先多年之後,是否應該推出一份完整的、有指導性的公共運輸政策檔,讓公眾知道官方的意向呢?

2009年11月3日 星期二

作官還作賊

正報 4-11-2009

東方生

果真是官賊難分的社會! 明明白白的利益輸送都在所謂「依法」而行,依什麼「法」?有時也說不清!只知道沒有「違法」,沒有「違法」卻不等於合理,說穿了,依「法」者,實依「權」 也,今朝大權在手,我行我素,所作所為,又豈需向民眾交代,更懶理社會反對! 岳飛孫子岳珂在其編撰的《桯史》中有這樣的一個故事,南宋末年,海盜鄭廣被朝廷招安,賞其不大不小的武職,因出身海盜,同僚都瞧不起他,鄭廣有日實按捺不 住,當眾獻詩以諷之,詩云:「鄭廣素行本非端,文武看來亦一般。眾官做官卻做賊,鄭廣做賊卻做官。」眾官吏聽罷羞愧萬分。 為什麼做賊的居然比做官的還理直氣壯?因為貪官之禍害尤甚於賊匪也。 貪官握有權力,知法而犯法,執法又枉法,所盜者是國庫財產,人民血汗,歷史上,貪官污吏違法所得之巨,實非盜賊所能望其項背,貪官之禍甚於賊匪,此話絕無 嘩眾取寵。 可恨的是,「作官還作賊」是中國舊官場的「潛規則」,然而到了今日,中國人的社會還戒不了這陋習,「作官還作賊」者大有人在,兩岸如是,特區又有誰敢說不 會有這戲?歐案不就是最好的注腳嗎?

2009年11月1日 星期日

審計署公佈報告有足夠理據

華僑報 悟塵
2009-11-02

來自法律界官委議員黃顯輝及唐曉晴聯合在上周四立法會上,作首次議程前發言時就衝著審計署來,質疑審計署公佈《「機動車輛估價委員會」的運作與管理》衝上量值式審計報告,並無法律依據,沒有遵守合法性原則,以及沒有遵守公職人員通則中程序機密的規定,亦沒有體現無罪推定原則。兩位法律界官委議員更要求審計署」解釋,消除他們憂慮。誠然,他們的「打審計署」言行並無得到市民認同,反而坊間特別是中產和知識分子甚為質疑這兩位法律界官委議員所指控審計署的理據,以及更懷疑為何對在公眾尚待認受性的審計署作些舉動?

由於這兩位官委議員是來自法律界,他們在指控審計署時所提出的法律依據,很容易令人陷入並隨著他們的推論和邏輯而轉,但跟其他法律界人士談論後,審計署公佈審計報告的理據是十分清楚的。

首先,根據基本法第六十條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審計署,獨立工作。審計長對行政長官負責。」同時,在第一一╱一九九九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審計署》中規定:「審計長為審計署所有權限的擁有人……」「審計長對於在行使職能時,或因行使職能而獲悉的事實,有絕對保密義務,如因該等事實的性質而認為毋須保密時,則不在此限。」另外,在第八╱一九九九號行政法規《審計署部門的組織與運作》中亦規定,審計署部門由審計長領導,當中包括各種形式的行政行為,以及制作相關的審計報告等。與此同時,根據行政程程法典相對條款,在法律沒有明文規定要公佈的,則行政機關有自由裁量權。

綜上所述,本澳法制以及基於公眾利益,審計長是在有理據下公佈審計報告的。另一方面,在國際上的最高審計機關協議中,列出了審計報告所具的原則,其中規定要將審計報告公開的。這其實是現代行政潮流,審計報告是有助推動行政改革,以及促使政府部門節省資源和提高效率等,具有重要作用。事實上,我們參考中央政府這些年來積極和強而有力地推動審計工作,不但深得國民認同,而且更有效地推動了政府部門的行政改革以及強調績效,同時還遏止了一些不規則和弊端,以至一些貪腐官員要下台接受司法審訊。這些都彰現了中央領導人的政治智慧和改革勇氣。

毫無疑問,無論從本澳法制和國際最高審計機關協議,澳門特區審計長是有足夠理據公佈審計報告。此外,亦要指出的是,特區審計署這十年的運作所取得成績是有目共睹的,亦是因為審計署以其獨立工作及專業精神,透過不少審計報告而揭露了一些行政部門弊端,亦是在這高透明度下確保了公眾知情權,從而使到市民得以監督政府。這當中,審計署對第四屆東亞運的系列審計報告,不但在本澳市民得到支持,而且還得國家審計長在今年二月來澳門出席葡語系最高審計機關研討會時的公開讚揚。因此,特區審計署未來必須更加努力,做好納稅人的監察者角色,以確保公共資源得以善用。

至於兩位法律界官委議員質疑審計署有否違反公職人員通則中程序機密的規定,這其實是了解和邏輯混亂下的推論。事實上,審計署所做的《「機動車輛估價委員會」的運作與管理》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是審計結果的事實,而政府根據這份審計報告而對相關公職人員提起紀律程序,那是兩碼子事。這是基本常識,政府對相關人員作出紀律程序,是由預審員組成調查宗卷,期間會否引用審計報告內容,那亦是由預審員作決定的。再者亦是常識:這不同於警察抓到疑犯所做筆錄,是作為司法提控的卷宗,審計報告與紀律調查卷宗是兩份獨立文件,兩者並沒有必然關係,因此審計報告並不受所謂的機密性質之保密約束。

倒是教人很奇怪的是,在任何具現代管治理念的政府都強調高透明度的趨勢下,尤其對於官員們的操守和廉潔問題,必須置於陽光下及接受公眾監督之合理要求下,兩位法律界官委議員怎麼作出有悖於現代理念而指控審計署公開相關審計報告呢?亦由於他們的官委議員身份,此舉動令人懷疑極不尋常,坊間亦憂慮未來主政者對審計署作為的取態問題。

誠然要指出的是,審計署是基本法規定下設立的獨立工作機構,其必須以公共利益和有利於澳門健康發展為宏旨,亦相信只要堅定信念,自是得到市民大眾的支持。審計署要加油!

特區政府不長進

正報
2009-11-02

特區政府十年來給人們的感覺是不成熟,像個不長進的學生,好多時會心血來潮,突然「想做就去做」。如多年來許多的承諾不兌現,信口開河,說說而已;又如有許多所謂的「短期措施」推行了整個任期。至於三個賭牌變成六個,更是「心血來潮」之作,想做就去做,連法律都不遵守,以至通過有關法律的立法會的主席也覺得有點「那個」。

最近,從一些司長對議員質詢的回覆中,又可以看到特區政府的一些政策措施的不成熟。比如,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在九月二十九日回覆梁慶庭議員七月十七日的質詢。譚伯源在回覆中這樣說:「值得指出的是,特區政府正致力構建「一個中心,一個平台」(即世界休閒旅遊中心和區域商貿服務平台),並積極深化區域合作,以促成澳門經濟適度多元,最終有利澳門整體經濟健康及持續發展。」譚伯源指出的特區政府正致力構建的世界休閒旅遊中心,以前的施政方針沒有提出,是因應去年年底的「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而提出的,是與時俱進,「值得指出」。然而,多年來施政報告和施政方針提出的致力構建三個平台,這次卻縮減為一個區域商貿服務平台,讓人感到特區政府的政策有了改變。也許也人會說,這「一個」平台是大的,包含以前所說的三個平台。不過,仔細一想又不對,因為「中國與葡語系國家經貿服務平台」肯定不是「區域」的平台。因此可以斷定,政府是通過譚伯源對議員質詢的回覆來修正政策。至於為什麼不通過施政方針來修正,為什麼要修正呢?不得而知,可以看出政府的不成熟。

較早前,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以代理行政長官身分回覆區錦新有關澳門大學橫琴校區的書面質詢。對於社會上質疑澳大橫琴校區招收一萬五千名學生的可行性,陳麗敏也是通過回覆議員的質詢表示「經過大學群體討論及社會諮詢後,大學現已將校園整體規劃重新訂為一萬名學生的規模」。她的回覆証明有關澳大的規劃很不成熟,連廣東的傳媒也以譏笑的詞語報道澳大縮減規模這事。實際上,該規劃之前沒有經「大學群體」討論,整個社會更被蒙在鼓裡,更遑論被諮詢。

十年了,特區政府應該要成熟一些,才能符合社會的期望。

悅士

一切以雙慶為名,阿門!

澳門觀察報
2009/11/01

劉放

都說現在的澳門,沒有人再看電影,看話劇的人也少,因為現實比電影更精彩,生活比戲劇更離奇。沒有最荒謬,只有更荒謬。澳門人見多不怪,荒謬的事情見多了,再來就是麻木、冷漠。

最近上網找一些特區政府的資料,無意中看到2009年第8期政府公報刊登澳門基金會撥給私人和私人機構財政資助名單中有一筆是批給澳門摩托車從業員協會,資助舉辦“摩托車嘉年華”的部份經費,撥給金額是澳門幣二百七十萬元。

我很好奇,這“摩托車嘉年華”到底是甚麼活動,值得澳門基金會撥出巨額的部份經費?查看新聞報導,原來又是雙慶活動之一,由澳門摩托車從業員協會主辦,於十月一日至十月三日一連三日假塔石廣場舉行。其中重點主題活動是「摩托車公益大巡遊」,由二百輛電單車組成車隊在澳門主要街道穿梭,巡遊車隊途經美副將大馬路、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友誼大馬路、孫逸仙馬路、約翰四世大馬路等。據報該活動是因2008年同類活動的成功而今年續辦,查剪報紀錄,去年係由澳門機動車入口商會及澳門摩托車從業員協會合辦。

澳門的雙慶活動,已經夠離奇,世界上沒有多少地方的政府會這樣挖空心思、想盡辦法去大灑金錢大搞低層次的周年慶祝活動。但是荒謬的事情,重覆做一百次、一千次之後,大家就習以為常、不足為奇了,雙慶活動事實上已經達到了這樣一種效果。至於“摩托車嘉年華2009”,其荒誕離奇則又更甚,已遠遠超出了常人可以理解的範圍,極端而達到了一種特殊的美學境界。要者有以下數端:

其一,去年的相關報導中,沒有提及任何其他協辦單位或澳門基金會資助,作為利益相關的機動車入口商會,為會員商家催谷電單車產品消費,在資本主義消費社會似乎無可厚非。但是今年同樣的活動,除了澳門基金會的大額資助,還有多個政府部門及社團協辦,政府部門竟然包括交通事務局、環境保護局、消費者委員會、法務局等。二百輛電單車大巡遊與政府一直宣示的公交優先政策何干?與環境保護何干?與消費者權益何干?與法律事務何干?

其二,去年的活動是為了慶祝國慶及籌款協助四川重建,最後籌得10餘萬;今年是為了雙慶及籌款幫助台灣災區重建,最後籌得10萬。澳門基金會表明是資助部份經費澳門幣二百七十萬元,則整個活動的全部經費又是多少呢?如果以大巡遊二百車主計,則每人平均資助一萬三千五百元;如果以籌款結果計,則每籌到一元政府需要支出二十七元。這是甚麼邏輯?天下間還有這麼傻的事嗎?有,就在你我生活的澳門。

其三,這種事,在其他國家或地區,可能早已釀成軒然大波,或導致政府下台。但在澳門,似乎連一點點的漣漪也激不起,甚至當我和身邊不同的人說起這事,絕大部分的人不知道、沒聽過這回事。

某一個周年慶,會不會出現煙草商與衛生局、消防局、環保局合辦萬人吸煙巡遊賀x慶的活動,目的是為了宣揚安全吸煙的觀念以及為肺癌者籌款?請大家拭目以待,在澳門,只有想不到的事,沒有做不出的事。繽紛權貴世界,澳門就是與別不同。雙慶,澳門人值得慶祝的,是甚麼?

2009年10月30日 星期五

上屆立法會第四會期報告出爐 五議員在全會拿「滿勤獎」

華僑報
2009-10-31

在上屆立法會第四會期,立法會共召開了五十五次全體會議,得到「滿勤獎」的大都是直選議員;至於在議程前發言次數和對政府工作提出質詢份數,最多的亦是直選議員。

據第三屆法會第四立法會期的活動報告,在此會期間,立法會召開了五十五次全體會議,議員的平均出席率為百分之九十三,與第三會期的比率相同。至於各委員會會議次數共一百二十五次,而議員的平均出席率為百分之八十七。

這當中,在全體會議出席率達百分百的主要是直選議員包括有:容永恩、區錦新、關翠杏、吳國昌,以及官委議員沈振耀。而出席率最低的是商界直選議員周錦輝,只有二十七次;其次是商界直選議員馮志強的四十次及間選議員張立群的四十三次。

至於在委員會會議方面,馮志強在他做主席的第二常設委員會的出席率是百分百(二十三次),但在參與的分析土地及公共批給制臨時委員會共六次會議中,則只有一次出席,是議員出席委員會會議最少的。其次是張立群,他在第三常設委員會共三十八次會議中,僅出席了三次,另外他亦並沒有參加其他臨時委員會工作。

另一方面,在第四會期的大會議程前發言,最多為三十次,均為直選議員:梁玉華、區錦新、關翠杏、吳國昌、陳明金。其次是,容永恩(二十九次)、梁安琪(二十六次)、吳在權及梁慶庭(二十五次)。

在向政府提出書面質詢方面,份數最多達六十一的是陳明金;其次是高天賜的五十五份、區錦新的五十四份、關翠杏及吳國昌各四十七份、容永恩四十一份等。

此外,有提出口頭質詢的都是直選議員:梁玉華、容永恩、區錦新、關翠杏、吳國昌、吳在權及陳明金、梁慶庭、高天賜。其中以吳國昌、區錦新及高天賜是最多而各有三份。

批地換地 烏煙瘴氣

正報
2009-10-31

議員陳明金質疑路琑銀河娛樂城的批地用途,不符合批地合約目的。按照銀河娛樂城批地合約,批地目的是讓博企可以履行博彩合同義務,興建包括賭場、商業、娛樂及酒店等主題工程。陳明金在書面質詢中認為,批地合約中,賭場只佔整體建築面積千分二,有違批地原意;發展計劃亦與原定參與「金光大道」的投資計劃有較大出入,低價批地基礎成疑。陳明金又認為,銀河娛樂城四幅地塊容許個別轉租賃,屬於特權,要求解釋法律依據。

書面質詢如下:

「本月十四日和廿一日,運輸工務司公佈了兩項批地批示,分別是有關政府收回批給嘉里建設(澳門)有限公司的一幅土地並承諾為其換地,以及將銀河娛樂場股份有限公司路琑投資計劃的部分地段轉租給第三方,有關內容備受質疑,社會上鞭撻聲不斷。

面對各種質疑,土地運輸工務局透過傳媒於二OO九年十月廿七日回應表示,特區政府對於發展規模較大,需要投放龐大資金並要分階段落實興建的大型博彩項目,倘有關博彩公司在申請批地的過程中,向政府提出批准首次轉讓部分土地的要求,政府視乎申請個案的具體情況審批,以有助推動大型發展項目的落實興建。銀河並非首家獲特區政府批准轉讓批地以便進行融資的公司,且其間並不涉及更改土地用途。

政府的回應令人感覺答非所問,啼笑皆非。社會質疑為何有發展商長年拖欠溢價金並長期閒置土地,卻可以被承諾在收回商業用地後換取另一塊住宅用地;政府聲稱批地給銀河娛樂場股份有限公司,是?了履行博彩經營批給合同規定的義務,而且能夠獲得低價批地,也是?了配合路琑「金光大道」發展計劃,當時原計劃興建的一座度假村、酒店、娛樂場於一體的綜合性建築物,現在變成了以酒店為主,娛樂場建築面積僅佔總建築面積約千分之二的所謂的綜合性建築,實際的發展計劃與經營娛樂場幸運博彩或其他方式的博彩用途明明大有出入,當局的有關回應卻稱並無更改土地用途。政府有關批示和回應儼然化身為一些不可思議東西的「合法」外衣,經過一輪變身與粉飾,哪怕開發商換了、土地用途改了,也都是「合理合法」的,履行博彩經營批給合同規定的義務其實只是一個漂亮的幌子。

在澳門,賭牌和土地一直是既得利益者玩轉的兩樣法寶,澳門雖小,但用於發展符合公眾利益的土地總還是有的,然而,政府卻總是說沒地建公屋、停車場、休憩區等等,問題的根本在於土地實際上都囤積在少數既得利益者手中。當局在審批有關土地時,口口聲聲稱是?了公共利益才免於公開競投,但是,相關發展商取得土地後,總是可以通過各種戲法,使土地最終為己所用,法律漏洞和制度缺失,為既得利益者囤積土地提供了便利。本人認為,特區政府應盡快修訂《土地法》,增加土地審批透明度,適時調整溢價金制度,積極發現土地租賃新批給、修改、轉讓、交換的操作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並尋求解決方法,如此,才能逐步牽制既得利益者的特權,澳門的土地才能真正有公眾利益的空間。

為此,本人提出如下質詢:一、特區政府將一幅面積約442,200平方米的土地批給銀河娛樂場股份有限公司,批給合同的標的是經營娛樂場幸運博彩或其他方式的博彩。按照現在的發展計劃,這塊建築面積將近 150萬平方米(除停車場及室外範圍外)的土地,實際用於娛樂場建築的面積只有2,500平方米,只佔約零星的千分之二,該發展計劃是否有違批給標的的原意?當局稱銀河並非首家獲特區政府批准轉讓批地以便進行融資的公司,那麼,包括其它經營博彩業的公司在內,具體還有哪些公司也曾享受過轉讓批地的特權,具有這種特權的法律依據何在?

二、新銀河娛樂有限公司作為非賭牌持有者,參與賭牌公司的投資計劃發展項目是否合理?特區政府同意將銀河娛樂場股份有限公司投資計劃的部分地段轉租予第三者的依據是甚麼?銀河娛樂以參與「金光大道」計劃而獲得低價批地,現在的發展計劃與原定的投資計劃出入較大,也就是說「金光大道」計劃也因此而改變,如此,低價批地的基礎是否還存在?政府是否該重新考慮衡定土地溢價金?

三、嘉里建設(澳門)有限公司用以換地的一幅面積28,881平方米土地共拖欠土地溢價金279,066,060.00澳門元,政府完全可以此為由收回其獲承批以來一直閒置的土地,政府為何反而要承諾為其換地?十三年來,政府一直無法收取被拖欠的巨額溢價金的原因是甚麼?」

何超瓊:政府銀河批地理由難成立

市民日報
2009-10-31


政府批地銀河並允許轉租事件,備受社會各界關注;早前政府對事件解畫,但未能消除各界疑慮。

美高梅金殿超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何超瓊批評政府一方面表明限制賭䒷數目,另一方面在沒有準則的情況下繼續批地擴張,她並表示政府就銀河事件的解說理由難以成立,未明政府為何容許博企基於自身能力需作長遠時間準備,而不容許別的博企發展?

何超瓊昨日出席一個公開場合時表示,政府當年發出6個博彩牌照時,各方曾討論在獲牌後對社會的應有義務,現時各營運者根本完成原有對政府的承諾。

政府現時批核未來博企的發展項目,在此新階段,政府應盡量諮詢所有博彩經營者,了解現時澳門博彩業總體容積量是否足夠,在有需要開拓新項目的時候,應從長遠發展的藍本與目標進發,讓本澳博彩業繼續百花齊放,讓所有營運者有同等機會,並盡量發揮各營運者自身的特色與長處。

何超瓊批評政府一方面透露要對賭䒷數目加以限制,但另一方面在沒有準則規條、清晰指引交代的情況下,繼續批地擴張。而政府早前就銀河事件的解說亦難以成立,她未能了解如個別營運者基於自身能力而需作長時間的開發擴張,政府為何不容許別的準備充足的博彩營運者發展經營?

空喊十年司法改革未見寸進 三方利益千絲萬縷戕害社稷

訊報 余荔
2009-10-30

「因為明白、所以糊塗」,不只可以概括特區政府一些公共決策的的背景和質素,更能高度概括司法改革十年停滯不前,司法效率十年毫無寸進的底因。

澳門特區政府長期未有嚴肅面對司法效率差劣的問題,不能找出對症下藥之法,忽視司法效率差劣對公眾利益和社會民生的傷害,只會空喊一堆似是而非的口號,拖拖拉拉,虛應故事;又囿於既得利益者的百般阻撓,令已失去司法改革的政治決心的特區官僚,只能不斷迴避問題的混日子,完全無力也無心回應社會對此的長期不滿。既得利益階層竭力維護自身既得利益乃人之常情,但如果這種維護自身既得利益的做法損害了公眾利益,這種既得利益就必須讓路,否則,社會還有何進步、發展可言?所以,司法改革踟躕不前,最大的責任就是擁有絕對公權力且強調行政主導的特區政府。可惜,我們看不到特區政府的有關責任人對此能有正確的認識。大家只能看到每年一次的司法年度開幕禮上,特區政府、司法官員、律師專業團體三方對這「老大難」問題互相埋怨,互推責任,卻從沒有一方能提出解決問題的具體方法,並付諸實行。經過十年的研究探索,我們以為,「三方」不可能不明白的司法效率差劣的原因所在,唯「三方」的利益千絲萬縷,所以,互裝「糊塗」,各不得失。對於從來就沒有「公眾利益」這個「後現代」施政概念的小農社會來講,這就是有效的自欺欺人之術。的確,「十年」,對於「五十年不變」的小農社會,應該是時不我予、只爭朝夕;但相對人類歷史的漫長歲月,「十年」只是彈指一揮間。司法改革涉及的「三方」,正是抱有後者那種來日方長、無所用心的處事態度,司法改革才會弄至今天一塌糊塗、不知所謂的破落局面。如果司法改革仍是今天的老牛破車,貌合神離的狀況,莫說十年,即使五十年,司法改革仍將是一事無成。

根據法官委員會的資料,至今年九月止,民事案件審判排期至明年五月,即需輪候八個月;刑事案件則排期至二0一一年十一月,即庭審排期最長為兩年。法官委員會正式公開這等資料,只為澄清某大報「普通刑事案件排期審訊聽證動輒長達四、五年」的言論。法官委員會大概不知道何謂「見賢思齊、見不賢而內自省」。香港一地方法院因案件審理排期超過「服務承諾」的六十日,被社會批評為「不可接受」之後,其管理機關立即採取增設分庭等措施,以確保所有案件均能在六十日內開庭審理。這就是「國際城市」和「小農社會」的分別。

按照《司法官通則》的規定,法官委員會為法院司法官的管理及紀律機關,並獲賦予「評核法院司法官的工作」;「就第一審法院法官及處於待安排工作狀況的法院司法官,作出在法院內工作的安排」;「依法任命並定出有關簡易刑事訴訟程度卷宗的分發」;「對《司法組織綱要法》及《司法官通則》的法案發表意見」;「研究並建議採取立法或行政措施,以提高司法體系的效率及改善該體系………等權限,於此可見,由對司法效率相當有意見的終審法院院長出任主席的法官委員會,並沒有發揮其應有的法定職能,至少,我們從未見法官委員會就司法效率差劣的問題,有何「研究並建議採取立法或行政措施」公諸於眾。當然,我們並非將司法效率極度不濟全歸咎於法官委員會,但其有相當責任,則是彰彰甚明。作為法院司法官的管理機關,法官委員會也未有認真履行職責,對個別已「顯示確實無能力符合職務上的要求」;「顯示不誠實、嚴重不服從上級,或有不道德或不名譽的行為」;「顯示不勝任有關工作」;及「在擔任職務時體力或智力顯得衰退或遲鈍,導致或可能導致其繼續擔任職務將嚴重損害司法或有工作者」的司法官,均網開一面;對生活作風不端、工作作風不良的司法官,皆袖手旁觀。這些,都直接損害司法權威和司法效率,法官委員會理應正視。

從程序法和實體發落後脫節得「世所罕見」,到對法律語文的糊塗和既得利益階層的百般阻撓,再到司法官的工作質素和管理制度,都制約著司法改革,拖跨著司法效率。其實,要司法體系的整體表現能夠符合社會的需要和公眾的期望,符合《基本法》的要求,關鍵在於「人」。如果「人」仍裝作糊塗,不思進取,不負責任,司法改革和司法效率之差之劣,將真正的「五十年不變」。若「不換思想就換人」,任何改革都已成功了一半。

(再談司法改革二之二) □ 余荔

區錦新促特首交代歐案責任

正報
2009-10-30

距現屆政府任期屆滿不足兩個月,政府在公共體系上仍有大量工作有待改善,其中,議員區錦新昨在議程前發言希望行政長官何厚鏵可就歐案作出交代,釋除公眾疑慮。

區錦新表示,回歸十年,澳門社會公眾對特區行政改革,消除流弊,殷殷以期。其中,民間尤其寄望建立高官問責制,改革吏治。只是,以澳門目前的官員任命方式,本身就是一套可實行高官問責的機制。無奈,缺乏民主政制,上至行政長官以至各級官員,其產生都無須市民以選票授權,於是形成官官相衛,互相包庇。而所謂高官問責,連行政長官本身都不敢帶頭問責,整個官僚系統又如何問責。

歐案雖審結,但餘波仍未了,其中作為歐文龍上司的行政長官,其法律責任及行政責任仍尚待釐清。

他指,在歐案審理過程中,歐文龍曾振振有詞稱其所處理之個案皆為有法可依、依法辦事。在回應質疑中,歐文龍更指出凡在六百萬以上之公共工程,均須由其上司批准。有權決定土地免公開競投者,就是行政長官。各種土地戲法所衍生之貪腐問題,行政長官在政治責任上亦似乎同樣無法置身事外。

而在歐文龍稱「上司批准」之說一出,不少人都期望行政長官會立即作出澄清,或主動向法院作供,以表清白。可是,當年行政長官以案件正由司法處理為由,認須維護司法獨立而拒絕回應,行政長官當時面對社會的不利指責而不以個人榮辱以悍衛和尊重司法獨立之行為是可以理解的。只是,現時歐文龍案審結已近兩年,恐怕妨礙司法獨立之因素已不復存在,而何厚鏵距離行政長官離任亦僅餘五十天,再無迴避就歐案中之問題作出回應之理由。何厚鏵應在離任前就歐案中涉及行政長官之問題作出交代,有責當負,有問題說清,以體現行政長官須履行澳門基本法第四十五條向澳門特區負責之政治責任。

何潤生指不合理批地壞威信另何潤生借近日,特區政府關於路琑城的兩項土地批示,引發社會質疑政府與私人發展商所訂立的發展合約之合理性問題,作發言,認為政府有必要向公眾解釋,以免影響特區政府的管治威信。

他表示,特區政府近年的經濟發展政策向博彩業傾斜一直以這政策涉及公共利益為由,將土地以免公開競投的方式批給私人發展商,但在批出後卻缺乏有效監管,甚至有些已批出的土地長期不發展,任其荒廢。政府變相縱容相關發展商不履行合約規定的義務,隨後又採用更優惠的條件讓其置換土地或改變用途,這不但被人利用來囤積土地作為與特區政府討價還價的條件,而且亦為日後改變土地用途牟取暴利留下伏筆。

綜觀本澳現時土地批給制度上存在不合理的漏洞,很大原因是由於現行的《土地法》已未能配合社會發展。特區政府卻一拖再拖,作為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應該自覺地在新修改完成的《土地法》出台之前,適當凍結土地的批給、置換和改變用途的程序,以保障本澳全體居民的公共利益作為施政的依歸。而不是像現在這樣,私下與發展商達成各種形式的土地批給協議,任意處置本澳貧乏的土地資源,漠視本澳居民對賤價批地怨聲載道的事實。同時,亦阻礙了政府改善居民生活質素的公共房屋計劃的推行,加深了居民的怨氣。

促請特區政府應該更加重視本澳有限的土地資源,以負責任的態面對土地批給問題。同時,儘快修訂《土地法》堵塞現時土地批給制度的漏洞,加強監督發展商有否如期履行合約規定的發展項目,收回那些不能如期實施的已批出土地,使本澳土地資源能得更好的利用,使本澳的經濟能得到真正的多元發展。

2009年10月29日 星期四

一句綜合考慮劉仕堯為銀河批地解畫

正報29.10.2009


特區政府容許銀河度假村一幅用地轉租申請,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表示,過去以至回歸前也曾有出現將土地轉讓情況,重申為推動澳門旅遊業多元化發展,對於大型的發展項目,政府將綜合多方面考慮批地的申請。

被問及銀河將土地轉租問題時,劉仕堯表示,政府經綜合考慮銀河的發展規模、資金、時間等多項因素後,容許銀河土地 轉讓的申請。又稱,雖然有一些批地引入轉讓條款,但無論轉讓的條款是否有行使,承投者必須按原來批地合約內容完成所有發展,以達至當初政府所訂定批地的項 目或目標,這是政府回歸前及回歸後一直以來的批地原則。在該事件上,不管銀河有否引用合約內轉租賃條款,均須按照批地合約完成所有發展項目。

劉仕堯重申,為推動澳門旅遊業多元化發展,對於大型的發展項目,尤其是涉及規模大、資金多,且需要分階段落實的項目,政府將綜合多方面考慮有關批地 的申請,政府會雖然按照不同項目作審批,但大原則仍離不開﹕有關發展項目是否能夠盡快落實、是否能夠為澳門提供就業機會,以及如何配合產業的發展等因素作 考量點。

2009年10月26日 星期一

澳門賤價批地,學社三議員動議聽證

公然利益輸送賤價批四十四萬平方米土地予新銀河

容許轉讓為謀暴利大開綠燈特區政府意欲何為?

就此項賤價批地輸送利益之嚴峻問題,
立法議員區錦新、吳國昌及陳偉智向立法會提出聽證動議,
要求傳召官員及相關人士到立法會進行聽證:

2009年10月21日,澳門政府公報刊登第48/2009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將一幅面積442,200平方米的土地批予新銀河娛樂有限公司,而所收取之溢價金僅為澳門幣二十九億二千萬(MOP. 2,924,020,005.00)。所批給的不是獲博彩經營權的銀河娛樂場股份有限公司,而是新銀河娛樂有限公司。有關土地的批給亦非主要用於博彩場所,而是用於興建酒店。更令人感到詫異的是,在批給合約中更明文容許可獲批地者將土地的租賃權自由轉讓,這種明目張膽的利益輸送,實在令人吃驚。基於此一批地涉及重大的公共利益,也可能成為未來一個嚴重的惡例,應引起公眾的關注和警惕:

1.特區政府就為博企提供免公開競投的大面積批地時,均強調是「為了履行澳門特別行政區娛樂場幸運博彩或其他方式的博彩經營批給合同規定的義務」,但此幅面積442,200平方米土地所批給的對象是新銀河娛樂有限公司而非獲博彩經營權的銀河娛樂場股份有限公司,絕無理由以免公開競投方式批給;

2.因為特區政府轄免公開競投方式批給土地,這幅面積達442,200平方米的土地,所收取之溢價金僅為澳門幣二十九億二千萬(MOP. 2,924,020,005.00),是賤價批地的典範。2008年1月,特區政府將兩幅位於筷子基的土地進行公開競投,兩幅土地合共4700多平方米,共賣得14.1億。而批予新銀河的土地是兩幅拍賣土地面積的九十四倍,土地價值應在1325億以上。但政府僅「依法」收取不足三十億的溢價金。是否賤賣國家資產?

3.根據第48/2009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第十三條款2項所載,「鑑於土地利用的特殊性質,因它包括興建多幢酒店和公寓式酒店,故甲方(特區政府)批准在不修改合同條件下,於四幅地段利用之前,可將每一幅的租賃權轉讓」。就是說,只要全數繳付了溢價金,有關公司可以將四幅地段之租賃權全數轉讓(租金每年每平方尺僅為澳門幣拾元至拾伍元),容許此一轉讓將可為獲批給的公司帶來數以百億計的重大利益。

4.這項載於合約上的容許將土地租賃權轉讓,到底是誰提出來的。若是獲批給方要求的,這就意味著連獲批給公司亦認為根本用不上這麼多的土地,才會作出這樣的要求。那麼,特區政府又有甚麼理由要將超額的巨幅土地批予該公司?以如此賤價批地而刻意讓獲批給者有謀取暴利之機會,從中有否利益輸送或官員舞弊之問題,實有待澄清的。

「良心政策」如何對抗糖衣毒藥?

可能是很多人都經歷過的一幕,在中區匆匆走過突然有陌生人向你訴說他/她的故事,幾天沒吃東西了、聯絡不到家人和朋友、身上只有五毛錢或更少,想借電話聯繫家人,想借點錢買食物或做回程的路費。男孩向我秀出一張香港身份證,飛快打量一下他的外觀,正宗身無長物、兩袖清風,十隻圍了黑邊的手指頭,印證了他所說的部份情節,能不感嘆?又一個賭徒淪落的故事,竟發生在二十歲還是一臉稚氣的後生仔身上。

流落街頭的滋味當然不好受,在路邊問過上百個路人,幸運的話討到廿元買個飯盒充飢,更多的是白眼夾雜著「死有餘辜」的回贈。除了上岸後數小時沉溺於賭博的亢奮,我不知道他之後幾天的心情如何。他說有想過收手,最後連手提電話都典檔掉一併押到賭檯上;他說香港的父親憤怒至極,連電話都關掉了;他說很懊悔以為真的過大海可以贏大錢,一心把做侍應賺回來的第一份糧輸清光;他說回去後都不會再賭錢了,不會再賭波和賭馬。然而,好心的途人勸他到附近的賭徒輔導中心求助,他斷然拒絕了,說是為了尊嚴,為怕別人知道這不堪,他寧願繼續在路邊尋求奇蹟的出現。在少年茫然的臉上,我只讀到「過了這關再算」,希望這只是我主觀的誤解。

發生這小插曲之際,剛好是政府宣佈計劃立法,將進入賭場人士(包括賭場工作人員)年齡下限由目前的十八歲提高至廿一歲,及將角子機遷離民居。然而,這兩大「良心政策」姍姍來遲,並不顯得政府真的有良心。

早在幾年前發生十六歲香港少女成功混入賭場打中「大老虎」事件,當事人母親藉向香港大報放料施壓,最終得償所願替女兒「出頭」 捧走七十多萬獎金,當局的行政裁決令社會上下嘩然。賭場作為商業機構「跌少少當宣傳」的心理不難理解,但原來法律訂明「未滿十八歲人士不得進入賭場」的規定只需一笑置之,事件暴露賭場抽查入場人士機制出現重大漏洞,但政府及博監局續後依然聽之任之,未有對「無掩雞籠」採取適時跟進措施。「打虎事件」引起的哄動效應,難免引起不少鄰近或本地青年爭相仿效。

澳大博彩研究所的數據顯示,澳門在15至64歲人口中,2003年出現問題賭徒癥狀的人口比例為4.3%,即約13700千人,到2007年調查結果已升至6%,相當約24000人,短短四年間增長超過一萬人。調查還指出,「“問題賭徒”一般影響3-14人,如保守估計,本澳“問題賭徒”影響?身邊7.2萬人(即2.4萬人×3),連同“問題賭徒”本人,本澳在二○○七年約有9.6萬人曾直接或間接地受到“問題賭博”的困擾或影響,這數字約是澳門人口的1/5。值得注意的是,這數據只包括澳門居民,如旅客納入計算中,影響的程度更不容忽視。」

換一個較不科學的角度觀察,每日翻開報章,心水清的市民也會看到有多少人為賭債自毀、多少年青荷官沉迷賭海監守自盜,在比例上無可否定是不斷攀升的。然而,政府部門和學術機構對這些統計數據鮮有論述,求證亦無從取得完整的資料,即使有零星的調查,更新速度亦遠追不上社會發展。政府每年大灑金錢的眾多高等學府,為何未見有針對賭業擴張的系統化社會研究,或許這並非是可加分的政績工程、學術工程,也可能是做了內參不便發表吧?

外資賭場進駐五年後,近日在澳門突然被炒紅的「負責任博彩」概念更是令人啼笑皆非。事實上,各間外資賭場的原產地都有嚴格機制,規定博彩營運商在防治病態賭徒上應負的責任,例如:在賭場範圍內向賭客提供輔導資訊,甚至容許註場社工向有需要客人提供協助,賭場也會向賭徒提供「隔離措施」。據聞,當初有大賭場初到貴境欲與官府接洽「負責任博彩」措施,有官員攤大手掌曰:「澳門無呢樣野喎!」空穴來風,未敢當真,但多年來「負責任博彩」未見納入政府的博彩政策。說到底這「倒米」措施若無政府明文規定,光靠商業行為如何推動?去年底金融海嘯暴發,賭場生意大減,這些也是「憑良心做」、「自覺負責任」的賭場,也悄悄地把賭徒輔導中心的宣傳單章改為放在較不起眼的角落。

縱然經過亮麗眩目的改裝,賭業本身「損人利己」的特質始終難以改變,何況「個餅一做大」, 再加上「有錢賺到盡」唯利是圖的短淺目光,遲早自毀前程。 在全力發展賭業的主旋律下,在坐擁豐厚賭稅的同時,作為公共政策的制訂者,政府高官是否曾經計算過這盤生意的社會成本?由病態賭徒引發的社會問題,生活在這片土地上的市民要付出多少代價?更何況,澳門賭業引爆的社會危機並不局限於本土,內地絕不會坐視大量資金外流長期失血的狀況。中央政府對自由行政策的調控,對博彩業的態度的逆轉,或許正是教曉澳門高官「見好就收」、甚麼是「負責任博彩」最好的方法。

2009年10月25日 星期日

強化立法會監督政府力量 應設土地財政公職委員會

華僑報 「新聞內外」--吾塵

  立法會將在二十九日召開全體會議,選舉產生各事務委員會。這當中值得關注的是立法須健全監督政府機制的問題,尤其是對土地、財政及公職事務等三大領域,應該設立專責的跟進委員會,以使立法會對這些備受公眾關注以及政府施政重要事務的監督能常態化,這亦是回應市民對新一屆議會強化監督政府力量的強烈訴求。 在特區成立後,立法會的議事規則亦作了改變,由過去澳葡時立法會設置與各政務司範疇對口的專責委員會,改為設立無明確職責的以第一、第二及第三編號為名稱的三個常設委員會,另外還設置有專責議事規章及議員事項的章程及任期委員會。設置無明確職責委員模式,相信這改變的主要原因是針對回歸後側重於立法事務的需要,就是將法律草案的審議,較平均地分派給三個常設委員會。然而,這樣的運作方式亦有缺陷,這就是立法會欠缺機制去跟進監督政府。 亦由此,在歐文龍案後,上屆立法會是成立了兩個臨時委員會,分別就公共財政、土地和公共工程批給問題展開研究,並就政府這兩大領域工作進行監督,包括邀請官員到委員會介紹情況,以及分析出現問題的原因和提出了如何改善的建議及意見。此外,在此屆立法會亦因為要審理多項公職法案,立法會亦成立了分析公職制度的臨時委員會。

有政界人士認為,新一屆立法會有必要繼續這三個臨委會的存在,而且應將「臨時」改為固定的跟進機制,即為設立跟進土地委員會、跟進財政委員會、跟進公職事務委員會。這樣,立法會日後運作方式,三個常設委員會繼續於專責對法律草案的審議,另設三個跟進委員會主責就三大領域監督政府,此外還有常規性的章程及任期委員會。 顯然,設立旨在監督政府的跟進委員會,這是新一屆議會理應要做的。事實上,前任立法會主席曹其真在她的《立法會主席十年工作情況的總結報告》中提及,對公共財政以及土地公共工程,「將來如何在制度上實現對政府在這方面的常態化監督,依然是擺在立法會和政府面前的一項重大課題。」而在這份總結報告,曹其真對立法會要加強監督政府工作是作了很詳細闡述,並具體提出了「儘快制定預算法以及完善其他方面的制度以強化立法會監督」的意見。其中,她督促政府要盡快向立法會提出新的預算法案,並指出:新的預算法應徹底取消政府在預算通過後單方面修正預算的權限與做法,設立立法財政事務委員會,對政府在預算執行中所提出的追加與修改進分析,並由立法會批准;同時藉該委員會的設立,對政府每年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常化的跟進監察。該法也應規定政府調撥一定額度的資金,應向立法會作出解釋及說明,以此保證預算開支的透明度;同時該法也應考慮設立財政儲備制度,以回應社會長期以來就此所提出的訴求。
 
曹其真還指出,對於特區其他一些重大事務,特別是與社會民生高度相關、關乎特區整體利益,諸如土地和重大公共工程審批等事宜,應保障立法會對此所享有的知情權以及對政府行為的監督權。目前極需對現行土地法以及公共工程批給方面的法律進行整體上的檢討修訂,並在制度中確立切實可行的立法會參與和監督機制,為保障立法會具體行政這方面的監督權限提供必要的法律基礎和工具。 

至於設立跟進公職事務委員會的必要性,政界人士表示,政府尚有十六項專有職程修改法案,需在未來提交立法會審議;還有更重要的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通則法案的審議,這當中尤其涉及高官問責制的設立等重大議題;另外,如何推動政府真的及有效地進行行政改革等。所有這些事務,議會都需要有一個專門委員會跟進。 

毫無疑問,立法會必須強化對政府監督已為公眾的清晰意態,這在今次立法會直選中市民是清楚地表達這強烈訴求;另一方面,現在當選的十二位直選議員在競選時也是向市民承諾會切實監督政府。因此,立法議員基於澳門整體利益和市民福祉,以及立法會要充分履行基本法賦予職權,議員們是絕對有責任做好監督政府工作。

2009年10月23日 星期五

法律改革喊十年 積案如山老大難

《澳門訊報》,2009.10.23,余為

在新一屆司法年度開幕禮上,行政長官何厚鏵以至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檢察長何超明及律師公會主席華年達,又各自就澳門特區十年的司法制度建設發表了見解,也 不約而同地指出司法效率差劣、中文在司法運作中的應用以及司法官人手不足、積案如山等等「老大難」問題。這些各自表述,莫衷一是。年年如此,而司法機關的 「老大難」問題,卻絲毫沒有解決,或改進的跡象。今年,較有新意的是,岑浩輝院長點出了「官方語文帶有主權屬性」這一雖是眾所周知,卻只有我們在這裡反覆 強調的常識性問題。其實,岑浩輝的提法仍嫌略不夠準確。我們一貫認為,「法律語文屬國家主權的重要體現」。按照《基本法》第九條,司法機關是必須使用中文 的,這是絕不含糊,而且沒有任何討價還價餘地的。身為本地司法機關的最高負責人,岑浩輝終有勇氣在重要的官方場合表明立場,雖只是岑氏的職責所在,但仍屬 難能可貴。

  長期與司法機關在恪守《基本法》第九條的問題上「唱對台戲」的律師公會,則仍糾纏在甚麼「雙語制」這個已與社會和政治現實嚴重脫節的過時話題上。對 此,我們認為,律師公會必須拿出令大多數人信服的法理依據,來支持其對司法機關或法律訴訟應實行「雙語制」的主張,不然,公眾就會質疑其作為法律專業團 體,對這個問題的觀點的真正動機。我們期望知悉,假如律師公會的「中葡雙語制」的主張符合公眾利益,則十年來,律師公會向社會輸送了多少中葡雙語水平合格 的執業律師?有何措施或指引規定執業律師須向當事人提供「雙語」服務 ?對完全不懂中文的執業律師,提供了甚麼學習中文的培訓機會?又採取了甚麼措施和規定,要求在澳執業的律師必須懂得「中葡雙語」?

  「司法機關必須全面使用中文運作」,是特區政府和各級司法官的憲政責任,希望那些享受著「元首級」優渥待遇的法院司法官及檢察院司法官,在特區新的歷 史起點上,認真看待「法律語文」這個原則性問題,交出令公眾滿意的應有的成績。對此,第三任行政長官崔世安更是責無旁貸。

  至於司法官人手不足問題,實際上屬「偽命題」。因為,多少司法官才算足夠?根本沒有任何科學的定義和準則。一個約五十五萬人口的地區,三個審級的法院 共配置了三十五名法官,「一院建制,三級派任」的檢察院共有三十名檢察官(二十七人在位),不計人員質素,在數量上與外地比較已不能算少了,極其量只可說 「偏少」。況且,明年起,將陸續有司法官到位及在葡國讀完法律課程的本地華人回澳,人數超過一百,法律專業素養和品格操守是否過關不得而知,但「供應」可 謂不虞匱乏,「人手不足」在不久將來自可迎刃而解。然而,在司法官人手已不少情況下,何以司法訴訟效率仍差劣得令人無法接受,令民怨民憤四起?司法機關何 解只能任由卷宗堆積如山而朿手無策?問題顯然出在兩個方面,一是訴訟程序過於冗長繁複,兼不切實際,不必要和落後的枝節程序太多;二是所謂「中葡雙語」的 法律語文問題,又不必要地浪費了大量的時間,在中葡繙譯司法文書上。正如岑浩輝院長所言,要解決第一個問題,必須修改一系列「十年不變,世所罕見」的程序 法和實體法,盡可能簡化訴訟程序,並引入和更新有效的仲裁及調解機制,作為法院審判的前置制度,但必須注意其適用案件的性質和類型。太嚴,就失去其本質意 義;太鬆,就容易製造司法腐敗,摧毀本已不彰的司法公信。

  檢察長何超明去年已提出的「由各個輔助組的成員,作為檢察官助理,發揮類似司法參事的功能」,就是一個沒有法律授權的「解決人手不足」的權宜之計。其 實,這是一個可能會破壞公訴機關公正行使刑事檢控職能的危險做法,檢察長必須就此向社會有詳盡的說明。正確的做法,應該是通過立法會修改《司法組織綱要 法》,恢復設立「司法參事」詳細明定其專業資格、入職條件、職能範圍、道德品格要求、權利和義務等等,此為「依法行政」,否則,檢察長要求的「行政行為必 須有法必依,違法必究,政府機構和公職人員帶頭守法」,就疑似「嚴人寬己」。設置經年,收案數字卻不斷減少的「輕微民事案件法庭」,是另一司法改革績效不 彰的例子。

(再談司法改革二之一)

2009年10月20日 星期二

港澳辦官員:澳門能否普選特首存在討論空間

中評社香港10月20日電/據澳門日報報道,國務院港澳辦法律司司長黃柳權表示,《基本法》對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作出明確規定,其中明確了立法會部分議席須由委任產生。故此,除非修改《基本法》,否則現階段不會實現普選立法會全部議席。

在19日舉行的一國兩制與憲政發展學術研討會上,立法議員陳美儀問及澳門民主政制發展進程,黃柳權回應指出,過去10年澳門是按《基本法》的規定發展,下一步都是要按《基本法》的規定繼續發展。根據《基本法》有關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的規定,這50年內有沒有普選行政長官的條件,是有討論空間;至於立法會議席的產生辦法,《基本法》明確了一部分議員要由委任產生,即是如這50年內不修改《基本法》,就不會由普選產生全部議席。

黃柳權表示,澳門與其它地方不同,《基本法》是根據澳門現實情況而立,當年起草《基本法》時,澳門社會已討論了行政長官和立法會普選的問題,現階段必須按規定實踐。

出處:財經日報

「特首」被禁!?

昨日,我在Cyberctm的論壇上看文章,發現許多人在談論一件事:輸入「特首」二字竟然無法顯示!

其實,另一個罵何厚鏵的詞彙--「賊首」,已是被禁之列,不過,有網民試過許多國內的關鍵詞--「共產黨」、「法輪功」、「六四」等等,就似乎沒有在被禁之列,至於快將卸任的澳門特首何厚鏵的本名,則不在被查禁之列。究竟還有甚麼字詞被禁呢?實在令人摸不清。

暫時看來,Cyberctm審查機制似乎是專為何厚鏵先生度身訂造而設的,不過,若把「特首」二字刪去,則即將接任的候任特首崔世安也會受到「保護」。不過,這個機制也算不上是甚麼「保護」,因為,它實在太馬虎草率了,只要在「特」與「首」二字之間加一個空格,便可以完全顯示。

究竟這樣的查禁所為何事呢?這會否是「此地無銀三百兩」的現代版本故事呢?還是CTM中有人想曲線罵特首,令特首成為笑柄呢?

Global Voices Online相關報導

2009年10月19日 星期一

如果有人發起遊行反對政府批(轉)地給銀河, 你會支持嗎?

引用網友 Q:)的貼文

【本報消息】特區政府再透過置換土地,收回路氹城金都酒店對面一幅面積達二萬八千八百多平方米、原來批予私人發展會議展覽中心的土地,以配合銀河娛樂路氹 城度假村的土地批給計劃。批地合同顯示,政府未選定擬置換的土地,但保證其建築面積將相當於上述發展商已繳納的一億七千四百多萬元溢價金的建築面積,同 時,撤銷發展商應繳未繳的四期溢價金,總額近二億八千萬元。
發展商交還的路氹城土地,早於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旬批給,當時是批予澳門會議展覽中心有限公司,興建一幢名為澳門會議展覽中心的多功能綜合性建築物,於當年 頗受關注,是路氹城填海區初期規劃的主要項目之一。後來,發展商轉成嘉里建設(澳門)有限公司,原來的會展中心計劃則不變。不過,十多年來,該項目始終未 見落實。
據昨日公佈的第四五/二○○九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由於政府現正進行銀河娛樂路氹城度假村的土地批給程序,批地總面積將達到四十四萬二千二百平方米。然而,上述土地卻包括一幅面積達二萬八千八百八十一平方米、上世紀九十年代批給興建會展中心的地段。
經過協商,與土地承批人嘉里建設達成協議,承批人同意放棄有關批給,把土地歸還政府以納入私產;特區政府承諾具備批給條件時,以租賃制度將另一幅土地批予 承批人,有關面積、地點及其識別資料屆時確定。但就承諾為住宅用地,其最小可建容量相等於原來批給合同規定的且承批人已經繳付的一億七千四百七十六萬六千 五百一十六元溢價金相應的建築面積。該金額將按照新批給時的溢價金計算法例訂定,倘日後根據就批出土地所訂定的城市規劃參數,土地的可建容量與上述最小可 建容量出現差額,發展商須繳付因該差額而引致的溢價金。
政府還同時撤銷承批人尚欠的四期溢價金,每期金額六千九百七十六萬六千五百一十五元。

真正重點為:
1. 十多年來,該項目始終未見落實==>十多年唔發展不用收回
2.特區政府承諾以租賃制度將另一幅土地批予承批人,有關面積、地點及其識別資料屆時確定==>以更佳土地換一塊十多年無法發展的土地.
3.承諾為住宅用地==>更改為地產項目,明益.
4.已經繳付的溢價金換相應的建築面積。==>送嘅.
5.倘日後根據就批出土地所訂定的城市規劃參數,土地的可建容量與上述最小可建容量出現差額,發展商須繳付因該差額而引致的溢價金。==>可以加大建築面積.
6. 政府還同時撤銷承批人尚欠的四期溢價金,每期金額六千九百七十六萬六千五百一十五元 (2億8千萬)==>離譜.
結論係同區生有咩分別?

[ 本帖最後由 Mac Au(麥歐) 於 2009-10-18 17:21 編輯 ]

出處

2009年10月16日 星期五

澳門選舉開支

手頭上有今年四組參選名單的開支數字,如下:

組別名稱 開支得票(平均每票開支)
民主新 111,554.5元11,024票(10.12元)
民主昌89,571.5元16,424票(5.45元)
民聯3,009,738.63元17,775票(169.32元)
澳粵4,090,920.90元10,827票(377.84元)
同力建設聯盟$ 1,647,155.71元5569票(295.77元)
公民監察$ 707,214.00元5396票(131.06元)
民主起動$ 66,672.50元1162票(57.38元)
社會民主陣線$ 166,896.50元 265票(629.8元)


差距之大,令人驚訝。以平圴每票的開支計算,竟然是相差數以幾十倍計!

究竟澳門是否需要花那麼多錢去進行競選?

會否是一種浪費?開支上限差不多是九百萬,是否過高呢?

過高的開支上限,會否變相鼓勵某些有錢的候選人以本傷人?

深層次矛盾行諮會視而不見 管治階層思維落伍脫離民意

摘自《訊報》 2009年10月16日



特區政府的公共行政改革諮詢委員會屬下的「政策研究與評估小組」及「政策諮詢與互動小組」,於週二透過傳媒向公眾匯報其在二00八至二00九年的工作。顯然,從這兩小組的工作匯報內容,筆者以為,行改諮委會在真正有效地推動特區政府行政改革是殊為不易,因為根本上無觸動到深層問題與矛盾,這是其一;亦由此帶出第二個疑問是,兩小組所做的工作和建議卻是流於表面上皮毛東西,而質素欠奉。不必諱言,管治者若真的有誠意推動行政改革,或許應重組行改諮委會,吸納一些有創新思維及對於政府現代管理要素有認知的人士,以有勇氣查找不足,及有智慧作出改革的良方。

建議意見流於皮毛

  
無疑,行改諮委會公開匯報其兩個小組工作,這亦算是有所交待其作為的做法。不過,在現今社會要求有高透明度的層面上,其公開性還是不足夠的。譬如,政策研究與評估小組所做的《探討民意吸納與推廣的系統之建立》課題研究意見書,但當局在當日並沒有同時向傳媒公佈整份文件,只是由小組協調員在記者會上主要介紹了有關「優化目前政府諮詢系統的建議」,此共有六項。然而,這份意見書是根據怎樣的分析和理據,包括現在政府諮詢制度存在甚麼弊端,又或在效益方面是否達到或程度如何等現況,因而提出這六項建議,這又可否促使到政府的政策諮詢制度得以完善呢?由於無整份意見書,公眾其實是欠缺了足夠資訊展開討論。

  由此也要指出的是,作為旨在推動公共行政改革的諮詢組織,竟也欠缺了資訊應高透明度的認知,且更諷刺的是有關意見書還是涉及探討政府對民意吸納與推廣的課題,怎麼行改諮委會連最基本要素的透明度都不知曉 ?如此這般的運作思維,你還能寄望行改諮委會在推動特區政府行政改革上有何大作為?

未觸及深層次問題

  
另一方面,雖則欠缺整份意見書,不過從部份陳述的優化目前政府諮詢系統的建議要點內容來看,筆者以為,一是只在於表面的皮毛狀況,提建議者或許想有的放矢卻實質並不中用,因為無觸及深層次問題和矛盾。二是有的則是脫離了實際,亦教人疑惑未來政府在政策研究的發展方向何去何從的問題。

這六項建議要點是包括:
一、加強各司、局的研究力量;
二、在諮詢和溝通過程中,注重操作方法的創新;
三、注重回饋和成效評估;
四、注重各司、局內部的競爭和激勵機制;
五、取得各司、局領導的支持;
六、優化各司、局的新聞和資訊對外宣傳的方式,促進官民溝通。

  誠然,就上述六項建議有一定普適性,但因缺乏針對性。故此,能否達到完善政府現行諮詢制度之目標嗎?當然不可能的。事實上,政府現行諮詢制度最大問題在思維保守封閉,作為理應是澳人治澳的執政聯盟,卻未能建立真正的施政為民、以人為本的理念,其管治意識型態仍是在著重於既得利益,欠缺了以澳門整體利益及長遠健康發展的大前題考量,因而導致政府在一些關乎公眾利益的決策卻是妄顧公眾利益。最明顯事例如批地問題和超高樓宇興建等,對民意強烈呼聲卻是充耳不聞。再者,本澳雖有儼如恆河沙數的各類諮詢委員會,但在吸納民意方面卻是於事無補。這一方面在於政府對諮詢組織未有足夠的重視,另方面是執政聯盟成員壟斷了諮詢組織,無論是甚麼性質或不同領域的諮委會,都必有這幾個大社團代表,但卻不管他們的認知程度和能力如何?總之市民所見的來來去去都是那班人,也不知道他們提出過甚麼好的意見。又再,隨著社會發展和市民進步,而老化了的大社團卻表現出無力感,跟不上時代步伐,亦與社情民意之距離愈拉愈遠矣,這樣又如何充分表達民意呢?

諮詢誠意備受質疑

  
還有另一個更為根本問題是政府有否真心聆聽市民意見的誠意。現實狀態卻是政府被質疑政府對大小的所謂諮詢是走過場、假諮詢。簡單事例,政府在修改選舉制度的公眾諮詢,表面上搞了多場的公開活動,但對於間選制度中引入了自動當選機制這一重大修改,竟完全無在諮詢文本裡提及,沒有讓社會公開討論,這是極差的做法。因此,綜上種種,要完善政府諮詢制度,理應從改革制度和調整管治意識型態著手,而不應只是這麼簡單的六項建議內容。

  至於說到建議中的脫離了實際問題,譬如第一項的「加強各司、局的研究力量;」之內容,筆者不知道其根據怎樣理據所提出。但要指出的,首先,在本澳的行政體制,局級的主要職能是執行部門,並不是如香港政府的政策局,這樣加強局級的研究力量又有何效益或價值?又或者行改諮委會提出此項建議時,是否有意向改革現行行政體制,將局級部門改變為政策局,若如是,那執行部門在哪裡?

不良管治現象揮不去

  
其次,在概念上,澳門只是不到六十萬人口的城市,我們到底需要怎樣規模的政府,是精而強的小政府,還是大而無當的虛胖政府?第三,從澳葡政府沿襲下來的弊端─各部門的山頭主義、政出多門、各自為政,這些狀態在特區政府十年不但無根治,而是依然如故。顯然,要改變這不良管理現象,政府須嚴整吏治,強化現代管理,同時在政策制定及執行方面要制度化和規範化。第四,候任行政長官崔世安在參選政綱中提出了科學決策的理念,並且具體述及「完善政府建制內部的政策研究機構,設立高層智庫中心………。」如此而言,行改諮委會所提出的「加強各司、局的研究力量」之建議,未來政府在政策研究的發展方向又是何去何從呢?

  毫無疑問,要改革本澳的諮詢制度,確實是大課題,其根本是關乎到執政聯盟是否具備民主意識,有否施政為民天下為公的理念,有否以澳門整體利益和市民福祉的大前提考量,有否以澳門長遠健康發展的視野,有否包容不同意見的胸襟,有否真正誠意去聆聽市民意見,等等本質問題若清晰了,那在具體上的技術操作才有真正的創新方法,否則換湯不換藥或糾纏在表面雞毛蒜皮的小修微改,只會落得椽木求魚的結果,解決不到深層問題和矛盾,亦難以推動實質進步,無甚作為矣。


了空



譚司長「變臉」值得 澳門博彩業「擴張」非澳決定

摘自《訊報》 2009年10月16日

原以為燊哥一病,燊哥費盡九牛二虎之力才勉強拼湊起來的那個「澳門娛樂場博彩業承批公司商會」,就會「樹倒猢猻散」,無聲無息地消失在澳門民眾的視野裏。沒想到本週一特區政府會出面,召集六家「澳門娛樂場博彩業承批公司」舉行「七方會議」,以前曾多次公開表示「澳門賭台數量應由市場自發調節,政府不應也不會加以幹預」的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此次明顯「變臉」,宣稱特區政府與六家博彩企業認同澳門博彩業不應無限擴張,澳門博彩業規模若無限擴張,對澳門的社會資源、業界之間業務的互相協調都會有不利影響,也會令澳門經濟產生傾斜,與澳門的經濟適度多元發生矛盾,有一定的局限性,故特區政府會聽取社會、業界意見,加強檢討博彩業規模。

  筆者認為譚司長的此次「變臉」應該是件好事情。雖然譚司長以前的「澳門賭台數量應由市場自發調節,政府不應也不會加以幹預」的觀點已被事實證明是一種錯誤的觀點,也給澳門社會帶來了一些不利影響,但「人非聖賢,孰能無錯」,用內地的話來說就是「能知錯就改,還是好同志」,因此譚司長的此次「變臉」還是值得肯定,因為這樣總比譚司長固執己見、「一條道走到黑」要好一些。只是譚司長的這一「變臉」,似乎來得稍遲了一些。設想如果譚司長能在四五年前就能意識到「澳門博彩業不應無限擴張」、「特區政府應加強檢討博彩業規模」,並在當時就能制定出相應政策或採取了相應措施,或許後來新加坡就不會「開賭」、臺灣立法會就不會通過允許在臺灣離島發展博彩業的「修正『離島建設條例』草案」,內地就不會「收緊澳門自由行」、澳門的「經濟適度多元化」就不會像現在這樣困難。當然人的預見能力都是有限的,我們也不能要求譚司長「先知先覺」,不應用「事後諸葛亮」的方式來責備譚司長。但人總不能一點預見能力都沒有,尤其是官員更應該具備比普通人更高的預見能力,這樣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職責,為社會帶來更多和更長遠的利益。以前人類社會中的戰爭比較多,那時的人們都知道「一將無能,累及三軍」,現在是和平時代,但相互之間也存在激烈的經濟競爭,也是「一官無能,百姓遭殃」。所以如果澳門特區高官缺乏預見能力,對澳門市民來說也是一種災難。

   而且此次「七方會議」達成的所謂「共識」,從文字上來看也值得商榷。此次「七方」都認為「澳門博彩業不應無限擴張」,這句話僅從文字上來看,似乎只要這「七方」同意,澳門博彩業依然可以「無限擴張」。但試問這個星球上有何產業可以「無限擴張」?整個地球的面積有限,人口有限,人的生命也有限,因此對任何產業,整個需求或消費規模都會有限,試問有何產業可以「無限擴張」?現在全世界很多產業都面臨著「產能過剩」的問題,難道澳門博彩業就永遠不會「產能過剩」、就能「無限擴張」?另外澳門博彩業的「擴張」與否,能完全取決於澳門的這「七方」嗎?如果國際來澳旅客人數寥寥,內地又「收緊澳門自由行」,請問這澳門「七方」如何才能使澳門博彩業「無限擴張」? 澳門博彩業「擴不擴張」其實並不主要取決於澳門,「澳門博彩業不應無限擴張」這句話至少應該改為「澳門博彩業不能無限擴張」才更為合理一些,只是這樣改後依然是一句廢話,所以筆者建議「七方」應將「澳門博彩業不應無限擴張」這句話改為「澳門博彩業應該控制在一定規模之內」,這樣才更為合理也更有實際意義。

  據說今年八月以來內地放寬了「澳門自由行」,才使得近兩個月澳門博彩業收益出現了明顯增長,澳門博彩業可謂「給點陽光就燦爛」,但這也說明澳門博彩業「不給陽光就陰暗」。這幾天又傳出內地又要「收緊澳門自由行」的消息。現在譚司長「變臉」了,但內地政府也要再次「變臉」,或許內地政府的此次再次「變臉」,能讓譚司長等澳門「七方」更清楚地認識到澳門博彩業「擴不擴張」其實並不取決於他們自己。


褚瑩

澳門法律滯後不健全 弱小百姓嘆奈何

摘自《訊報》 2009年10月16日


維權社團不下數十努力方能有所作為澳門法律滯後、法律不健全,講的人講到口乾舌結,聽的人又都聽到耳朵結繭。這種滯後、這種不健全便使市民無所適從,而這種滯後、這種不健全卻可以被利用,可以在違反經驗法則和違反道德標準下,名正言順地聽取到意想不到而又必然的最大利益。

現屆立法會於最後一次全體會議上,細則性通過了「聘用外地僱員法」。在立法會激烈爭拗時間長短,如何表現出激憤與冷靜,市民大可以用睇表演的心態去欣賞,因為他們的確是在表演,他們要在這個立法會舞臺上表現自己,表演給各自背後的集團睇。直選的議員要表現給投他們一票的市民睇,間選的議員不但要表現給推選他們的利益集團睇,更要在此努力去維護本身的利益。官委議員當然是表現給政府睇了。既然背後有人睇,落力就無可避免,各為其主就無可厚非。不過,就「過冷河」的條文出現重大分歧、又發生激烈爭辯。被形容為意想不到,但似乎這種分歧和激烈爭辯是在意料之中。特別是在當屆立法會結束前最後的一次全體會議上,又希望能匆匆完成的一刻,就更不足為奇了。只不過這條不完整又欠缺順利和能準確操作的法案,在被表示為「有好過無」及仍有聲音的鼓掌中通過。留下來的當然就要看來屆立法會的傳承與創新了。

  十月七日,翻開澳門某報,見一跨國公司刊登的一份嚴正聲明,內容係指責「保險黑洞」一書的作者許旭先生和被戲弄為紅衣奇人許榮聰先生在該書中歪曲事實,顛倒是非。這種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言論,早已多見而不怪。但嚴正聲明後一個段落中:「任何人士如將上述內容失實的書籍向公眾散播及派發,本公司亦會保留追究因其行為對本公司造成任何影響的一切法律責任的權利。」筆者向來膽小怕事,經不住這一大公司的恐嚇,馬上找到筆者曾經把「保險黑洞」一書送予之友人,討回該書。然而在向友人討回該書之際,又說不出要討回的理由。當不得已與友人談論的時候,讓友人點醒了我,這個澳門紅衣奇人以街頭抗爭及循司法途徑爭取維護權利長達七年的事件,在澳門及其他地方媒體不論用新聞報導或新聞事件追查、剖析手法刊登和播放,都曾報導過。而在澳門刑法典又似找不到這類因散播及派發書籍可以入罪的條文。不過在媒體中刊登恐嚇傳播人和媒體的言論。就會感覺不良,就更會令如筆者般膽小之人感到驚訝和恐慌。請不要以為刊登恐嚇傳播人和媒體的言論沒有效果,「保險黑洞」一書的作者許旭先生在上一期談到,對此事建議由政府部門,公司及許榮聰先生進行三方磋商的方法去解決。這種謀求三方磋商解決的方式能解決的可能機會甚微。但由作者提出來的方法,除了讓人感到被恐嚇,而受到影響外,筆者找不到更為合適的理由。原來在媒體中刊登恐嚇傳播人和媒體的言論,在澳門這塊就是與別不同的地方,不但不會受到傳媒的譴責,而且還會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恰好在案臺前有一份許榮聰先生呈交香港特別行政區律政司及香港保險業管理處的控告書。控告的對象是美國萬通保險亞洲有限公司行政部總裁余煜榮先生。直指該公司在澳門日報十月七日刊登的聲明涉嫌恐嚇傳播人和媒體的部份。據手頭資料顯示,許榮聰先生就「保險黑洞」一書贈送給了多個政府部門及多個傳播媒體。並在澳門近十個包括大小書店和書報攤。傳播依然不停在進行,還有越演越烈的趨勢。紅衣奇人奇就奇在不畏強權,曠日持久地爭取。歷七年餘而不氣餒。年過七旬,仍然無畏,無怨,努力不懈地維護自己和保險的權益。

  我膽小,我害怕,澳門以標榜維權的社團不下數十個之多,僅希望這些標榜維權的社團多作努力,因為澳門的法律滯後、法律的不健全。需要在不同的領域裡維護個人或小集團利益的當會越來越多。越來越多!

楊釗


 

2009年10月15日 星期四

澳五分一人受問題賭博困擾

另兩篇相關報道:
博企承諾提供負責任服務
負責任博彩推廣周昨啟動

摘自《澳門日報》 2009年10月16日


近年,問題賭博的普及率有上升趨勢。但怎樣才算是問題賭徒?原來並非是輸掉多少錢而定。當無法控制賭博行為時,就已成了問題賭徒。倘若不是每天賭博,也會成為問題賭徒嗎?即使沒有天天賭,只要無法控制自己的賭博行為,並為自己及他人帶來不良後果,這已是問題賭徒的特徵。

人們常言“小賭怡情”。根據澳門大學博彩研究所在○三年及○七年一項關於“澳門居民參與博彩活動調查”顯示,四年間,“問題賭博”的普及率由百分之四點三增至百分之六,即約二萬四千人。保守估計,假如每一個“問題賭徒”影響身邊三個親友時,連同“問題賭徒”本人,本澳在○七年約有九萬六千人曾直接或間接地受到“問題賭博”的困擾或影響,這數字約是澳門人口的五分之一。

以下提供簡單的自我檢測方法,可知你是否問題賭徒。過去一年內,以下的情況有否持續地發生在你身上呢?一、你的賭博消費超出你所能負擔;二、你每次參與賭博的時間超出你所能付出;三、你日常參與賭博的頻率超出你所能承受;四、你的賭博行為為你及你的親友帶來困擾。

如有任何一條的答案為“是”,你有可能已成為“問題賭徒”,並應盡快聯絡有關機構,接受專業的評估和輔導服務。

事實上,統計學已經證明每個賭局的結果是沒有關連的。換句話說,無論賭客經常練習或用任何技巧投注,如研究“牌路”,都不會增加勝算,統計分析顯示,賭客下注次數越多,賭客輸錢機會就越高。

建議博彩者博彩時,不帶信用卡或提款卡、拒絕為賭借錢、博彩時不酗酒。在博彩後,建議博彩者把博彩活動的情況,如輸贏記錄、博彩活動日期等記錄下來,以便博彩者了解輸贏和博彩行為的頻密程度。最後,發現不能控制自己的博彩行為時,應主動尋求協助。


其他相關報道

博企承諾提供負責任服務

六博企以澳門娛樂場博彩業承批公司商會會員參與“負責任博彩推廣周”。由於博彩營運商在“負責任博彩”環節中擔當重要角色,故在推廣周的“宣傳小冊子”中,六博企以博彩營運商身份,認同儘管大多數的顧客視博彩活動為一個正當的消閒活動,以負責任的態度博彩,並享受當中的樂趣;但也有小部分人可能因博彩活動受到困擾。故博彩營運商承諾,向員工及顧客提供一系列負責任博彩服務。

博彩營運商承諾提供一系列負責任博彩服務,包括舉行有效的負責任博彩活動,提供相關資訊和服務。對員工方面,承諾對新員工入職時,提供負責任博彩訓練;向員工派發有關負責任博彩的小冊子,提供如何尋求協助的資訊,並持續向員工提供相關訊息;在員工休憩處張貼負責任博彩標語,內容包括求助熱線電話號碼。

對顧客方面,承諾向有需要的顧客提供負責任博彩的相關資訊;在博彩區張貼負責任博彩訊息,讓有需要的顧客明瞭求助途徑;按顧客的個別要求,把其個人資料,從博彩推廣或市場營銷名單中刪除;致力防止未滿合法博彩年齡人士進入博彩區。


減低問題賭博衍生負面影響 負責任博彩推廣周昨啟動

為期兩個半月的“負責任博彩推廣周”昨晚舉行啟動儀式,社工局長葉炳權表示,負責任博彩是一項集體的社會行動,是指個人、博彩企業、社會服務機構、政府共同承擔責任,公衆可以在充分且詳盡的博彩資訊下,決定參與、繼續或停止博彩,把與博彩有關且可能發生的負面影響減至最低。澳門大學博彩研究所所長馮家超表示,為了減低本地居民形成“問題賭博”的風險和由此衍生的負面影響,本澳有必要盡快推行“負責任博彩”政策。

推廣防範問題賭博

由社會工作局、博彩監察協調局、澳門大學主辦,民政總署、澳門娛樂場博彩業承批公司商會會員協辦,九家問題賭博治療機構作為參展單位的“負責任博彩推廣周”啟動儀式昨晚八時假祐漢公園舉行。主禮嘉賓包括中聯辦經濟部副部長高尚德、社會工作局長葉炳權、博彩監察協調局長雪萬龍、澳門大學工商管理學院院長禮米高,負責任博彩推廣周活動籌委會代表澳門大學博彩研究所所長馮家超。

葉炳權致詞說,在博彩業開放、經濟發展的同時,因沉迷賭博而衍生對社會的影響,備受社會關注。在本澳,博彩活動被視為一種日常的娛樂項目,但部分人可能因為過分沉迷而令身心受到負面影響,並牽涉家人及親友。特區政府非常重視如何讓居民健康地生活,避免墮入問題賭博的陷阱,除密切對博彩業發展作出檢討和規範外,亦不斷透過社會工作局及民間團體,加強對社區宣傳及預防工作,為受問題賭博困擾的居民提供輔導及協助等。推行負責任博彩是一項長期的社會工程,需全民共同參與。期望透過推廣周的系列活動,讓公衆正確認識“負責任博彩”概念,包括個人的“負責任博彩行為”和博彩營運商基本的“負責任博彩業務守則”、了解“問題賭博”在本澳的流行情況及自我檢測方法。

各方共同承擔責任

馮家超致詞說,澳門推行“負責任博彩”仍處於起步階段,該所根據澳門實際情況,再結合“共同承擔責任”的原則下,即所有“利益攸關者”,包括政府、博彩者、博彩營運商、問題賭博防治機構、學校與社區團體必須承擔各自的責任去採納、推廣和執行“負責任博彩”政策,並為它們的功能和角色初步構思。

首先政府在“負責任博彩”政策的制訂和推行過程中應擔當主導角色,並致力引導“利益攸關者”朝此方向發展,推動他們履行政策和措施,還需監督政策的落實及執行。其次,博彩者是“負責任博彩”中最關鍵的角色,博彩者應把博彩活動視為娛樂的一種,博彩者親友平日應多關心他們,遇上“問題賭博”親友時,應鼓勵並支持他們接受正式的輔導及治療,盡量避免直接以金錢方式提供協助。

定期研究評估成效

第三,建議博彩營運商把“負責任博彩”分成短期及長期目標實行。短期內,博企可先為員工提供有關“問題賭博”和“負責任博彩”的培訓、向顧客提供準確的博彩資訊。長遠而言,博企應為有需要者提供“隔離制度”,致力拒絕被“隔離人士”進入博彩區等。第四,問題賭博防治機構幫助“問題賭徒”離開困局,重獲新生。第五,學校與社區團體可向居民提醒世上沒有不勞而獲、金錢不是萬能等觀念。科研學術機構可定期研究及評估“負責任博彩”政策的內容、執行及其成效,並根據研究結果提供策略性及可操作性的建議。

本報記者 黃楚慧 報道



循序發展民主政制勿淪為空談

摘自《市民日報 》 專欄「濠江點評」 2009年10月16日


10月5日,行政長官何厚鏵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制度》,透過行政命令委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四屆立法會7名委任議員,7名官委人選名單何少金、徐偉坤、唐曉晴、崔世平、黃顯輝、劉永誠、蕭志偉曝光以後,引起社會上一陣熱烈迴響,質疑是否在政治和專業上起到平衡作用,抑或是公共職位委任盡顯政治酬庸、任人唯親?

  毫無疑問,行政長官完全依法委任7名立法會官委議員,然而,這一政治任命,為何與社會上的願景出現巨大落差?歸根究柢,還是落在社會上對政制發展和民主進程與委任制度相左有關。亦即,委任制度與民主化進程背道而馳,無論行政長官委任哪些人選,都可以產生社會強烈反響;又或可以說,希望透過行政長官委任出社會認同的賢能進入立法會,根本上是一個制度上的「缺憾」,總是難以符合社會普遍期望。

  由是,要改變這種制度「缺憾」,也只有從政治制度發展、完善、改革上下工夫。第四屆立法會直接選舉16個參選組別中,便有10個參選組別在政綱中提出發展民主政制的訴求。不要以為這些訴求僅是「泛民主派」的參選理念,而是,只要我們閱讀《2009年立法會選舉候選名單政綱概要》,便可以知悉,包括有鄉族背景的第7組民聯,以及傳統社團第12組同心、第13組群力,都提出了推動民主政制、循序漸進發展民主、逐步推進民主發展這個願景。而提出發展民主政制的10個組別,在選舉中合共取得100,143張選票支持,佔149,006名投票選民的67.12%;其中6個組別合共取得直選12個議席中的9個席位,同心、民聯和「泛民主派」的民主昌,更分別囊括兩席,可想而知,發展民主政制在選民和社會上有一定的基礎訴求,未來新一屆立法會中,6個直選參選組別、9位打着發展民主政制入閣的議員,應該為曾作出的推進民主政制承諾而努力不懈,為澳門特區政制發展寫上新篇章,以孚社會和選民期望。

  推動政治制度民主化,並非立法會議員的「專利」;如果回看第三任行政長官崔世安在競選期間提出的參選政綱,其中也提綱挈領地在第四項第二節中宣稱「發展民主政治、實現社會善治」⋯⋯從澳門社會實際出發,按照《基本法》的規定,循序漸進地推動澳門特區民主政治制度的發展。上述政治承諾,也許為候任特首「傳承創新、共建和諧」的參選理念突出了政制發展的訴求,才更顯得行政長官何厚鏵在委任第四屆立法會7名委任議員上與社會希冀出現強大反差,致使社會上的良好願望「落空」。

  因此,無論是第三任行政長官崔世安、第三屆澳門特區政府,以及第四屆立法會,在任期內怎樣向澳門居民兌現承諾,發展民主政治制度,設定時間表和路線圖,逐步走向民主政治,才能突破官委制度的「缺憾」,實踐政治利益平衡。尤其當第三任行政長官崔世安履新以後,更應抓緊時間展示他「傳承創新」的承諾,在增加立法會直選議席,間選、官委怎樣過渡向民主政制等問題上,更應提出政制發展方案廣泛諮詢民意,在5年任期內做出實質成績,而非過去10年空談「循序漸進」發展民主政治,卻是官委制度原地踏步、間選收緊「門檻」的政制開放、民主化步伐倒退,最終接不上「創新」的政治承諾。


衛 文(讀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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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界:立會需清晰迴避制度

摘自《澳門日報》 2009年10月16日

第四屆立法會議員今日宣誓就職,將在澳門發展新起點履行立法會的立法與監督職能。回歸十年,澳門社會經濟進入一個新的歷史起點,要真正做到行政立法互相配合、互相制衡,重在配合的政制設計模式,這是第四屆立法會未來工作的重要方向,立法會如何透過自身建設,回應社會對加強立法會立法監督職能,值得深思。

商界成員偏重惹疑慮

在行政長官頒佈命令委任七名官委議員後,有意見擔心,在廿九名議員中,由選舉產生的廿二名議員加上官委議員,超過一半的議員具有商界背景。整體結構中,商界、建置界背景的議員佔大比數,出現一定程度的不平衡,除了擔心一些與商界利益明顯對立的法案或制度,將來立法上可能出現阻礙。有建議未來涉及與商界重大利益有關的法律,諸如修改《土地法》、修訂公共批給制度、都市建築總章程等,與商界及建置界有直接和巨大的利益的法案審議時,有關議員最好迴避,以免有瓜田李下之嫌。

議員章程有相關規定

有熟悉立法會運作的政界人士對此表示認同,認為利益迴避是政治人物的基本道德責任,不論是行政官員和立法議員,均有道德義務遵守。為此,《議員章程》亦有對議員出現利益衝突時的規定,“議員不得參與與其個人直接的、即時的財產利益或非財產利益有關的事項的討論和表決”。為執行上述規定,“與議員有血親或姻親關係的人士的相同性質的利益,亦視為上款所指議員的利益。”但該迴避,並“不妨礙有關議員出席全體會議或各委員會會議的權利,以及應要求提交資料和作出說明的權利”。

“章程”還規定,當議員涉及上指利益時,應在有關事項討論前作出書面聲明,並按情況交予立法會主席或對有關事項討論或表決的委員會的主席,以便向全體會議宣告或通知有關委員會的其他成員。任何議員得指摘其他議員涉及有關利益並陳述理由。如無作出有關聲明,則按情況由全體會議或委員會議決是否存在被指摘的事實。

為議會贏更大公信力

雖然議會過往曾按照上述規定調配委員會成員的組成,然而只是一種“默契”的處理方式。在新的歷史起點,面對社會的憂慮,作為立法會自身制度建設和完善,制訂一套具清晰,具可操作性的利益迴避制度,有其必要。尤其是如何清晰釐定“個人直接的、即時的財產利益”或“非財產利益”,讓現存的制度更具可操作性,確保有關規定的精神得到落實,為議會贏得更大的公信力。

本報記者



教青局:小金庫非關漏洞

摘自《正報》 2009年10月16日

【本報訊】教育暨青年局爆出有職員截留活動款項圖利用,其直屬上司、青年結社培訓輔導處處長陳旭偉(見圖)昨回應事件,重申會檢討內部對公共財政的處理及監督,避免同類事件發生,強調這只屬個別職員的行為,並不承認是現有行政程序有漏洞所致。

廉署日前公布去年中教青局通報有職員涉違法截留活動款項逾十萬,現調查結案移交檢院處理,而局方亦同時展開紀律程序並將嫌犯停職。涉案職員上司陳旭偉昨表示,當局現正檢討公共財政流程,而早前已即時與轄下單位舉行會議,商討如何優化現有的程序,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而陳旭偉在回應時否認現行機制有漏洞時則說,局方同事皆抱著為民服務的精神,去提供優質服務予全澳市民,認為這只是個別人員的行為。至於被問及初步發現有何處可改善時,他語塞數秒後稱還是在檢討當中。

逾年未停職因未有清晰結論

陳旭偉被問及為何局方早知悉事件,仍讓該員工繼續工作至早前,他解釋道,不論當局展開內部調查或通報廉署作調查,兩者都屬機密調查,故未能了解該人員違法的虛實。現時廉署公開事件及行動,所以有關方面已即時進入紀律程序作防範性處理。他還表示,現階段仍需司法保密,不能再透露更多詳情。


吸毒者年齡低見13歲

索K明顯增多

摘自《正報》 2009年10月16日

【本報訊】社工局今年開始推行電子化「澳門藥物濫用者中央登記系統」,更準確掌握本澳吸毒人數和趨勢。上半年數據庫共錄得四百一十七名吸毒者,年齡由最少的只有十三歲至最高的七十三歲,首次吸毒平均年齡為二十一點七歲。所吸食的毒品中,以氯胺酮 (k仔)吸食者增長較明顯。禁毒委員會希望,社工局能進一步開放中央登記系統數據,讓民間服務團體能因應數據庫統計,完善和規範戒毒服務,尤其是加強青少年預防濫藥服務。

禁毒委員會昨召開本年度第二次全體會議(見圖),議程包括:報告禁毒委員會工作情況;社工局報告「澳門藥濫用者中央登記系統」上半年統計結果;「關注青少年毒品問題工作小組」召集人報告工作進展;和法務局講解新「禁毒法」。

中央登記系統運作半年來,共錄得四百一十七名吸毒者,其中以男性佔七成六三。吸毒者年齡最少的只有十三歲,年紀最高的為七十三歲,首次吸毒平均年齡為二十一點七歲。各年齡組別中十六至二十歲及四十歲以上所佔比例最大,均為一成六二,各為一百三十人,而小於十六歲的則有十三人。

吸毒人士所吸食的毒品,依次為海洛英(白粉)佔四成七、氯胺酮 (k仔)佔兩成四、三唑侖(藍精靈)和美沙酮各佔不到一成。數據顯示吸食傳統毒品海洛英一般傾向於年長,平均年齡為四十二點九歲,並多在十六至三十歲已開始吸食;而使用新興毒品氯胺酮則傾於年青,平均年齡只有十九點四歲,並多在十六歲以下開始吸食。各毒品吸食地區以澳門佔六成,內地佔四成。

中央登記未包括隱性個案

社工局局長葉炳權表示,中央登記系統數字並不包括隱性個案,委員希望能進一步開放中央登記系統數據,讓民間服務團體能因應數據庫統計,完善和規範戒毒服務,尤其是加強青少年預防濫藥服務,增加學校宣傳和作出針對性輔導工作,讓註校社工發現濫藥青少年的情況,從而作出跟進。

「關注青少年毒品問題工作小組」召集人、明愛總幹事潘志明認同,有需要進一步開放中央登記系統數據,以便社會服務團體針對性地展開青少年預防濫藥工作。又指出,由於家長缺乏子女是否吸食毒品的判斷知識,令隱性個案被發現時已至嚴重情況,希望社工局能加強該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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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志明:暫不推校園驗毒

摘自《市民日報》 2009年10月16日

【本報訊】關注青少年毒品問題工作小組召集人潘志明表示,目前小組的工作重點放在防止青少年濫藥實質工作的提升、工作的定位、掌握濫藥青少年數據,並進行焦點研究,及防止青少年接觸毒品等工作上,以保障他們心身健康,暫時不會考慮在澳實行校園驗毒計劃。他並呼籲家長一旦發現子女濫藥,應主動向政府部門及民間機構尋求協助。

  重視預防女性濫藥工作

  根據澳門藥物濫用者中央登記系統數字,在系統中錄得417名吸毒者中,有143名是21歲以下青少年,佔總體34.3%,平均年齡17.5歲,第一次吸毒的平均年齡為15歲,大多數濫用氯胺酮(「K仔」),其次是搖頭丸、忘我。潘志明在出席禁毒委員會2009年第二次全體會議後認為,中央登記系統掌握青少年濫藥數字,有助預防青少年濫藥工作。

  他表示,根據中央登記系統數字,有需要加強對21歲以下年齡層的防止濫用藥物工作,同時做好中央登記工作,準確掌握濫藥青少年數據,適當投放資源用作防止青少年濫藥。數據亦反映了濫藥青少年中,女性的比例愈來愈重,因此,日後制訂工作時,要重視這一群體,減少她們墮入毒海。

  他坦言,在香港實行的校園驗毒計劃,經過小組成員討論,一致認為現階段不宜在本澳校園實行;成員更傾向於做好現時工作,驗毒計劃在最需要的時候才進行相關探討。

  目前,小組的工作重點會放在防止青少年濫藥實質工作的提升、工作的定位、掌握濫藥青少年數據,進行實質焦點研究,及防止青少年接觸毒品等工作,確保青少年的心身健康。

  他亦提到,家長由於不清楚青少年濫藥後可能引發的社會問題,因此多數只會在子女行為出現偏差或觸犯刑法後,才找尋政府部門或民間機構提協助;當子女沒有發生問題時,他們不會主動要求幫助。

  故此,他呼籲家長一旦發現子女濫藥,應主動向政府部門及民間機構尋求協助,藉以減少可能潛在的社會問題。


2009年10月14日 星期三

推電單車咪表冇諮詢

摘自《市民日報》 2009年10月15日

【本報訊】議員區錦新認為《公共行政改革路線圖》(下簡稱路線圖)強調的諮詢工作只是「門面功夫」,收集市民意見後應設分析和歸類意見機制,公布可行與不可行的意見,並交代說明不可行的意見,設立合理的諮詢機制。

  路線圖6建議屬門面功夫

  公共行政改革諮詢委員會提出的6項建議空泛且沒有具體落實方案,只是由兩個小組堆砌一些工作出來,並無在如何完善諮詢機制着墨,諮詢工作後如何掌握?過去政府進行不同的諮詢工作,實際上予人感覺屬「門面功夫」,如何運用一些市民意見,收集後亦沒有回應,也沒有回饋分析結果予公眾,是「假諮詢」。

  區錦新舉例指現行的電單車咪表收費,只先由政府「放風」透露準備工作,個多星期後公布正式試行,過程中沒有諮詢公眾,不理會市民反對意見。即使進行諮詢,其諮詢結果如何,也不能夠清楚解釋。他又以中央圖書館為例,社會大部分意見贊成由愛都酒店改建,最後選擇舊初級法院,亦沒有說明選擇理據,僅強調以專業意見。

  由於路線圖沒有設監督機制完善,除沒有交代過程中根據哪一重點制訂路線圖、執行方式外,也沒有訂明如無法執行時如何向公眾解釋,只是在公共行政效率無法改善下的產物,沒有切實工作。

  促諮詢意見歸類向外公布

  他促請政府訂立諮詢過程的機制,必須將意見歸類,再對外公布,區分可行與否的意見,若公眾意見不可能應當說明,增加公眾信心,始能發揮諮詢效果。

  此外,現行的諮詢組織多由民間社團代表組成,然而民間代表不一定代表所有公眾,有多少市民參與社團?區錦新覺得諮詢並非透過社團進行,涉及全澳利益時應面向全體市民,並確保機制可取得市民訊息,設分析和歸類意見機制。

  立法會主席曹其真曾多次評擊政府草擬法律草案時沒有取出立法規劃,每次均是見步行步,連立法規劃也無法公布,故政府提出法案應有清晰規劃,列明清晰的諮詢工作。

  由於路線圖屬政府內部工作,外界無法得知其進行工作,政府施政時往往牽涉公共利益,對公眾構成影響,故設立合理的諮詢機制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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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團體反對設電單車咪錶位

摘自《澳門日報》 2009年10月15日

【本報消息】有團體昨到政府總部遞信,建議從根本着手,縮短驗車年期,以及興建和增設更多車位解決泊車難問題。

民主起動與澳門民生力量聯合會昨日下午到政府總部遞信,反對交通事務局在沒有充分諮詢民意下,突然推出電單車咪錶泊位措施。

兩團體指,不少居民反映電單車咪錶泊位令原已不足的電單車位變相減少,加重泊車難問題。強烈要求交通事務局停止在本澳全面推行咪錶電單車位。建議從根本着手,包括優化公交政策,縮短驗車年期,興建和增設更多車位


 電單車咪表泊位計劃違反用家文化及習慣

摘自《市民日報》 專欄「市民之言」 2009年10月15日

由交通事務局推出的電單車咪表收費計劃,意念創新,希望能有序管理澳門電單車的亂泊現象,並提高車位的流動性。該計劃雖屬試行性質,但自推出以來,在坊間引起意見不一的反彈,可謂譭譽參半。究竟計劃是否被民間真正歡迎接受?就需要留待時間作最佳驗證。

  該計劃推出至今,雖然短短不足一個月,要作出成效評核或檢討,可能仍言之尚早;不過,從車位空置的情況看,某程度上都反映出外界對新措施的反應冷淡。其實,對於這項創新措施的推出,正如本欄早前所述,無論是從其意念,或者整頓執行方面,都見到交通事務局對解決目前泊車問題有一定的主動及積極性,這種求進求改的精神是應該予以肯定的。當然,精神可嘉還可嘉,究竟新措施能否獲得外界支持應用?是否可以科學地解決問題?則是另一回事。

  今次推行的新計劃,使用率之所以不高,其實是意料之中,原因主要有三點,包括:規範電單車泊車與私家車情況有別;澳門現行公共泊車服務收費形式欠缺便民性;以及受到居民的出行駕駛文化影響。這三點,對電單車咪表收費計劃的成功與否,起了決定性的關鍵作用。

  首先,在分析「規範電單車泊車與私家車情況有別」前,需要看一下行駛中的汽車與電單車近十年的數字變化。兩者在二零零零年時,數字差別不大,電單車有五萬八千多輛、汽車有五萬五千多輛,但截至今年九月的最新數據,前者已有逾十萬輛,後者只有八萬五千輛,然而,目前在車位滿足方面,電單車仍欠一半。還有,礙於電單車與汽車體積的本質差別,顯而易見,如果運用規範汽車泊車的思維方式,同樣套落在目前電單車的情況上,是有違現實的。更重要一點,假若運用經濟學的角度看,電單車咪表車位幾乎是完全欠缺「市場優勢」,自然乏人問津。箇中原因很簡單,因為收費咪表在面對逾萬免費可泊車位的競爭,而在無從選擇下,居民就算選擇違法泊位,惟一擔憂的風險,也只是一張違例告票。電單車咪表車位對比免費車位,競爭優勢幾近零;比起違法泊位才少了風險成本。

  第二點上,澳門現行的公共泊車服務收費形式和實施,主要是根據第35/2003號行政法規《公共泊車服務規章》規範,至於具體收費釐定則是由第364/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作出。該兩項規範本無不妥,但過去之所以受人詬病,是在部分條文實施上,有欠便民利民作用。舉例如《公共泊車服務規章》第十八條「收費時間」規定:「設有時間控制的泊車位的收費時間由每日九時起至二十二時止;在例外情況下,可由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以批示調整收費時間。」

  另外,第364/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規定泊車位及泊車處准許停泊的最長時間為兩小時和五小時。這兩條規定,對提供公共泊車服務收費方面,偏離以民為本精神,居民為入咪表隨時要疲於應付,而電單車咪表車位使用同等收費和時段形式,自然難提高使用效果。

  最後,居民的出行駕駛文化,由於長期依賴電單車代步,貪求直接、方便成為一種習慣,這種習慣是電單車亂泊、隨心所欲文化的成因之一,如果沒有可行完善的交通網絡配套,以及教育,可說短期內難以扭轉改善。

  在以上三點因素影響干擾下,要更好推行電單車咪表收費計劃,看來不是易事。



一月一簽走鋼線措施全部叫停

自由行收緊兩月一簽

摘自《澳門日報》 2009年10月15日


【本報消息】內地再次傳出收緊自由行,由“一月一簽”收緊為“兩月一簽”。廣東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處人士昨天表示,目前廣東居民往來澳門簽證的時間期限為兩月一簽,以往各種走鋼線的一月一簽措施已全部停止。有本澳旅遊業者指出,十月一日起已是“兩月一簽”,自由行政策無論是“放鬆”抑或是“收緊”,對旅遊市場的影響不大,畢竟內地十三億人口,不愁無客。

粵從未實施一月一簽

月前剛放鬆的自由行簽註,昨日突然傳出再次收緊。廣東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處人士昨天表示,廣東從未正式實施過一月一簽。祇是廣大持有二○○○版港澳通行證(被稱為“出入境證件便利卡”)的市民,可到廣州各區公安分局綜合辦證中心或出入境管理處自助續簽港澳個人遊、探親、商務簽。這種方式縮短了免去填表申請的流程、縮短了辦證時間,因此毋須等足兩個月,甚至一個月就可辦理赴澳簽證,這種方式,亦是僅廣州、中山等地可以實施。

現時,在廣州辦理自由行赴澳簽證,亦已嚴格實施兩月一簽政策,以往各種走鋼線的一月一簽措施已全部停止。

業界稱不愁無內地客

對於自由行回復到“兩月一簽”,本澳旅遊業者亦“隱約感受到”。有業者指出,該公司職員月初在廣州的公安局辦理簽註時,有關方面已透露,十月一日起個人遊澳門簽已改為“兩月一簽”,並叮囑此輪辦理後,要待十二月始能再申請。職員指出,八月一日時,自由行簽註放寬為“一月一簽”,短時間內又調整,亦感突然。

不過,旅遊業者指出,自由行政策無論是“放鬆”抑或是“收緊”,單純對旅遊市場來說,影響並不大。畢竟中國十三億人口,祇要懂得深耕,不愁無客。何況真正的旅客,一年能來澳六次已經相當足夠。

按實際情況,微調政策一定會有,業者指出,香港回歸期間,在辦理赴港簽時,審批時間也會較長,故他認為現階段的收緊,祇是短暫措施。當然,若要長久擺脫政策影響,最終必須要實現客源國際化。

按實際情況收放自如

另有旅遊業者指出,近期確實“隱約感到”政策有微調,如有人上月中來過澳門一趟,返原居地後立刻再申請,唯至今仍未能拿到簽註。當初自由行“鬆綁”,當局也無正式公佈,故現時因應“雙慶”,為營造社會及經濟穩定的氣氛而再“收緊”,亦不足為奇。然而業者分析,內地一定是希望澳門好,故估計未來政策大勢會以“一月一簽的寬鬆大方向為基礎,按實際情況‘收放自如’”。

業者尤其提到,八月澳門賭場毛收創新高,直言“賭收越來越高,對澳門來說唔係好事!”

有會展業界表示,自由行“兩月一簽”近日也有所聽聞,認為這祇是對澳門的“管理”控制,用意並非完全“阻止”旅客來澳,祇是一種政策“微調”。由於會展業主要是針對持商務簽的內地參展商,他們的簽註一直沒有放鬆,原本可加急申請,四、五天便可取得商務簽,現在要兩周時間才申請到,多少影響了參展商來澳意慾。不過,他以商務簽為例,如要來澳可以有不同的渠道,故相信自由行簽註時間延長,祇是微調,影響不大。當然,最終希望實行會展簽註,名正言順來澳。

2009年10月13日 星期二

重開投資移民--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

但願此傳言只是「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
摘自《新華澳報》 專欄「華澳人語」 2009年10月14日


  佛偈有曰:「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臺;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以此佛偈來形容近日本澳突然掀起的是否應恢復置業移民的爭議,真是貼切不過。實際上,特區政府尚未有任何高官、任何機構放出「恢復實施置業移民政策」的「試探氣球」,坊間就為此事熱鬧了起來,鬧得沸沸揚揚,真不知從何談起!。

  當然,此議題的開鬧,也並非是空穴來風,因為有商人提出了此話題。或許,這只是行業利益的個人意見,而被此議題的「反對派」認為是政府的「代言」。這也難怪,因為其中有個別提出此議題的人,及其說此話的時間點,都非常敏感,就是在其被宣佈為委任議員之後,這當然是使到此議題的「反對派」們自然而然地將之視為是政府的「試探氣球」。

不管此議題的「風源」在哪裡,在距現任政府只餘下兩個多月任期,第三任特首崔世安即將宣誓就職之際提出這個議題,都不是適當的時候,無疑在客觀上有向新任特首「施壓」的意味。眾所周知,崔世安在第一、二屆特區政府任職時,主管行政業務之一就是社會工作,雖然並不直接掌管社會和經濟房屋問題,但卻與之有直接關連。而在他競選第三任特首時,無論是在《傳承創新,共建和諧》的「參選政綱」中,還是在落區訪問時,都作出了「健全社會體系,落實公屋建設」的承諾。在置業移民已被歷史實踐證實為扯高樓價,令到本澳居民置業十分困難,從而激起民怨的主要「罪魁禍首」之一的情況下,如果現屆特區政府決定恢復實施置業移民政策,就將迫使新任特首崔世安面臨究竟是「傳承」此政策,連中下階層的民怨也一併「傳承」下來,還是為了撫平民怨,甫上任就否決此計劃,導致產生「不尊重前任」印象的尷尬矛盾境地;如果是要向新任特首施加話題壓力,則是有向新任特首施以「下馬威 」之嫌。

  或許有人認為,崔世安的承諾,是「落實及優化公共房屋政策,合理配置公屋資源,盡力解決弱勢社群和低下階層家庭的住屋需要」,與受置業移民政策影響的中產階層並不是同一社群。即使是這一說法成立,難道中下階層的居住利益就不要維護照顧?實際上,前幾年適合本地中下階層自置樓宇居住的中下價樓宇的價位急升,超逾了本地中下階層的負擔能力,除了是大量外地僱員對租賃市場的需求所致之外,其中一個很關鍵的原因,就是「置業移民」政策的「低門檻」所造成。--一百萬元購樓、五十萬元以定期存款方式存到銀行的「低門檻」,使到利用「置業移民」政策的內地居民,將「投資置業」(「置業移民」政策最初叫「投資移民」)的目標緊盯在中下價樓宇之上,從而催谷了中下價樓宇的價位異常地飆升,使到本澳中下階層的置樓自住能力大受打擊。這是誘發兩次「五一遊行」的其中一個重要因素。--所謂「安居樂業」也者,「安居」佔了很重要的位置。一個「家」字,其「宀」字頭就是一間屋。如果市民的頭上沒有片瓦,不能「安居」,必然會引致民怨深重,影響社會穩定。

  還有更深一層次的問題,就是「置業移民”政策也抵觸了「澳門基本法」的規定和違反了內地的出入境管理政策。這是因為,「澳門基本法」第二十二條第四款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須辦理批准手續,其中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定居的人數由中央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徵求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意見後確定。」《中國公民因私事往來香港地區或者澳門地區的暫行管理辦法》第五條也規定,「內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門定居,實行定額審批的辦法,以利於維護和保持香港和澳門的經濟繁榮和社會穩定」。這一條文規定了內地居民前往澳門定居控制辦法是採取「定額」審批的原則。「定額」由公安部門與有關部門共同商定。而「置業移民」政策,則顯然是與上述法律制度及政策規定有抵觸的。

  另外,「置業移民」政策中的「第三地」規定,使到不少人違反中國的出入境政策,在到外國購買了居留證後,冒充外國「華人華僑」來澳辦理「置業移民”手續。其中一些國家,如岡比亞等,與中國無外交關係,甚至是台灣當局的「邦交國」。就此,整個「置業移民」的操作,又涉及到「買賣護照」及「偽造文件」等問題。尤其是後者,坊間曾傳說,發生了不少「假樓宇交易」的情況。嚴格來說,無論是在內地還是在澳門,這都是刑事犯罪行為。而且,也在客觀上為內地貪官「洗錢」、轉移贓款提供了便利。這幾年內地的一些報刊,就報導了內地貪官藉在澳門「投資移民」轉移贓款,內地司法機關經澳門廉政公署協助追回贓物的新聞。

 因此,如果是為了消化積壓樓宇而有意恢復「置業移民」政策,就需考慮以下兩個問題:一、必須就出入境政策與中央相關權責部門,包括港澳辦,公安部談妥,不要自己單方面行事,至少要得到對方實質上是中央的默許。二、適當提高「門檻」條件,將上限提升至與本地中下階層置業能力有所區隔,亦即主要是豪宅,以適合澳門房地產市場呈現兩個市場的實際。或許,將之引領到商業房屋,亦即寫字樓或舖位更好,吸引內地人來澳創業而不是置業,有利於經濟適度多元發展。 

廉署揭貪:青年休閒中心變「獨立王國」

廉署揭教局青年休閒中心主管涉貪
摘自《澳門日報》 2009年10月14日

【本報消息】教青局近年於中區新開的一所青年休閒活動中心,主管人員被廉署揭發懷疑利用職權,在多項青年活動中截留剩餘款項。有關行為涉及偽造文件、違法收取、公務上之侵佔和公務上之侵佔使用等,涉及金額逾十萬澳門元,案件於昨日移送檢察院。教青局表示已對涉嫌職員提起法律程序,並檢視內部監督機制,強化監察功能,盡力避免個別事件影響服務。

涉嫌報大數截留餘款

廉政公署昨日發出新聞稿,表示接到有關部門通知,懷疑屬下一名公職人員在管理金錢一事上可能存在行為不當。廉署經調查發現,該名職員在一項活動中涉嫌虛報臨時工作人員工作時數,隨後要求相關工作人員將多出的款項退回。

在兩項奬勵義工活動中,涉嫌指示有關公司誇大報價,違法收取超越部分的金錢和禮券;另在一項休閒活動中,不當地收取報名者費用。上述各項不當收益全部存入該教青局職員所屬單位內自設的小金庫內;為防止審計機關發現,涉嫌指示屬下人員收藏相關活動文件。

教局絕不姑息違法者

教青局在回應查詢時表示,去年年中接獲舉報,懷疑有職員涉嫌偽造文件,將多項青年活動的餘款留置於中心內作不法使用。該局得悉後立即展開內部調查,並隨即主動向廉署通報,盡力協助和配合廉署的調查。

教青局強調,作為一個負責培育青少年健康成長的教育行政機構,一直秉承 “嚴以律己”的原則,要求各級員工具備高尚的人格和良好的品德行為操守,同心合力為年輕一代的茁壯成長而努力,並致力向學校教職員工、青年、學生,以至廣大市民提供最優質的服務,絕對不會姑息個別職員的違法行為。

中心儼如半獨立王國

據廉署披露案情,有關青年活動中心儼如“半獨立王國”,有人懷疑誇大報價、自訂收費、欺下瞞上,並設法迴避監管,暴露了相關部門的管理問題。案情也反映,在廉署調查之前,另一監管部門——審計署已展開審計監察。

澳門係窮或富?

鄧玉華指本澳低收入家庭數量仍大
勿因堅尼系數較低忽略關注基層

摘自《華僑報 》 2009年10月13日

【特訊】社保學會代表剛出席在香港舉行的亞洲地區會議,與各地交流研討貧窮及社會保障問題。理事長鄧玉華認為,澳門低收入的家庭數量仍大,近兩成家庭的收入接近於最低維生指數,因此,期望政府和社會正視基層人士的生活狀況。

 澳門社會保障學會派出四名代表,包括鄧玉華理事長、陳建新、施遠鴻及歐耀榮出席參加於本月八至十日在香港理工大學舉行的「亞洲區社會保障圓桌會議」,會議分就最低工資、老年保障、工傷保障、貧窮和社會救助等課題進行討論,社保學會代表亦在分組會議上發表了有關老年貧窮問題及公屋政策的文章。

 理事長鄧玉華在會後表示,相比其他與會的國家及地區,澳門的宏觀社會福利水平尚好,例如十五年義務教育、長者享有免費醫療,但對貧窮問題不能掉以輕心。鄧玉華表示,以香港為例,近期的堅尼系數(反映收入分配差距)達零點五三;而澳門情況看來較佳,因為根據政府最近公佈的住戶收支調查,堅尼系數為零點三八。然而,澳門最低收入的兩成家庭,他們的收入(六千六百卅三元╱月)僅超過最低維生指數(三人家庭計為六千四百六十元╱月)。若採用香港民間團體普遍提出的以入息中位數二分之一作標準,落在相對貧窮下的情況會更糟,因此,不要因為堅尼系數情況有改善而忽略了對弱勢群體生活的關注。

 另一方面,會議上亦討論到公共房屋的問題。鄧玉華認為,比起新加坡和香港,澳門的公共房屋數目比例較低,只有整體住宅數的百分之二十。他期望政府在努力實踐在二0一二年建成多一萬九千個公共房屋的同時,亦應開展研究,制定長遠的房屋政策,例如社會上對公共房屋房屋需求量、公屋的質素水平、未來公屋目標數量等,讓市民心中有數,訂定個人的在住屋上的合理目標方向。


 是次會議有來自中國內地、香港、澳門、台灣、印度、新加坡、泰國、越南、老撾、菲律賓等國家及地區人士參加。除研討外,香港的主辦單位還安排了參觀當地民間團體對新移民、因工受傷者和婦女的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