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7日 星期二

林偉講選擇在葡受審理由稱對澳司法無信心

正報
18-11-2009

在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貪污案中被列為嫌犯的本澳商人林偉近日在葡國首都里斯本接受葡文報章訪問。他表示,對葡國司法當局有信心。他口銜雪茄,西裝筆挺,以葡國著名的「四‧二五」大橋為背景,任由記者拍照。他在里斯本已有兩個月,正準備在澳門當局如果提出要求時,作出辯護。
他接受訪問的地點位處特茹河,在接受記者訪問時手插褲袋,悠然自得地踱步,一點也不像被國際刑警通緝的嫌犯。陪同他前往葡國的還有他的妻子和兒子。
林偉解釋為何想在葡國接受審訊:因為自己對澳門司法當局進行調查沒有信心。葡國檢察總署已証實林偉要求在葡國受審,並且透露已要求澳門當局知會是否有涉及林偉的案件存在,又要求提供起訴書。
林偉被控一項清洗黑錢罪、四項濫權罪和七項行賄罪。
他接受訪問時表示:「我不是逃犯,警方知道我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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