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30日 星期五

上屆立法會第四會期報告出爐 五議員在全會拿「滿勤獎」

華僑報
2009-10-31

在上屆立法會第四會期,立法會共召開了五十五次全體會議,得到「滿勤獎」的大都是直選議員;至於在議程前發言次數和對政府工作提出質詢份數,最多的亦是直選議員。

據第三屆法會第四立法會期的活動報告,在此會期間,立法會召開了五十五次全體會議,議員的平均出席率為百分之九十三,與第三會期的比率相同。至於各委員會會議次數共一百二十五次,而議員的平均出席率為百分之八十七。

這當中,在全體會議出席率達百分百的主要是直選議員包括有:容永恩、區錦新、關翠杏、吳國昌,以及官委議員沈振耀。而出席率最低的是商界直選議員周錦輝,只有二十七次;其次是商界直選議員馮志強的四十次及間選議員張立群的四十三次。

至於在委員會會議方面,馮志強在他做主席的第二常設委員會的出席率是百分百(二十三次),但在參與的分析土地及公共批給制臨時委員會共六次會議中,則只有一次出席,是議員出席委員會會議最少的。其次是張立群,他在第三常設委員會共三十八次會議中,僅出席了三次,另外他亦並沒有參加其他臨時委員會工作。

另一方面,在第四會期的大會議程前發言,最多為三十次,均為直選議員:梁玉華、區錦新、關翠杏、吳國昌、陳明金。其次是,容永恩(二十九次)、梁安琪(二十六次)、吳在權及梁慶庭(二十五次)。

在向政府提出書面質詢方面,份數最多達六十一的是陳明金;其次是高天賜的五十五份、區錦新的五十四份、關翠杏及吳國昌各四十七份、容永恩四十一份等。

此外,有提出口頭質詢的都是直選議員:梁玉華、容永恩、區錦新、關翠杏、吳國昌、吳在權及陳明金、梁慶庭、高天賜。其中以吳國昌、區錦新及高天賜是最多而各有三份。

批地換地 烏煙瘴氣

正報
2009-10-31

議員陳明金質疑路琑銀河娛樂城的批地用途,不符合批地合約目的。按照銀河娛樂城批地合約,批地目的是讓博企可以履行博彩合同義務,興建包括賭場、商業、娛樂及酒店等主題工程。陳明金在書面質詢中認為,批地合約中,賭場只佔整體建築面積千分二,有違批地原意;發展計劃亦與原定參與「金光大道」的投資計劃有較大出入,低價批地基礎成疑。陳明金又認為,銀河娛樂城四幅地塊容許個別轉租賃,屬於特權,要求解釋法律依據。

書面質詢如下:

「本月十四日和廿一日,運輸工務司公佈了兩項批地批示,分別是有關政府收回批給嘉里建設(澳門)有限公司的一幅土地並承諾為其換地,以及將銀河娛樂場股份有限公司路琑投資計劃的部分地段轉租給第三方,有關內容備受質疑,社會上鞭撻聲不斷。

面對各種質疑,土地運輸工務局透過傳媒於二OO九年十月廿七日回應表示,特區政府對於發展規模較大,需要投放龐大資金並要分階段落實興建的大型博彩項目,倘有關博彩公司在申請批地的過程中,向政府提出批准首次轉讓部分土地的要求,政府視乎申請個案的具體情況審批,以有助推動大型發展項目的落實興建。銀河並非首家獲特區政府批准轉讓批地以便進行融資的公司,且其間並不涉及更改土地用途。

政府的回應令人感覺答非所問,啼笑皆非。社會質疑為何有發展商長年拖欠溢價金並長期閒置土地,卻可以被承諾在收回商業用地後換取另一塊住宅用地;政府聲稱批地給銀河娛樂場股份有限公司,是?了履行博彩經營批給合同規定的義務,而且能夠獲得低價批地,也是?了配合路琑「金光大道」發展計劃,當時原計劃興建的一座度假村、酒店、娛樂場於一體的綜合性建築物,現在變成了以酒店為主,娛樂場建築面積僅佔總建築面積約千分之二的所謂的綜合性建築,實際的發展計劃與經營娛樂場幸運博彩或其他方式的博彩用途明明大有出入,當局的有關回應卻稱並無更改土地用途。政府有關批示和回應儼然化身為一些不可思議東西的「合法」外衣,經過一輪變身與粉飾,哪怕開發商換了、土地用途改了,也都是「合理合法」的,履行博彩經營批給合同規定的義務其實只是一個漂亮的幌子。

在澳門,賭牌和土地一直是既得利益者玩轉的兩樣法寶,澳門雖小,但用於發展符合公眾利益的土地總還是有的,然而,政府卻總是說沒地建公屋、停車場、休憩區等等,問題的根本在於土地實際上都囤積在少數既得利益者手中。當局在審批有關土地時,口口聲聲稱是?了公共利益才免於公開競投,但是,相關發展商取得土地後,總是可以通過各種戲法,使土地最終為己所用,法律漏洞和制度缺失,為既得利益者囤積土地提供了便利。本人認為,特區政府應盡快修訂《土地法》,增加土地審批透明度,適時調整溢價金制度,積極發現土地租賃新批給、修改、轉讓、交換的操作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並尋求解決方法,如此,才能逐步牽制既得利益者的特權,澳門的土地才能真正有公眾利益的空間。

為此,本人提出如下質詢:一、特區政府將一幅面積約442,200平方米的土地批給銀河娛樂場股份有限公司,批給合同的標的是經營娛樂場幸運博彩或其他方式的博彩。按照現在的發展計劃,這塊建築面積將近 150萬平方米(除停車場及室外範圍外)的土地,實際用於娛樂場建築的面積只有2,500平方米,只佔約零星的千分之二,該發展計劃是否有違批給標的的原意?當局稱銀河並非首家獲特區政府批准轉讓批地以便進行融資的公司,那麼,包括其它經營博彩業的公司在內,具體還有哪些公司也曾享受過轉讓批地的特權,具有這種特權的法律依據何在?

二、新銀河娛樂有限公司作為非賭牌持有者,參與賭牌公司的投資計劃發展項目是否合理?特區政府同意將銀河娛樂場股份有限公司投資計劃的部分地段轉租予第三者的依據是甚麼?銀河娛樂以參與「金光大道」計劃而獲得低價批地,現在的發展計劃與原定的投資計劃出入較大,也就是說「金光大道」計劃也因此而改變,如此,低價批地的基礎是否還存在?政府是否該重新考慮衡定土地溢價金?

三、嘉里建設(澳門)有限公司用以換地的一幅面積28,881平方米土地共拖欠土地溢價金279,066,060.00澳門元,政府完全可以此為由收回其獲承批以來一直閒置的土地,政府為何反而要承諾為其換地?十三年來,政府一直無法收取被拖欠的巨額溢價金的原因是甚麼?」

何超瓊:政府銀河批地理由難成立

市民日報
2009-10-31


政府批地銀河並允許轉租事件,備受社會各界關注;早前政府對事件解畫,但未能消除各界疑慮。

美高梅金殿超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何超瓊批評政府一方面表明限制賭䒷數目,另一方面在沒有準則的情況下繼續批地擴張,她並表示政府就銀河事件的解說理由難以成立,未明政府為何容許博企基於自身能力需作長遠時間準備,而不容許別的博企發展?

何超瓊昨日出席一個公開場合時表示,政府當年發出6個博彩牌照時,各方曾討論在獲牌後對社會的應有義務,現時各營運者根本完成原有對政府的承諾。

政府現時批核未來博企的發展項目,在此新階段,政府應盡量諮詢所有博彩經營者,了解現時澳門博彩業總體容積量是否足夠,在有需要開拓新項目的時候,應從長遠發展的藍本與目標進發,讓本澳博彩業繼續百花齊放,讓所有營運者有同等機會,並盡量發揮各營運者自身的特色與長處。

何超瓊批評政府一方面透露要對賭䒷數目加以限制,但另一方面在沒有準則規條、清晰指引交代的情況下,繼續批地擴張。而政府早前就銀河事件的解說亦難以成立,她未能了解如個別營運者基於自身能力而需作長時間的開發擴張,政府為何不容許別的準備充足的博彩營運者發展經營?

空喊十年司法改革未見寸進 三方利益千絲萬縷戕害社稷

訊報 余荔
2009-10-30

「因為明白、所以糊塗」,不只可以概括特區政府一些公共決策的的背景和質素,更能高度概括司法改革十年停滯不前,司法效率十年毫無寸進的底因。

澳門特區政府長期未有嚴肅面對司法效率差劣的問題,不能找出對症下藥之法,忽視司法效率差劣對公眾利益和社會民生的傷害,只會空喊一堆似是而非的口號,拖拖拉拉,虛應故事;又囿於既得利益者的百般阻撓,令已失去司法改革的政治決心的特區官僚,只能不斷迴避問題的混日子,完全無力也無心回應社會對此的長期不滿。既得利益階層竭力維護自身既得利益乃人之常情,但如果這種維護自身既得利益的做法損害了公眾利益,這種既得利益就必須讓路,否則,社會還有何進步、發展可言?所以,司法改革踟躕不前,最大的責任就是擁有絕對公權力且強調行政主導的特區政府。可惜,我們看不到特區政府的有關責任人對此能有正確的認識。大家只能看到每年一次的司法年度開幕禮上,特區政府、司法官員、律師專業團體三方對這「老大難」問題互相埋怨,互推責任,卻從沒有一方能提出解決問題的具體方法,並付諸實行。經過十年的研究探索,我們以為,「三方」不可能不明白的司法效率差劣的原因所在,唯「三方」的利益千絲萬縷,所以,互裝「糊塗」,各不得失。對於從來就沒有「公眾利益」這個「後現代」施政概念的小農社會來講,這就是有效的自欺欺人之術。的確,「十年」,對於「五十年不變」的小農社會,應該是時不我予、只爭朝夕;但相對人類歷史的漫長歲月,「十年」只是彈指一揮間。司法改革涉及的「三方」,正是抱有後者那種來日方長、無所用心的處事態度,司法改革才會弄至今天一塌糊塗、不知所謂的破落局面。如果司法改革仍是今天的老牛破車,貌合神離的狀況,莫說十年,即使五十年,司法改革仍將是一事無成。

根據法官委員會的資料,至今年九月止,民事案件審判排期至明年五月,即需輪候八個月;刑事案件則排期至二0一一年十一月,即庭審排期最長為兩年。法官委員會正式公開這等資料,只為澄清某大報「普通刑事案件排期審訊聽證動輒長達四、五年」的言論。法官委員會大概不知道何謂「見賢思齊、見不賢而內自省」。香港一地方法院因案件審理排期超過「服務承諾」的六十日,被社會批評為「不可接受」之後,其管理機關立即採取增設分庭等措施,以確保所有案件均能在六十日內開庭審理。這就是「國際城市」和「小農社會」的分別。

按照《司法官通則》的規定,法官委員會為法院司法官的管理及紀律機關,並獲賦予「評核法院司法官的工作」;「就第一審法院法官及處於待安排工作狀況的法院司法官,作出在法院內工作的安排」;「依法任命並定出有關簡易刑事訴訟程度卷宗的分發」;「對《司法組織綱要法》及《司法官通則》的法案發表意見」;「研究並建議採取立法或行政措施,以提高司法體系的效率及改善該體系………等權限,於此可見,由對司法效率相當有意見的終審法院院長出任主席的法官委員會,並沒有發揮其應有的法定職能,至少,我們從未見法官委員會就司法效率差劣的問題,有何「研究並建議採取立法或行政措施」公諸於眾。當然,我們並非將司法效率極度不濟全歸咎於法官委員會,但其有相當責任,則是彰彰甚明。作為法院司法官的管理機關,法官委員會也未有認真履行職責,對個別已「顯示確實無能力符合職務上的要求」;「顯示不誠實、嚴重不服從上級,或有不道德或不名譽的行為」;「顯示不勝任有關工作」;及「在擔任職務時體力或智力顯得衰退或遲鈍,導致或可能導致其繼續擔任職務將嚴重損害司法或有工作者」的司法官,均網開一面;對生活作風不端、工作作風不良的司法官,皆袖手旁觀。這些,都直接損害司法權威和司法效率,法官委員會理應正視。

從程序法和實體發落後脫節得「世所罕見」,到對法律語文的糊塗和既得利益階層的百般阻撓,再到司法官的工作質素和管理制度,都制約著司法改革,拖跨著司法效率。其實,要司法體系的整體表現能夠符合社會的需要和公眾的期望,符合《基本法》的要求,關鍵在於「人」。如果「人」仍裝作糊塗,不思進取,不負責任,司法改革和司法效率之差之劣,將真正的「五十年不變」。若「不換思想就換人」,任何改革都已成功了一半。

(再談司法改革二之二) □ 余荔

區錦新促特首交代歐案責任

正報
2009-10-30

距現屆政府任期屆滿不足兩個月,政府在公共體系上仍有大量工作有待改善,其中,議員區錦新昨在議程前發言希望行政長官何厚鏵可就歐案作出交代,釋除公眾疑慮。

區錦新表示,回歸十年,澳門社會公眾對特區行政改革,消除流弊,殷殷以期。其中,民間尤其寄望建立高官問責制,改革吏治。只是,以澳門目前的官員任命方式,本身就是一套可實行高官問責的機制。無奈,缺乏民主政制,上至行政長官以至各級官員,其產生都無須市民以選票授權,於是形成官官相衛,互相包庇。而所謂高官問責,連行政長官本身都不敢帶頭問責,整個官僚系統又如何問責。

歐案雖審結,但餘波仍未了,其中作為歐文龍上司的行政長官,其法律責任及行政責任仍尚待釐清。

他指,在歐案審理過程中,歐文龍曾振振有詞稱其所處理之個案皆為有法可依、依法辦事。在回應質疑中,歐文龍更指出凡在六百萬以上之公共工程,均須由其上司批准。有權決定土地免公開競投者,就是行政長官。各種土地戲法所衍生之貪腐問題,行政長官在政治責任上亦似乎同樣無法置身事外。

而在歐文龍稱「上司批准」之說一出,不少人都期望行政長官會立即作出澄清,或主動向法院作供,以表清白。可是,當年行政長官以案件正由司法處理為由,認須維護司法獨立而拒絕回應,行政長官當時面對社會的不利指責而不以個人榮辱以悍衛和尊重司法獨立之行為是可以理解的。只是,現時歐文龍案審結已近兩年,恐怕妨礙司法獨立之因素已不復存在,而何厚鏵距離行政長官離任亦僅餘五十天,再無迴避就歐案中之問題作出回應之理由。何厚鏵應在離任前就歐案中涉及行政長官之問題作出交代,有責當負,有問題說清,以體現行政長官須履行澳門基本法第四十五條向澳門特區負責之政治責任。

何潤生指不合理批地壞威信另何潤生借近日,特區政府關於路琑城的兩項土地批示,引發社會質疑政府與私人發展商所訂立的發展合約之合理性問題,作發言,認為政府有必要向公眾解釋,以免影響特區政府的管治威信。

他表示,特區政府近年的經濟發展政策向博彩業傾斜一直以這政策涉及公共利益為由,將土地以免公開競投的方式批給私人發展商,但在批出後卻缺乏有效監管,甚至有些已批出的土地長期不發展,任其荒廢。政府變相縱容相關發展商不履行合約規定的義務,隨後又採用更優惠的條件讓其置換土地或改變用途,這不但被人利用來囤積土地作為與特區政府討價還價的條件,而且亦為日後改變土地用途牟取暴利留下伏筆。

綜觀本澳現時土地批給制度上存在不合理的漏洞,很大原因是由於現行的《土地法》已未能配合社會發展。特區政府卻一拖再拖,作為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應該自覺地在新修改完成的《土地法》出台之前,適當凍結土地的批給、置換和改變用途的程序,以保障本澳全體居民的公共利益作為施政的依歸。而不是像現在這樣,私下與發展商達成各種形式的土地批給協議,任意處置本澳貧乏的土地資源,漠視本澳居民對賤價批地怨聲載道的事實。同時,亦阻礙了政府改善居民生活質素的公共房屋計劃的推行,加深了居民的怨氣。

促請特區政府應該更加重視本澳有限的土地資源,以負責任的態面對土地批給問題。同時,儘快修訂《土地法》堵塞現時土地批給制度的漏洞,加強監督發展商有否如期履行合約規定的發展項目,收回那些不能如期實施的已批出土地,使本澳土地資源能得更好的利用,使本澳的經濟能得到真正的多元發展。

2009年10月29日 星期四

一句綜合考慮劉仕堯為銀河批地解畫

正報29.10.2009


特區政府容許銀河度假村一幅用地轉租申請,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表示,過去以至回歸前也曾有出現將土地轉讓情況,重申為推動澳門旅遊業多元化發展,對於大型的發展項目,政府將綜合多方面考慮批地的申請。

被問及銀河將土地轉租問題時,劉仕堯表示,政府經綜合考慮銀河的發展規模、資金、時間等多項因素後,容許銀河土地 轉讓的申請。又稱,雖然有一些批地引入轉讓條款,但無論轉讓的條款是否有行使,承投者必須按原來批地合約內容完成所有發展,以達至當初政府所訂定批地的項 目或目標,這是政府回歸前及回歸後一直以來的批地原則。在該事件上,不管銀河有否引用合約內轉租賃條款,均須按照批地合約完成所有發展項目。

劉仕堯重申,為推動澳門旅遊業多元化發展,對於大型的發展項目,尤其是涉及規模大、資金多,且需要分階段落實的項目,政府將綜合多方面考慮有關批地 的申請,政府會雖然按照不同項目作審批,但大原則仍離不開﹕有關發展項目是否能夠盡快落實、是否能夠為澳門提供就業機會,以及如何配合產業的發展等因素作 考量點。

2009年10月26日 星期一

澳門賤價批地,學社三議員動議聽證

公然利益輸送賤價批四十四萬平方米土地予新銀河

容許轉讓為謀暴利大開綠燈特區政府意欲何為?

就此項賤價批地輸送利益之嚴峻問題,
立法議員區錦新、吳國昌及陳偉智向立法會提出聽證動議,
要求傳召官員及相關人士到立法會進行聽證:

2009年10月21日,澳門政府公報刊登第48/2009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將一幅面積442,200平方米的土地批予新銀河娛樂有限公司,而所收取之溢價金僅為澳門幣二十九億二千萬(MOP. 2,924,020,005.00)。所批給的不是獲博彩經營權的銀河娛樂場股份有限公司,而是新銀河娛樂有限公司。有關土地的批給亦非主要用於博彩場所,而是用於興建酒店。更令人感到詫異的是,在批給合約中更明文容許可獲批地者將土地的租賃權自由轉讓,這種明目張膽的利益輸送,實在令人吃驚。基於此一批地涉及重大的公共利益,也可能成為未來一個嚴重的惡例,應引起公眾的關注和警惕:

1.特區政府就為博企提供免公開競投的大面積批地時,均強調是「為了履行澳門特別行政區娛樂場幸運博彩或其他方式的博彩經營批給合同規定的義務」,但此幅面積442,200平方米土地所批給的對象是新銀河娛樂有限公司而非獲博彩經營權的銀河娛樂場股份有限公司,絕無理由以免公開競投方式批給;

2.因為特區政府轄免公開競投方式批給土地,這幅面積達442,200平方米的土地,所收取之溢價金僅為澳門幣二十九億二千萬(MOP. 2,924,020,005.00),是賤價批地的典範。2008年1月,特區政府將兩幅位於筷子基的土地進行公開競投,兩幅土地合共4700多平方米,共賣得14.1億。而批予新銀河的土地是兩幅拍賣土地面積的九十四倍,土地價值應在1325億以上。但政府僅「依法」收取不足三十億的溢價金。是否賤賣國家資產?

3.根據第48/2009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第十三條款2項所載,「鑑於土地利用的特殊性質,因它包括興建多幢酒店和公寓式酒店,故甲方(特區政府)批准在不修改合同條件下,於四幅地段利用之前,可將每一幅的租賃權轉讓」。就是說,只要全數繳付了溢價金,有關公司可以將四幅地段之租賃權全數轉讓(租金每年每平方尺僅為澳門幣拾元至拾伍元),容許此一轉讓將可為獲批給的公司帶來數以百億計的重大利益。

4.這項載於合約上的容許將土地租賃權轉讓,到底是誰提出來的。若是獲批給方要求的,這就意味著連獲批給公司亦認為根本用不上這麼多的土地,才會作出這樣的要求。那麼,特區政府又有甚麼理由要將超額的巨幅土地批予該公司?以如此賤價批地而刻意讓獲批給者有謀取暴利之機會,從中有否利益輸送或官員舞弊之問題,實有待澄清的。

「良心政策」如何對抗糖衣毒藥?

可能是很多人都經歷過的一幕,在中區匆匆走過突然有陌生人向你訴說他/她的故事,幾天沒吃東西了、聯絡不到家人和朋友、身上只有五毛錢或更少,想借電話聯繫家人,想借點錢買食物或做回程的路費。男孩向我秀出一張香港身份證,飛快打量一下他的外觀,正宗身無長物、兩袖清風,十隻圍了黑邊的手指頭,印證了他所說的部份情節,能不感嘆?又一個賭徒淪落的故事,竟發生在二十歲還是一臉稚氣的後生仔身上。

流落街頭的滋味當然不好受,在路邊問過上百個路人,幸運的話討到廿元買個飯盒充飢,更多的是白眼夾雜著「死有餘辜」的回贈。除了上岸後數小時沉溺於賭博的亢奮,我不知道他之後幾天的心情如何。他說有想過收手,最後連手提電話都典檔掉一併押到賭檯上;他說香港的父親憤怒至極,連電話都關掉了;他說很懊悔以為真的過大海可以贏大錢,一心把做侍應賺回來的第一份糧輸清光;他說回去後都不會再賭錢了,不會再賭波和賭馬。然而,好心的途人勸他到附近的賭徒輔導中心求助,他斷然拒絕了,說是為了尊嚴,為怕別人知道這不堪,他寧願繼續在路邊尋求奇蹟的出現。在少年茫然的臉上,我只讀到「過了這關再算」,希望這只是我主觀的誤解。

發生這小插曲之際,剛好是政府宣佈計劃立法,將進入賭場人士(包括賭場工作人員)年齡下限由目前的十八歲提高至廿一歲,及將角子機遷離民居。然而,這兩大「良心政策」姍姍來遲,並不顯得政府真的有良心。

早在幾年前發生十六歲香港少女成功混入賭場打中「大老虎」事件,當事人母親藉向香港大報放料施壓,最終得償所願替女兒「出頭」 捧走七十多萬獎金,當局的行政裁決令社會上下嘩然。賭場作為商業機構「跌少少當宣傳」的心理不難理解,但原來法律訂明「未滿十八歲人士不得進入賭場」的規定只需一笑置之,事件暴露賭場抽查入場人士機制出現重大漏洞,但政府及博監局續後依然聽之任之,未有對「無掩雞籠」採取適時跟進措施。「打虎事件」引起的哄動效應,難免引起不少鄰近或本地青年爭相仿效。

澳大博彩研究所的數據顯示,澳門在15至64歲人口中,2003年出現問題賭徒癥狀的人口比例為4.3%,即約13700千人,到2007年調查結果已升至6%,相當約24000人,短短四年間增長超過一萬人。調查還指出,「“問題賭徒”一般影響3-14人,如保守估計,本澳“問題賭徒”影響?身邊7.2萬人(即2.4萬人×3),連同“問題賭徒”本人,本澳在二○○七年約有9.6萬人曾直接或間接地受到“問題賭博”的困擾或影響,這數字約是澳門人口的1/5。值得注意的是,這數據只包括澳門居民,如旅客納入計算中,影響的程度更不容忽視。」

換一個較不科學的角度觀察,每日翻開報章,心水清的市民也會看到有多少人為賭債自毀、多少年青荷官沉迷賭海監守自盜,在比例上無可否定是不斷攀升的。然而,政府部門和學術機構對這些統計數據鮮有論述,求證亦無從取得完整的資料,即使有零星的調查,更新速度亦遠追不上社會發展。政府每年大灑金錢的眾多高等學府,為何未見有針對賭業擴張的系統化社會研究,或許這並非是可加分的政績工程、學術工程,也可能是做了內參不便發表吧?

外資賭場進駐五年後,近日在澳門突然被炒紅的「負責任博彩」概念更是令人啼笑皆非。事實上,各間外資賭場的原產地都有嚴格機制,規定博彩營運商在防治病態賭徒上應負的責任,例如:在賭場範圍內向賭客提供輔導資訊,甚至容許註場社工向有需要客人提供協助,賭場也會向賭徒提供「隔離措施」。據聞,當初有大賭場初到貴境欲與官府接洽「負責任博彩」措施,有官員攤大手掌曰:「澳門無呢樣野喎!」空穴來風,未敢當真,但多年來「負責任博彩」未見納入政府的博彩政策。說到底這「倒米」措施若無政府明文規定,光靠商業行為如何推動?去年底金融海嘯暴發,賭場生意大減,這些也是「憑良心做」、「自覺負責任」的賭場,也悄悄地把賭徒輔導中心的宣傳單章改為放在較不起眼的角落。

縱然經過亮麗眩目的改裝,賭業本身「損人利己」的特質始終難以改變,何況「個餅一做大」, 再加上「有錢賺到盡」唯利是圖的短淺目光,遲早自毀前程。 在全力發展賭業的主旋律下,在坐擁豐厚賭稅的同時,作為公共政策的制訂者,政府高官是否曾經計算過這盤生意的社會成本?由病態賭徒引發的社會問題,生活在這片土地上的市民要付出多少代價?更何況,澳門賭業引爆的社會危機並不局限於本土,內地絕不會坐視大量資金外流長期失血的狀況。中央政府對自由行政策的調控,對博彩業的態度的逆轉,或許正是教曉澳門高官「見好就收」、甚麼是「負責任博彩」最好的方法。

2009年10月25日 星期日

強化立法會監督政府力量 應設土地財政公職委員會

華僑報 「新聞內外」--吾塵

  立法會將在二十九日召開全體會議,選舉產生各事務委員會。這當中值得關注的是立法須健全監督政府機制的問題,尤其是對土地、財政及公職事務等三大領域,應該設立專責的跟進委員會,以使立法會對這些備受公眾關注以及政府施政重要事務的監督能常態化,這亦是回應市民對新一屆議會強化監督政府力量的強烈訴求。 在特區成立後,立法會的議事規則亦作了改變,由過去澳葡時立法會設置與各政務司範疇對口的專責委員會,改為設立無明確職責的以第一、第二及第三編號為名稱的三個常設委員會,另外還設置有專責議事規章及議員事項的章程及任期委員會。設置無明確職責委員模式,相信這改變的主要原因是針對回歸後側重於立法事務的需要,就是將法律草案的審議,較平均地分派給三個常設委員會。然而,這樣的運作方式亦有缺陷,這就是立法會欠缺機制去跟進監督政府。 亦由此,在歐文龍案後,上屆立法會是成立了兩個臨時委員會,分別就公共財政、土地和公共工程批給問題展開研究,並就政府這兩大領域工作進行監督,包括邀請官員到委員會介紹情況,以及分析出現問題的原因和提出了如何改善的建議及意見。此外,在此屆立法會亦因為要審理多項公職法案,立法會亦成立了分析公職制度的臨時委員會。

有政界人士認為,新一屆立法會有必要繼續這三個臨委會的存在,而且應將「臨時」改為固定的跟進機制,即為設立跟進土地委員會、跟進財政委員會、跟進公職事務委員會。這樣,立法會日後運作方式,三個常設委員會繼續於專責對法律草案的審議,另設三個跟進委員會主責就三大領域監督政府,此外還有常規性的章程及任期委員會。 顯然,設立旨在監督政府的跟進委員會,這是新一屆議會理應要做的。事實上,前任立法會主席曹其真在她的《立法會主席十年工作情況的總結報告》中提及,對公共財政以及土地公共工程,「將來如何在制度上實現對政府在這方面的常態化監督,依然是擺在立法會和政府面前的一項重大課題。」而在這份總結報告,曹其真對立法會要加強監督政府工作是作了很詳細闡述,並具體提出了「儘快制定預算法以及完善其他方面的制度以強化立法會監督」的意見。其中,她督促政府要盡快向立法會提出新的預算法案,並指出:新的預算法應徹底取消政府在預算通過後單方面修正預算的權限與做法,設立立法財政事務委員會,對政府在預算執行中所提出的追加與修改進分析,並由立法會批准;同時藉該委員會的設立,對政府每年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常化的跟進監察。該法也應規定政府調撥一定額度的資金,應向立法會作出解釋及說明,以此保證預算開支的透明度;同時該法也應考慮設立財政儲備制度,以回應社會長期以來就此所提出的訴求。
 
曹其真還指出,對於特區其他一些重大事務,特別是與社會民生高度相關、關乎特區整體利益,諸如土地和重大公共工程審批等事宜,應保障立法會對此所享有的知情權以及對政府行為的監督權。目前極需對現行土地法以及公共工程批給方面的法律進行整體上的檢討修訂,並在制度中確立切實可行的立法會參與和監督機制,為保障立法會具體行政這方面的監督權限提供必要的法律基礎和工具。 

至於設立跟進公職事務委員會的必要性,政界人士表示,政府尚有十六項專有職程修改法案,需在未來提交立法會審議;還有更重要的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通則法案的審議,這當中尤其涉及高官問責制的設立等重大議題;另外,如何推動政府真的及有效地進行行政改革等。所有這些事務,議會都需要有一個專門委員會跟進。 

毫無疑問,立法會必須強化對政府監督已為公眾的清晰意態,這在今次立法會直選中市民是清楚地表達這強烈訴求;另一方面,現在當選的十二位直選議員在競選時也是向市民承諾會切實監督政府。因此,立法議員基於澳門整體利益和市民福祉,以及立法會要充分履行基本法賦予職權,議員們是絕對有責任做好監督政府工作。

2009年10月23日 星期五

法律改革喊十年 積案如山老大難

《澳門訊報》,2009.10.23,余為

在新一屆司法年度開幕禮上,行政長官何厚鏵以至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檢察長何超明及律師公會主席華年達,又各自就澳門特區十年的司法制度建設發表了見解,也 不約而同地指出司法效率差劣、中文在司法運作中的應用以及司法官人手不足、積案如山等等「老大難」問題。這些各自表述,莫衷一是。年年如此,而司法機關的 「老大難」問題,卻絲毫沒有解決,或改進的跡象。今年,較有新意的是,岑浩輝院長點出了「官方語文帶有主權屬性」這一雖是眾所周知,卻只有我們在這裡反覆 強調的常識性問題。其實,岑浩輝的提法仍嫌略不夠準確。我們一貫認為,「法律語文屬國家主權的重要體現」。按照《基本法》第九條,司法機關是必須使用中文 的,這是絕不含糊,而且沒有任何討價還價餘地的。身為本地司法機關的最高負責人,岑浩輝終有勇氣在重要的官方場合表明立場,雖只是岑氏的職責所在,但仍屬 難能可貴。

  長期與司法機關在恪守《基本法》第九條的問題上「唱對台戲」的律師公會,則仍糾纏在甚麼「雙語制」這個已與社會和政治現實嚴重脫節的過時話題上。對 此,我們認為,律師公會必須拿出令大多數人信服的法理依據,來支持其對司法機關或法律訴訟應實行「雙語制」的主張,不然,公眾就會質疑其作為法律專業團 體,對這個問題的觀點的真正動機。我們期望知悉,假如律師公會的「中葡雙語制」的主張符合公眾利益,則十年來,律師公會向社會輸送了多少中葡雙語水平合格 的執業律師?有何措施或指引規定執業律師須向當事人提供「雙語」服務 ?對完全不懂中文的執業律師,提供了甚麼學習中文的培訓機會?又採取了甚麼措施和規定,要求在澳執業的律師必須懂得「中葡雙語」?

  「司法機關必須全面使用中文運作」,是特區政府和各級司法官的憲政責任,希望那些享受著「元首級」優渥待遇的法院司法官及檢察院司法官,在特區新的歷 史起點上,認真看待「法律語文」這個原則性問題,交出令公眾滿意的應有的成績。對此,第三任行政長官崔世安更是責無旁貸。

  至於司法官人手不足問題,實際上屬「偽命題」。因為,多少司法官才算足夠?根本沒有任何科學的定義和準則。一個約五十五萬人口的地區,三個審級的法院 共配置了三十五名法官,「一院建制,三級派任」的檢察院共有三十名檢察官(二十七人在位),不計人員質素,在數量上與外地比較已不能算少了,極其量只可說 「偏少」。況且,明年起,將陸續有司法官到位及在葡國讀完法律課程的本地華人回澳,人數超過一百,法律專業素養和品格操守是否過關不得而知,但「供應」可 謂不虞匱乏,「人手不足」在不久將來自可迎刃而解。然而,在司法官人手已不少情況下,何以司法訴訟效率仍差劣得令人無法接受,令民怨民憤四起?司法機關何 解只能任由卷宗堆積如山而朿手無策?問題顯然出在兩個方面,一是訴訟程序過於冗長繁複,兼不切實際,不必要和落後的枝節程序太多;二是所謂「中葡雙語」的 法律語文問題,又不必要地浪費了大量的時間,在中葡繙譯司法文書上。正如岑浩輝院長所言,要解決第一個問題,必須修改一系列「十年不變,世所罕見」的程序 法和實體法,盡可能簡化訴訟程序,並引入和更新有效的仲裁及調解機制,作為法院審判的前置制度,但必須注意其適用案件的性質和類型。太嚴,就失去其本質意 義;太鬆,就容易製造司法腐敗,摧毀本已不彰的司法公信。

  檢察長何超明去年已提出的「由各個輔助組的成員,作為檢察官助理,發揮類似司法參事的功能」,就是一個沒有法律授權的「解決人手不足」的權宜之計。其 實,這是一個可能會破壞公訴機關公正行使刑事檢控職能的危險做法,檢察長必須就此向社會有詳盡的說明。正確的做法,應該是通過立法會修改《司法組織綱要 法》,恢復設立「司法參事」詳細明定其專業資格、入職條件、職能範圍、道德品格要求、權利和義務等等,此為「依法行政」,否則,檢察長要求的「行政行為必 須有法必依,違法必究,政府機構和公職人員帶頭守法」,就疑似「嚴人寬己」。設置經年,收案數字卻不斷減少的「輕微民事案件法庭」,是另一司法改革績效不 彰的例子。

(再談司法改革二之一)

2009年10月20日 星期二

港澳辦官員:澳門能否普選特首存在討論空間

中評社香港10月20日電/據澳門日報報道,國務院港澳辦法律司司長黃柳權表示,《基本法》對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作出明確規定,其中明確了立法會部分議席須由委任產生。故此,除非修改《基本法》,否則現階段不會實現普選立法會全部議席。

在19日舉行的一國兩制與憲政發展學術研討會上,立法議員陳美儀問及澳門民主政制發展進程,黃柳權回應指出,過去10年澳門是按《基本法》的規定發展,下一步都是要按《基本法》的規定繼續發展。根據《基本法》有關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的規定,這50年內有沒有普選行政長官的條件,是有討論空間;至於立法會議席的產生辦法,《基本法》明確了一部分議員要由委任產生,即是如這50年內不修改《基本法》,就不會由普選產生全部議席。

黃柳權表示,澳門與其它地方不同,《基本法》是根據澳門現實情況而立,當年起草《基本法》時,澳門社會已討論了行政長官和立法會普選的問題,現階段必須按規定實踐。

出處:財經日報

「特首」被禁!?

昨日,我在Cyberctm的論壇上看文章,發現許多人在談論一件事:輸入「特首」二字竟然無法顯示!

其實,另一個罵何厚鏵的詞彙--「賊首」,已是被禁之列,不過,有網民試過許多國內的關鍵詞--「共產黨」、「法輪功」、「六四」等等,就似乎沒有在被禁之列,至於快將卸任的澳門特首何厚鏵的本名,則不在被查禁之列。究竟還有甚麼字詞被禁呢?實在令人摸不清。

暫時看來,Cyberctm審查機制似乎是專為何厚鏵先生度身訂造而設的,不過,若把「特首」二字刪去,則即將接任的候任特首崔世安也會受到「保護」。不過,這個機制也算不上是甚麼「保護」,因為,它實在太馬虎草率了,只要在「特」與「首」二字之間加一個空格,便可以完全顯示。

究竟這樣的查禁所為何事呢?這會否是「此地無銀三百兩」的現代版本故事呢?還是CTM中有人想曲線罵特首,令特首成為笑柄呢?

Global Voices Online相關報導

2009年10月19日 星期一

如果有人發起遊行反對政府批(轉)地給銀河, 你會支持嗎?

引用網友 Q:)的貼文

【本報消息】特區政府再透過置換土地,收回路氹城金都酒店對面一幅面積達二萬八千八百多平方米、原來批予私人發展會議展覽中心的土地,以配合銀河娛樂路氹 城度假村的土地批給計劃。批地合同顯示,政府未選定擬置換的土地,但保證其建築面積將相當於上述發展商已繳納的一億七千四百多萬元溢價金的建築面積,同 時,撤銷發展商應繳未繳的四期溢價金,總額近二億八千萬元。
發展商交還的路氹城土地,早於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旬批給,當時是批予澳門會議展覽中心有限公司,興建一幢名為澳門會議展覽中心的多功能綜合性建築物,於當年 頗受關注,是路氹城填海區初期規劃的主要項目之一。後來,發展商轉成嘉里建設(澳門)有限公司,原來的會展中心計劃則不變。不過,十多年來,該項目始終未 見落實。
據昨日公佈的第四五/二○○九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由於政府現正進行銀河娛樂路氹城度假村的土地批給程序,批地總面積將達到四十四萬二千二百平方米。然而,上述土地卻包括一幅面積達二萬八千八百八十一平方米、上世紀九十年代批給興建會展中心的地段。
經過協商,與土地承批人嘉里建設達成協議,承批人同意放棄有關批給,把土地歸還政府以納入私產;特區政府承諾具備批給條件時,以租賃制度將另一幅土地批予 承批人,有關面積、地點及其識別資料屆時確定。但就承諾為住宅用地,其最小可建容量相等於原來批給合同規定的且承批人已經繳付的一億七千四百七十六萬六千 五百一十六元溢價金相應的建築面積。該金額將按照新批給時的溢價金計算法例訂定,倘日後根據就批出土地所訂定的城市規劃參數,土地的可建容量與上述最小可 建容量出現差額,發展商須繳付因該差額而引致的溢價金。
政府還同時撤銷承批人尚欠的四期溢價金,每期金額六千九百七十六萬六千五百一十五元。

真正重點為:
1. 十多年來,該項目始終未見落實==>十多年唔發展不用收回
2.特區政府承諾以租賃制度將另一幅土地批予承批人,有關面積、地點及其識別資料屆時確定==>以更佳土地換一塊十多年無法發展的土地.
3.承諾為住宅用地==>更改為地產項目,明益.
4.已經繳付的溢價金換相應的建築面積。==>送嘅.
5.倘日後根據就批出土地所訂定的城市規劃參數,土地的可建容量與上述最小可建容量出現差額,發展商須繳付因該差額而引致的溢價金。==>可以加大建築面積.
6. 政府還同時撤銷承批人尚欠的四期溢價金,每期金額六千九百七十六萬六千五百一十五元 (2億8千萬)==>離譜.
結論係同區生有咩分別?

[ 本帖最後由 Mac Au(麥歐) 於 2009-10-18 17:21 編輯 ]

出處

2009年10月16日 星期五

澳門選舉開支

手頭上有今年四組參選名單的開支數字,如下:

組別名稱 開支得票(平均每票開支)
民主新 111,554.5元11,024票(10.12元)
民主昌89,571.5元16,424票(5.45元)
民聯3,009,738.63元17,775票(169.32元)
澳粵4,090,920.90元10,827票(377.84元)
同力建設聯盟$ 1,647,155.71元5569票(295.77元)
公民監察$ 707,214.00元5396票(131.06元)
民主起動$ 66,672.50元1162票(57.38元)
社會民主陣線$ 166,896.50元 265票(629.8元)


差距之大,令人驚訝。以平圴每票的開支計算,竟然是相差數以幾十倍計!

究竟澳門是否需要花那麼多錢去進行競選?

會否是一種浪費?開支上限差不多是九百萬,是否過高呢?

過高的開支上限,會否變相鼓勵某些有錢的候選人以本傷人?

深層次矛盾行諮會視而不見 管治階層思維落伍脫離民意

摘自《訊報》 2009年10月16日



特區政府的公共行政改革諮詢委員會屬下的「政策研究與評估小組」及「政策諮詢與互動小組」,於週二透過傳媒向公眾匯報其在二00八至二00九年的工作。顯然,從這兩小組的工作匯報內容,筆者以為,行改諮委會在真正有效地推動特區政府行政改革是殊為不易,因為根本上無觸動到深層問題與矛盾,這是其一;亦由此帶出第二個疑問是,兩小組所做的工作和建議卻是流於表面上皮毛東西,而質素欠奉。不必諱言,管治者若真的有誠意推動行政改革,或許應重組行改諮委會,吸納一些有創新思維及對於政府現代管理要素有認知的人士,以有勇氣查找不足,及有智慧作出改革的良方。

建議意見流於皮毛

  
無疑,行改諮委會公開匯報其兩個小組工作,這亦算是有所交待其作為的做法。不過,在現今社會要求有高透明度的層面上,其公開性還是不足夠的。譬如,政策研究與評估小組所做的《探討民意吸納與推廣的系統之建立》課題研究意見書,但當局在當日並沒有同時向傳媒公佈整份文件,只是由小組協調員在記者會上主要介紹了有關「優化目前政府諮詢系統的建議」,此共有六項。然而,這份意見書是根據怎樣的分析和理據,包括現在政府諮詢制度存在甚麼弊端,又或在效益方面是否達到或程度如何等現況,因而提出這六項建議,這又可否促使到政府的政策諮詢制度得以完善呢?由於無整份意見書,公眾其實是欠缺了足夠資訊展開討論。

  由此也要指出的是,作為旨在推動公共行政改革的諮詢組織,竟也欠缺了資訊應高透明度的認知,且更諷刺的是有關意見書還是涉及探討政府對民意吸納與推廣的課題,怎麼行改諮委會連最基本要素的透明度都不知曉 ?如此這般的運作思維,你還能寄望行改諮委會在推動特區政府行政改革上有何大作為?

未觸及深層次問題

  
另一方面,雖則欠缺整份意見書,不過從部份陳述的優化目前政府諮詢系統的建議要點內容來看,筆者以為,一是只在於表面的皮毛狀況,提建議者或許想有的放矢卻實質並不中用,因為無觸及深層次問題和矛盾。二是有的則是脫離了實際,亦教人疑惑未來政府在政策研究的發展方向何去何從的問題。

這六項建議要點是包括:
一、加強各司、局的研究力量;
二、在諮詢和溝通過程中,注重操作方法的創新;
三、注重回饋和成效評估;
四、注重各司、局內部的競爭和激勵機制;
五、取得各司、局領導的支持;
六、優化各司、局的新聞和資訊對外宣傳的方式,促進官民溝通。

  誠然,就上述六項建議有一定普適性,但因缺乏針對性。故此,能否達到完善政府現行諮詢制度之目標嗎?當然不可能的。事實上,政府現行諮詢制度最大問題在思維保守封閉,作為理應是澳人治澳的執政聯盟,卻未能建立真正的施政為民、以人為本的理念,其管治意識型態仍是在著重於既得利益,欠缺了以澳門整體利益及長遠健康發展的大前題考量,因而導致政府在一些關乎公眾利益的決策卻是妄顧公眾利益。最明顯事例如批地問題和超高樓宇興建等,對民意強烈呼聲卻是充耳不聞。再者,本澳雖有儼如恆河沙數的各類諮詢委員會,但在吸納民意方面卻是於事無補。這一方面在於政府對諮詢組織未有足夠的重視,另方面是執政聯盟成員壟斷了諮詢組織,無論是甚麼性質或不同領域的諮委會,都必有這幾個大社團代表,但卻不管他們的認知程度和能力如何?總之市民所見的來來去去都是那班人,也不知道他們提出過甚麼好的意見。又再,隨著社會發展和市民進步,而老化了的大社團卻表現出無力感,跟不上時代步伐,亦與社情民意之距離愈拉愈遠矣,這樣又如何充分表達民意呢?

諮詢誠意備受質疑

  
還有另一個更為根本問題是政府有否真心聆聽市民意見的誠意。現實狀態卻是政府被質疑政府對大小的所謂諮詢是走過場、假諮詢。簡單事例,政府在修改選舉制度的公眾諮詢,表面上搞了多場的公開活動,但對於間選制度中引入了自動當選機制這一重大修改,竟完全無在諮詢文本裡提及,沒有讓社會公開討論,這是極差的做法。因此,綜上種種,要完善政府諮詢制度,理應從改革制度和調整管治意識型態著手,而不應只是這麼簡單的六項建議內容。

  至於說到建議中的脫離了實際問題,譬如第一項的「加強各司、局的研究力量;」之內容,筆者不知道其根據怎樣理據所提出。但要指出的,首先,在本澳的行政體制,局級的主要職能是執行部門,並不是如香港政府的政策局,這樣加強局級的研究力量又有何效益或價值?又或者行改諮委會提出此項建議時,是否有意向改革現行行政體制,將局級部門改變為政策局,若如是,那執行部門在哪裡?

不良管治現象揮不去

  
其次,在概念上,澳門只是不到六十萬人口的城市,我們到底需要怎樣規模的政府,是精而強的小政府,還是大而無當的虛胖政府?第三,從澳葡政府沿襲下來的弊端─各部門的山頭主義、政出多門、各自為政,這些狀態在特區政府十年不但無根治,而是依然如故。顯然,要改變這不良管理現象,政府須嚴整吏治,強化現代管理,同時在政策制定及執行方面要制度化和規範化。第四,候任行政長官崔世安在參選政綱中提出了科學決策的理念,並且具體述及「完善政府建制內部的政策研究機構,設立高層智庫中心………。」如此而言,行改諮委會所提出的「加強各司、局的研究力量」之建議,未來政府在政策研究的發展方向又是何去何從呢?

  毫無疑問,要改革本澳的諮詢制度,確實是大課題,其根本是關乎到執政聯盟是否具備民主意識,有否施政為民天下為公的理念,有否以澳門整體利益和市民福祉的大前提考量,有否以澳門長遠健康發展的視野,有否包容不同意見的胸襟,有否真正誠意去聆聽市民意見,等等本質問題若清晰了,那在具體上的技術操作才有真正的創新方法,否則換湯不換藥或糾纏在表面雞毛蒜皮的小修微改,只會落得椽木求魚的結果,解決不到深層問題和矛盾,亦難以推動實質進步,無甚作為矣。


了空



譚司長「變臉」值得 澳門博彩業「擴張」非澳決定

摘自《訊報》 2009年10月16日

原以為燊哥一病,燊哥費盡九牛二虎之力才勉強拼湊起來的那個「澳門娛樂場博彩業承批公司商會」,就會「樹倒猢猻散」,無聲無息地消失在澳門民眾的視野裏。沒想到本週一特區政府會出面,召集六家「澳門娛樂場博彩業承批公司」舉行「七方會議」,以前曾多次公開表示「澳門賭台數量應由市場自發調節,政府不應也不會加以幹預」的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此次明顯「變臉」,宣稱特區政府與六家博彩企業認同澳門博彩業不應無限擴張,澳門博彩業規模若無限擴張,對澳門的社會資源、業界之間業務的互相協調都會有不利影響,也會令澳門經濟產生傾斜,與澳門的經濟適度多元發生矛盾,有一定的局限性,故特區政府會聽取社會、業界意見,加強檢討博彩業規模。

  筆者認為譚司長的此次「變臉」應該是件好事情。雖然譚司長以前的「澳門賭台數量應由市場自發調節,政府不應也不會加以幹預」的觀點已被事實證明是一種錯誤的觀點,也給澳門社會帶來了一些不利影響,但「人非聖賢,孰能無錯」,用內地的話來說就是「能知錯就改,還是好同志」,因此譚司長的此次「變臉」還是值得肯定,因為這樣總比譚司長固執己見、「一條道走到黑」要好一些。只是譚司長的這一「變臉」,似乎來得稍遲了一些。設想如果譚司長能在四五年前就能意識到「澳門博彩業不應無限擴張」、「特區政府應加強檢討博彩業規模」,並在當時就能制定出相應政策或採取了相應措施,或許後來新加坡就不會「開賭」、臺灣立法會就不會通過允許在臺灣離島發展博彩業的「修正『離島建設條例』草案」,內地就不會「收緊澳門自由行」、澳門的「經濟適度多元化」就不會像現在這樣困難。當然人的預見能力都是有限的,我們也不能要求譚司長「先知先覺」,不應用「事後諸葛亮」的方式來責備譚司長。但人總不能一點預見能力都沒有,尤其是官員更應該具備比普通人更高的預見能力,這樣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職責,為社會帶來更多和更長遠的利益。以前人類社會中的戰爭比較多,那時的人們都知道「一將無能,累及三軍」,現在是和平時代,但相互之間也存在激烈的經濟競爭,也是「一官無能,百姓遭殃」。所以如果澳門特區高官缺乏預見能力,對澳門市民來說也是一種災難。

   而且此次「七方會議」達成的所謂「共識」,從文字上來看也值得商榷。此次「七方」都認為「澳門博彩業不應無限擴張」,這句話僅從文字上來看,似乎只要這「七方」同意,澳門博彩業依然可以「無限擴張」。但試問這個星球上有何產業可以「無限擴張」?整個地球的面積有限,人口有限,人的生命也有限,因此對任何產業,整個需求或消費規模都會有限,試問有何產業可以「無限擴張」?現在全世界很多產業都面臨著「產能過剩」的問題,難道澳門博彩業就永遠不會「產能過剩」、就能「無限擴張」?另外澳門博彩業的「擴張」與否,能完全取決於澳門的這「七方」嗎?如果國際來澳旅客人數寥寥,內地又「收緊澳門自由行」,請問這澳門「七方」如何才能使澳門博彩業「無限擴張」? 澳門博彩業「擴不擴張」其實並不主要取決於澳門,「澳門博彩業不應無限擴張」這句話至少應該改為「澳門博彩業不能無限擴張」才更為合理一些,只是這樣改後依然是一句廢話,所以筆者建議「七方」應將「澳門博彩業不應無限擴張」這句話改為「澳門博彩業應該控制在一定規模之內」,這樣才更為合理也更有實際意義。

  據說今年八月以來內地放寬了「澳門自由行」,才使得近兩個月澳門博彩業收益出現了明顯增長,澳門博彩業可謂「給點陽光就燦爛」,但這也說明澳門博彩業「不給陽光就陰暗」。這幾天又傳出內地又要「收緊澳門自由行」的消息。現在譚司長「變臉」了,但內地政府也要再次「變臉」,或許內地政府的此次再次「變臉」,能讓譚司長等澳門「七方」更清楚地認識到澳門博彩業「擴不擴張」其實並不取決於他們自己。


褚瑩

澳門法律滯後不健全 弱小百姓嘆奈何

摘自《訊報》 2009年10月16日


維權社團不下數十努力方能有所作為澳門法律滯後、法律不健全,講的人講到口乾舌結,聽的人又都聽到耳朵結繭。這種滯後、這種不健全便使市民無所適從,而這種滯後、這種不健全卻可以被利用,可以在違反經驗法則和違反道德標準下,名正言順地聽取到意想不到而又必然的最大利益。

現屆立法會於最後一次全體會議上,細則性通過了「聘用外地僱員法」。在立法會激烈爭拗時間長短,如何表現出激憤與冷靜,市民大可以用睇表演的心態去欣賞,因為他們的確是在表演,他們要在這個立法會舞臺上表現自己,表演給各自背後的集團睇。直選的議員要表現給投他們一票的市民睇,間選的議員不但要表現給推選他們的利益集團睇,更要在此努力去維護本身的利益。官委議員當然是表現給政府睇了。既然背後有人睇,落力就無可避免,各為其主就無可厚非。不過,就「過冷河」的條文出現重大分歧、又發生激烈爭辯。被形容為意想不到,但似乎這種分歧和激烈爭辯是在意料之中。特別是在當屆立法會結束前最後的一次全體會議上,又希望能匆匆完成的一刻,就更不足為奇了。只不過這條不完整又欠缺順利和能準確操作的法案,在被表示為「有好過無」及仍有聲音的鼓掌中通過。留下來的當然就要看來屆立法會的傳承與創新了。

  十月七日,翻開澳門某報,見一跨國公司刊登的一份嚴正聲明,內容係指責「保險黑洞」一書的作者許旭先生和被戲弄為紅衣奇人許榮聰先生在該書中歪曲事實,顛倒是非。這種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言論,早已多見而不怪。但嚴正聲明後一個段落中:「任何人士如將上述內容失實的書籍向公眾散播及派發,本公司亦會保留追究因其行為對本公司造成任何影響的一切法律責任的權利。」筆者向來膽小怕事,經不住這一大公司的恐嚇,馬上找到筆者曾經把「保險黑洞」一書送予之友人,討回該書。然而在向友人討回該書之際,又說不出要討回的理由。當不得已與友人談論的時候,讓友人點醒了我,這個澳門紅衣奇人以街頭抗爭及循司法途徑爭取維護權利長達七年的事件,在澳門及其他地方媒體不論用新聞報導或新聞事件追查、剖析手法刊登和播放,都曾報導過。而在澳門刑法典又似找不到這類因散播及派發書籍可以入罪的條文。不過在媒體中刊登恐嚇傳播人和媒體的言論。就會感覺不良,就更會令如筆者般膽小之人感到驚訝和恐慌。請不要以為刊登恐嚇傳播人和媒體的言論沒有效果,「保險黑洞」一書的作者許旭先生在上一期談到,對此事建議由政府部門,公司及許榮聰先生進行三方磋商的方法去解決。這種謀求三方磋商解決的方式能解決的可能機會甚微。但由作者提出來的方法,除了讓人感到被恐嚇,而受到影響外,筆者找不到更為合適的理由。原來在媒體中刊登恐嚇傳播人和媒體的言論,在澳門這塊就是與別不同的地方,不但不會受到傳媒的譴責,而且還會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恰好在案臺前有一份許榮聰先生呈交香港特別行政區律政司及香港保險業管理處的控告書。控告的對象是美國萬通保險亞洲有限公司行政部總裁余煜榮先生。直指該公司在澳門日報十月七日刊登的聲明涉嫌恐嚇傳播人和媒體的部份。據手頭資料顯示,許榮聰先生就「保險黑洞」一書贈送給了多個政府部門及多個傳播媒體。並在澳門近十個包括大小書店和書報攤。傳播依然不停在進行,還有越演越烈的趨勢。紅衣奇人奇就奇在不畏強權,曠日持久地爭取。歷七年餘而不氣餒。年過七旬,仍然無畏,無怨,努力不懈地維護自己和保險的權益。

  我膽小,我害怕,澳門以標榜維權的社團不下數十個之多,僅希望這些標榜維權的社團多作努力,因為澳門的法律滯後、法律的不健全。需要在不同的領域裡維護個人或小集團利益的當會越來越多。越來越多!

楊釗


 

2009年10月15日 星期四

澳五分一人受問題賭博困擾

另兩篇相關報道:
博企承諾提供負責任服務
負責任博彩推廣周昨啟動

摘自《澳門日報》 2009年10月16日


近年,問題賭博的普及率有上升趨勢。但怎樣才算是問題賭徒?原來並非是輸掉多少錢而定。當無法控制賭博行為時,就已成了問題賭徒。倘若不是每天賭博,也會成為問題賭徒嗎?即使沒有天天賭,只要無法控制自己的賭博行為,並為自己及他人帶來不良後果,這已是問題賭徒的特徵。

人們常言“小賭怡情”。根據澳門大學博彩研究所在○三年及○七年一項關於“澳門居民參與博彩活動調查”顯示,四年間,“問題賭博”的普及率由百分之四點三增至百分之六,即約二萬四千人。保守估計,假如每一個“問題賭徒”影響身邊三個親友時,連同“問題賭徒”本人,本澳在○七年約有九萬六千人曾直接或間接地受到“問題賭博”的困擾或影響,這數字約是澳門人口的五分之一。

以下提供簡單的自我檢測方法,可知你是否問題賭徒。過去一年內,以下的情況有否持續地發生在你身上呢?一、你的賭博消費超出你所能負擔;二、你每次參與賭博的時間超出你所能付出;三、你日常參與賭博的頻率超出你所能承受;四、你的賭博行為為你及你的親友帶來困擾。

如有任何一條的答案為“是”,你有可能已成為“問題賭徒”,並應盡快聯絡有關機構,接受專業的評估和輔導服務。

事實上,統計學已經證明每個賭局的結果是沒有關連的。換句話說,無論賭客經常練習或用任何技巧投注,如研究“牌路”,都不會增加勝算,統計分析顯示,賭客下注次數越多,賭客輸錢機會就越高。

建議博彩者博彩時,不帶信用卡或提款卡、拒絕為賭借錢、博彩時不酗酒。在博彩後,建議博彩者把博彩活動的情況,如輸贏記錄、博彩活動日期等記錄下來,以便博彩者了解輸贏和博彩行為的頻密程度。最後,發現不能控制自己的博彩行為時,應主動尋求協助。


其他相關報道

博企承諾提供負責任服務

六博企以澳門娛樂場博彩業承批公司商會會員參與“負責任博彩推廣周”。由於博彩營運商在“負責任博彩”環節中擔當重要角色,故在推廣周的“宣傳小冊子”中,六博企以博彩營運商身份,認同儘管大多數的顧客視博彩活動為一個正當的消閒活動,以負責任的態度博彩,並享受當中的樂趣;但也有小部分人可能因博彩活動受到困擾。故博彩營運商承諾,向員工及顧客提供一系列負責任博彩服務。

博彩營運商承諾提供一系列負責任博彩服務,包括舉行有效的負責任博彩活動,提供相關資訊和服務。對員工方面,承諾對新員工入職時,提供負責任博彩訓練;向員工派發有關負責任博彩的小冊子,提供如何尋求協助的資訊,並持續向員工提供相關訊息;在員工休憩處張貼負責任博彩標語,內容包括求助熱線電話號碼。

對顧客方面,承諾向有需要的顧客提供負責任博彩的相關資訊;在博彩區張貼負責任博彩訊息,讓有需要的顧客明瞭求助途徑;按顧客的個別要求,把其個人資料,從博彩推廣或市場營銷名單中刪除;致力防止未滿合法博彩年齡人士進入博彩區。


減低問題賭博衍生負面影響 負責任博彩推廣周昨啟動

為期兩個半月的“負責任博彩推廣周”昨晚舉行啟動儀式,社工局長葉炳權表示,負責任博彩是一項集體的社會行動,是指個人、博彩企業、社會服務機構、政府共同承擔責任,公衆可以在充分且詳盡的博彩資訊下,決定參與、繼續或停止博彩,把與博彩有關且可能發生的負面影響減至最低。澳門大學博彩研究所所長馮家超表示,為了減低本地居民形成“問題賭博”的風險和由此衍生的負面影響,本澳有必要盡快推行“負責任博彩”政策。

推廣防範問題賭博

由社會工作局、博彩監察協調局、澳門大學主辦,民政總署、澳門娛樂場博彩業承批公司商會會員協辦,九家問題賭博治療機構作為參展單位的“負責任博彩推廣周”啟動儀式昨晚八時假祐漢公園舉行。主禮嘉賓包括中聯辦經濟部副部長高尚德、社會工作局長葉炳權、博彩監察協調局長雪萬龍、澳門大學工商管理學院院長禮米高,負責任博彩推廣周活動籌委會代表澳門大學博彩研究所所長馮家超。

葉炳權致詞說,在博彩業開放、經濟發展的同時,因沉迷賭博而衍生對社會的影響,備受社會關注。在本澳,博彩活動被視為一種日常的娛樂項目,但部分人可能因為過分沉迷而令身心受到負面影響,並牽涉家人及親友。特區政府非常重視如何讓居民健康地生活,避免墮入問題賭博的陷阱,除密切對博彩業發展作出檢討和規範外,亦不斷透過社會工作局及民間團體,加強對社區宣傳及預防工作,為受問題賭博困擾的居民提供輔導及協助等。推行負責任博彩是一項長期的社會工程,需全民共同參與。期望透過推廣周的系列活動,讓公衆正確認識“負責任博彩”概念,包括個人的“負責任博彩行為”和博彩營運商基本的“負責任博彩業務守則”、了解“問題賭博”在本澳的流行情況及自我檢測方法。

各方共同承擔責任

馮家超致詞說,澳門推行“負責任博彩”仍處於起步階段,該所根據澳門實際情況,再結合“共同承擔責任”的原則下,即所有“利益攸關者”,包括政府、博彩者、博彩營運商、問題賭博防治機構、學校與社區團體必須承擔各自的責任去採納、推廣和執行“負責任博彩”政策,並為它們的功能和角色初步構思。

首先政府在“負責任博彩”政策的制訂和推行過程中應擔當主導角色,並致力引導“利益攸關者”朝此方向發展,推動他們履行政策和措施,還需監督政策的落實及執行。其次,博彩者是“負責任博彩”中最關鍵的角色,博彩者應把博彩活動視為娛樂的一種,博彩者親友平日應多關心他們,遇上“問題賭博”親友時,應鼓勵並支持他們接受正式的輔導及治療,盡量避免直接以金錢方式提供協助。

定期研究評估成效

第三,建議博彩營運商把“負責任博彩”分成短期及長期目標實行。短期內,博企可先為員工提供有關“問題賭博”和“負責任博彩”的培訓、向顧客提供準確的博彩資訊。長遠而言,博企應為有需要者提供“隔離制度”,致力拒絕被“隔離人士”進入博彩區等。第四,問題賭博防治機構幫助“問題賭徒”離開困局,重獲新生。第五,學校與社區團體可向居民提醒世上沒有不勞而獲、金錢不是萬能等觀念。科研學術機構可定期研究及評估“負責任博彩”政策的內容、執行及其成效,並根據研究結果提供策略性及可操作性的建議。

本報記者 黃楚慧 報道



循序發展民主政制勿淪為空談

摘自《市民日報 》 專欄「濠江點評」 2009年10月16日


10月5日,行政長官何厚鏵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制度》,透過行政命令委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四屆立法會7名委任議員,7名官委人選名單何少金、徐偉坤、唐曉晴、崔世平、黃顯輝、劉永誠、蕭志偉曝光以後,引起社會上一陣熱烈迴響,質疑是否在政治和專業上起到平衡作用,抑或是公共職位委任盡顯政治酬庸、任人唯親?

  毫無疑問,行政長官完全依法委任7名立法會官委議員,然而,這一政治任命,為何與社會上的願景出現巨大落差?歸根究柢,還是落在社會上對政制發展和民主進程與委任制度相左有關。亦即,委任制度與民主化進程背道而馳,無論行政長官委任哪些人選,都可以產生社會強烈反響;又或可以說,希望透過行政長官委任出社會認同的賢能進入立法會,根本上是一個制度上的「缺憾」,總是難以符合社會普遍期望。

  由是,要改變這種制度「缺憾」,也只有從政治制度發展、完善、改革上下工夫。第四屆立法會直接選舉16個參選組別中,便有10個參選組別在政綱中提出發展民主政制的訴求。不要以為這些訴求僅是「泛民主派」的參選理念,而是,只要我們閱讀《2009年立法會選舉候選名單政綱概要》,便可以知悉,包括有鄉族背景的第7組民聯,以及傳統社團第12組同心、第13組群力,都提出了推動民主政制、循序漸進發展民主、逐步推進民主發展這個願景。而提出發展民主政制的10個組別,在選舉中合共取得100,143張選票支持,佔149,006名投票選民的67.12%;其中6個組別合共取得直選12個議席中的9個席位,同心、民聯和「泛民主派」的民主昌,更分別囊括兩席,可想而知,發展民主政制在選民和社會上有一定的基礎訴求,未來新一屆立法會中,6個直選參選組別、9位打着發展民主政制入閣的議員,應該為曾作出的推進民主政制承諾而努力不懈,為澳門特區政制發展寫上新篇章,以孚社會和選民期望。

  推動政治制度民主化,並非立法會議員的「專利」;如果回看第三任行政長官崔世安在競選期間提出的參選政綱,其中也提綱挈領地在第四項第二節中宣稱「發展民主政治、實現社會善治」⋯⋯從澳門社會實際出發,按照《基本法》的規定,循序漸進地推動澳門特區民主政治制度的發展。上述政治承諾,也許為候任特首「傳承創新、共建和諧」的參選理念突出了政制發展的訴求,才更顯得行政長官何厚鏵在委任第四屆立法會7名委任議員上與社會希冀出現強大反差,致使社會上的良好願望「落空」。

  因此,無論是第三任行政長官崔世安、第三屆澳門特區政府,以及第四屆立法會,在任期內怎樣向澳門居民兌現承諾,發展民主政治制度,設定時間表和路線圖,逐步走向民主政治,才能突破官委制度的「缺憾」,實踐政治利益平衡。尤其當第三任行政長官崔世安履新以後,更應抓緊時間展示他「傳承創新」的承諾,在增加立法會直選議席,間選、官委怎樣過渡向民主政制等問題上,更應提出政制發展方案廣泛諮詢民意,在5年任期內做出實質成績,而非過去10年空談「循序漸進」發展民主政治,卻是官委制度原地踏步、間選收緊「門檻」的政制開放、民主化步伐倒退,最終接不上「創新」的政治承諾。


衛 文(讀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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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界:立會需清晰迴避制度

摘自《澳門日報》 2009年10月16日

第四屆立法會議員今日宣誓就職,將在澳門發展新起點履行立法會的立法與監督職能。回歸十年,澳門社會經濟進入一個新的歷史起點,要真正做到行政立法互相配合、互相制衡,重在配合的政制設計模式,這是第四屆立法會未來工作的重要方向,立法會如何透過自身建設,回應社會對加強立法會立法監督職能,值得深思。

商界成員偏重惹疑慮

在行政長官頒佈命令委任七名官委議員後,有意見擔心,在廿九名議員中,由選舉產生的廿二名議員加上官委議員,超過一半的議員具有商界背景。整體結構中,商界、建置界背景的議員佔大比數,出現一定程度的不平衡,除了擔心一些與商界利益明顯對立的法案或制度,將來立法上可能出現阻礙。有建議未來涉及與商界重大利益有關的法律,諸如修改《土地法》、修訂公共批給制度、都市建築總章程等,與商界及建置界有直接和巨大的利益的法案審議時,有關議員最好迴避,以免有瓜田李下之嫌。

議員章程有相關規定

有熟悉立法會運作的政界人士對此表示認同,認為利益迴避是政治人物的基本道德責任,不論是行政官員和立法議員,均有道德義務遵守。為此,《議員章程》亦有對議員出現利益衝突時的規定,“議員不得參與與其個人直接的、即時的財產利益或非財產利益有關的事項的討論和表決”。為執行上述規定,“與議員有血親或姻親關係的人士的相同性質的利益,亦視為上款所指議員的利益。”但該迴避,並“不妨礙有關議員出席全體會議或各委員會會議的權利,以及應要求提交資料和作出說明的權利”。

“章程”還規定,當議員涉及上指利益時,應在有關事項討論前作出書面聲明,並按情況交予立法會主席或對有關事項討論或表決的委員會的主席,以便向全體會議宣告或通知有關委員會的其他成員。任何議員得指摘其他議員涉及有關利益並陳述理由。如無作出有關聲明,則按情況由全體會議或委員會議決是否存在被指摘的事實。

為議會贏更大公信力

雖然議會過往曾按照上述規定調配委員會成員的組成,然而只是一種“默契”的處理方式。在新的歷史起點,面對社會的憂慮,作為立法會自身制度建設和完善,制訂一套具清晰,具可操作性的利益迴避制度,有其必要。尤其是如何清晰釐定“個人直接的、即時的財產利益”或“非財產利益”,讓現存的制度更具可操作性,確保有關規定的精神得到落實,為議會贏得更大的公信力。

本報記者



教青局:小金庫非關漏洞

摘自《正報》 2009年10月16日

【本報訊】教育暨青年局爆出有職員截留活動款項圖利用,其直屬上司、青年結社培訓輔導處處長陳旭偉(見圖)昨回應事件,重申會檢討內部對公共財政的處理及監督,避免同類事件發生,強調這只屬個別職員的行為,並不承認是現有行政程序有漏洞所致。

廉署日前公布去年中教青局通報有職員涉違法截留活動款項逾十萬,現調查結案移交檢院處理,而局方亦同時展開紀律程序並將嫌犯停職。涉案職員上司陳旭偉昨表示,當局現正檢討公共財政流程,而早前已即時與轄下單位舉行會議,商討如何優化現有的程序,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而陳旭偉在回應時否認現行機制有漏洞時則說,局方同事皆抱著為民服務的精神,去提供優質服務予全澳市民,認為這只是個別人員的行為。至於被問及初步發現有何處可改善時,他語塞數秒後稱還是在檢討當中。

逾年未停職因未有清晰結論

陳旭偉被問及為何局方早知悉事件,仍讓該員工繼續工作至早前,他解釋道,不論當局展開內部調查或通報廉署作調查,兩者都屬機密調查,故未能了解該人員違法的虛實。現時廉署公開事件及行動,所以有關方面已即時進入紀律程序作防範性處理。他還表示,現階段仍需司法保密,不能再透露更多詳情。


吸毒者年齡低見13歲

索K明顯增多

摘自《正報》 2009年10月16日

【本報訊】社工局今年開始推行電子化「澳門藥物濫用者中央登記系統」,更準確掌握本澳吸毒人數和趨勢。上半年數據庫共錄得四百一十七名吸毒者,年齡由最少的只有十三歲至最高的七十三歲,首次吸毒平均年齡為二十一點七歲。所吸食的毒品中,以氯胺酮 (k仔)吸食者增長較明顯。禁毒委員會希望,社工局能進一步開放中央登記系統數據,讓民間服務團體能因應數據庫統計,完善和規範戒毒服務,尤其是加強青少年預防濫藥服務。

禁毒委員會昨召開本年度第二次全體會議(見圖),議程包括:報告禁毒委員會工作情況;社工局報告「澳門藥濫用者中央登記系統」上半年統計結果;「關注青少年毒品問題工作小組」召集人報告工作進展;和法務局講解新「禁毒法」。

中央登記系統運作半年來,共錄得四百一十七名吸毒者,其中以男性佔七成六三。吸毒者年齡最少的只有十三歲,年紀最高的為七十三歲,首次吸毒平均年齡為二十一點七歲。各年齡組別中十六至二十歲及四十歲以上所佔比例最大,均為一成六二,各為一百三十人,而小於十六歲的則有十三人。

吸毒人士所吸食的毒品,依次為海洛英(白粉)佔四成七、氯胺酮 (k仔)佔兩成四、三唑侖(藍精靈)和美沙酮各佔不到一成。數據顯示吸食傳統毒品海洛英一般傾向於年長,平均年齡為四十二點九歲,並多在十六至三十歲已開始吸食;而使用新興毒品氯胺酮則傾於年青,平均年齡只有十九點四歲,並多在十六歲以下開始吸食。各毒品吸食地區以澳門佔六成,內地佔四成。

中央登記未包括隱性個案

社工局局長葉炳權表示,中央登記系統數字並不包括隱性個案,委員希望能進一步開放中央登記系統數據,讓民間服務團體能因應數據庫統計,完善和規範戒毒服務,尤其是加強青少年預防濫藥服務,增加學校宣傳和作出針對性輔導工作,讓註校社工發現濫藥青少年的情況,從而作出跟進。

「關注青少年毒品問題工作小組」召集人、明愛總幹事潘志明認同,有需要進一步開放中央登記系統數據,以便社會服務團體針對性地展開青少年預防濫藥工作。又指出,由於家長缺乏子女是否吸食毒品的判斷知識,令隱性個案被發現時已至嚴重情況,希望社工局能加強該方面的工作。


其他相關報道及評論

潘志明:暫不推校園驗毒

摘自《市民日報》 2009年10月16日

【本報訊】關注青少年毒品問題工作小組召集人潘志明表示,目前小組的工作重點放在防止青少年濫藥實質工作的提升、工作的定位、掌握濫藥青少年數據,並進行焦點研究,及防止青少年接觸毒品等工作上,以保障他們心身健康,暫時不會考慮在澳實行校園驗毒計劃。他並呼籲家長一旦發現子女濫藥,應主動向政府部門及民間機構尋求協助。

  重視預防女性濫藥工作

  根據澳門藥物濫用者中央登記系統數字,在系統中錄得417名吸毒者中,有143名是21歲以下青少年,佔總體34.3%,平均年齡17.5歲,第一次吸毒的平均年齡為15歲,大多數濫用氯胺酮(「K仔」),其次是搖頭丸、忘我。潘志明在出席禁毒委員會2009年第二次全體會議後認為,中央登記系統掌握青少年濫藥數字,有助預防青少年濫藥工作。

  他表示,根據中央登記系統數字,有需要加強對21歲以下年齡層的防止濫用藥物工作,同時做好中央登記工作,準確掌握濫藥青少年數據,適當投放資源用作防止青少年濫藥。數據亦反映了濫藥青少年中,女性的比例愈來愈重,因此,日後制訂工作時,要重視這一群體,減少她們墮入毒海。

  他坦言,在香港實行的校園驗毒計劃,經過小組成員討論,一致認為現階段不宜在本澳校園實行;成員更傾向於做好現時工作,驗毒計劃在最需要的時候才進行相關探討。

  目前,小組的工作重點會放在防止青少年濫藥實質工作的提升、工作的定位、掌握濫藥青少年數據,進行實質焦點研究,及防止青少年接觸毒品等工作,確保青少年的心身健康。

  他亦提到,家長由於不清楚青少年濫藥後可能引發的社會問題,因此多數只會在子女行為出現偏差或觸犯刑法後,才找尋政府部門或民間機構提協助;當子女沒有發生問題時,他們不會主動要求幫助。

  故此,他呼籲家長一旦發現子女濫藥,應主動向政府部門及民間機構尋求協助,藉以減少可能潛在的社會問題。


2009年10月14日 星期三

推電單車咪表冇諮詢

摘自《市民日報》 2009年10月15日

【本報訊】議員區錦新認為《公共行政改革路線圖》(下簡稱路線圖)強調的諮詢工作只是「門面功夫」,收集市民意見後應設分析和歸類意見機制,公布可行與不可行的意見,並交代說明不可行的意見,設立合理的諮詢機制。

  路線圖6建議屬門面功夫

  公共行政改革諮詢委員會提出的6項建議空泛且沒有具體落實方案,只是由兩個小組堆砌一些工作出來,並無在如何完善諮詢機制着墨,諮詢工作後如何掌握?過去政府進行不同的諮詢工作,實際上予人感覺屬「門面功夫」,如何運用一些市民意見,收集後亦沒有回應,也沒有回饋分析結果予公眾,是「假諮詢」。

  區錦新舉例指現行的電單車咪表收費,只先由政府「放風」透露準備工作,個多星期後公布正式試行,過程中沒有諮詢公眾,不理會市民反對意見。即使進行諮詢,其諮詢結果如何,也不能夠清楚解釋。他又以中央圖書館為例,社會大部分意見贊成由愛都酒店改建,最後選擇舊初級法院,亦沒有說明選擇理據,僅強調以專業意見。

  由於路線圖沒有設監督機制完善,除沒有交代過程中根據哪一重點制訂路線圖、執行方式外,也沒有訂明如無法執行時如何向公眾解釋,只是在公共行政效率無法改善下的產物,沒有切實工作。

  促諮詢意見歸類向外公布

  他促請政府訂立諮詢過程的機制,必須將意見歸類,再對外公布,區分可行與否的意見,若公眾意見不可能應當說明,增加公眾信心,始能發揮諮詢效果。

  此外,現行的諮詢組織多由民間社團代表組成,然而民間代表不一定代表所有公眾,有多少市民參與社團?區錦新覺得諮詢並非透過社團進行,涉及全澳利益時應面向全體市民,並確保機制可取得市民訊息,設分析和歸類意見機制。

  立法會主席曹其真曾多次評擊政府草擬法律草案時沒有取出立法規劃,每次均是見步行步,連立法規劃也無法公布,故政府提出法案應有清晰規劃,列明清晰的諮詢工作。

  由於路線圖屬政府內部工作,外界無法得知其進行工作,政府施政時往往牽涉公共利益,對公眾構成影響,故設立合理的諮詢機制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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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團體反對設電單車咪錶位

摘自《澳門日報》 2009年10月15日

【本報消息】有團體昨到政府總部遞信,建議從根本着手,縮短驗車年期,以及興建和增設更多車位解決泊車難問題。

民主起動與澳門民生力量聯合會昨日下午到政府總部遞信,反對交通事務局在沒有充分諮詢民意下,突然推出電單車咪錶泊位措施。

兩團體指,不少居民反映電單車咪錶泊位令原已不足的電單車位變相減少,加重泊車難問題。強烈要求交通事務局停止在本澳全面推行咪錶電單車位。建議從根本着手,包括優化公交政策,縮短驗車年期,興建和增設更多車位


 電單車咪表泊位計劃違反用家文化及習慣

摘自《市民日報》 專欄「市民之言」 2009年10月15日

由交通事務局推出的電單車咪表收費計劃,意念創新,希望能有序管理澳門電單車的亂泊現象,並提高車位的流動性。該計劃雖屬試行性質,但自推出以來,在坊間引起意見不一的反彈,可謂譭譽參半。究竟計劃是否被民間真正歡迎接受?就需要留待時間作最佳驗證。

  該計劃推出至今,雖然短短不足一個月,要作出成效評核或檢討,可能仍言之尚早;不過,從車位空置的情況看,某程度上都反映出外界對新措施的反應冷淡。其實,對於這項創新措施的推出,正如本欄早前所述,無論是從其意念,或者整頓執行方面,都見到交通事務局對解決目前泊車問題有一定的主動及積極性,這種求進求改的精神是應該予以肯定的。當然,精神可嘉還可嘉,究竟新措施能否獲得外界支持應用?是否可以科學地解決問題?則是另一回事。

  今次推行的新計劃,使用率之所以不高,其實是意料之中,原因主要有三點,包括:規範電單車泊車與私家車情況有別;澳門現行公共泊車服務收費形式欠缺便民性;以及受到居民的出行駕駛文化影響。這三點,對電單車咪表收費計劃的成功與否,起了決定性的關鍵作用。

  首先,在分析「規範電單車泊車與私家車情況有別」前,需要看一下行駛中的汽車與電單車近十年的數字變化。兩者在二零零零年時,數字差別不大,電單車有五萬八千多輛、汽車有五萬五千多輛,但截至今年九月的最新數據,前者已有逾十萬輛,後者只有八萬五千輛,然而,目前在車位滿足方面,電單車仍欠一半。還有,礙於電單車與汽車體積的本質差別,顯而易見,如果運用規範汽車泊車的思維方式,同樣套落在目前電單車的情況上,是有違現實的。更重要一點,假若運用經濟學的角度看,電單車咪表車位幾乎是完全欠缺「市場優勢」,自然乏人問津。箇中原因很簡單,因為收費咪表在面對逾萬免費可泊車位的競爭,而在無從選擇下,居民就算選擇違法泊位,惟一擔憂的風險,也只是一張違例告票。電單車咪表車位對比免費車位,競爭優勢幾近零;比起違法泊位才少了風險成本。

  第二點上,澳門現行的公共泊車服務收費形式和實施,主要是根據第35/2003號行政法規《公共泊車服務規章》規範,至於具體收費釐定則是由第364/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作出。該兩項規範本無不妥,但過去之所以受人詬病,是在部分條文實施上,有欠便民利民作用。舉例如《公共泊車服務規章》第十八條「收費時間」規定:「設有時間控制的泊車位的收費時間由每日九時起至二十二時止;在例外情況下,可由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以批示調整收費時間。」

  另外,第364/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規定泊車位及泊車處准許停泊的最長時間為兩小時和五小時。這兩條規定,對提供公共泊車服務收費方面,偏離以民為本精神,居民為入咪表隨時要疲於應付,而電單車咪表車位使用同等收費和時段形式,自然難提高使用效果。

  最後,居民的出行駕駛文化,由於長期依賴電單車代步,貪求直接、方便成為一種習慣,這種習慣是電單車亂泊、隨心所欲文化的成因之一,如果沒有可行完善的交通網絡配套,以及教育,可說短期內難以扭轉改善。

  在以上三點因素影響干擾下,要更好推行電單車咪表收費計劃,看來不是易事。



一月一簽走鋼線措施全部叫停

自由行收緊兩月一簽

摘自《澳門日報》 2009年10月15日


【本報消息】內地再次傳出收緊自由行,由“一月一簽”收緊為“兩月一簽”。廣東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處人士昨天表示,目前廣東居民往來澳門簽證的時間期限為兩月一簽,以往各種走鋼線的一月一簽措施已全部停止。有本澳旅遊業者指出,十月一日起已是“兩月一簽”,自由行政策無論是“放鬆”抑或是“收緊”,對旅遊市場的影響不大,畢竟內地十三億人口,不愁無客。

粵從未實施一月一簽

月前剛放鬆的自由行簽註,昨日突然傳出再次收緊。廣東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處人士昨天表示,廣東從未正式實施過一月一簽。祇是廣大持有二○○○版港澳通行證(被稱為“出入境證件便利卡”)的市民,可到廣州各區公安分局綜合辦證中心或出入境管理處自助續簽港澳個人遊、探親、商務簽。這種方式縮短了免去填表申請的流程、縮短了辦證時間,因此毋須等足兩個月,甚至一個月就可辦理赴澳簽證,這種方式,亦是僅廣州、中山等地可以實施。

現時,在廣州辦理自由行赴澳簽證,亦已嚴格實施兩月一簽政策,以往各種走鋼線的一月一簽措施已全部停止。

業界稱不愁無內地客

對於自由行回復到“兩月一簽”,本澳旅遊業者亦“隱約感受到”。有業者指出,該公司職員月初在廣州的公安局辦理簽註時,有關方面已透露,十月一日起個人遊澳門簽已改為“兩月一簽”,並叮囑此輪辦理後,要待十二月始能再申請。職員指出,八月一日時,自由行簽註放寬為“一月一簽”,短時間內又調整,亦感突然。

不過,旅遊業者指出,自由行政策無論是“放鬆”抑或是“收緊”,單純對旅遊市場來說,影響並不大。畢竟中國十三億人口,祇要懂得深耕,不愁無客。何況真正的旅客,一年能來澳六次已經相當足夠。

按實際情況,微調政策一定會有,業者指出,香港回歸期間,在辦理赴港簽時,審批時間也會較長,故他認為現階段的收緊,祇是短暫措施。當然,若要長久擺脫政策影響,最終必須要實現客源國際化。

按實際情況收放自如

另有旅遊業者指出,近期確實“隱約感到”政策有微調,如有人上月中來過澳門一趟,返原居地後立刻再申請,唯至今仍未能拿到簽註。當初自由行“鬆綁”,當局也無正式公佈,故現時因應“雙慶”,為營造社會及經濟穩定的氣氛而再“收緊”,亦不足為奇。然而業者分析,內地一定是希望澳門好,故估計未來政策大勢會以“一月一簽的寬鬆大方向為基礎,按實際情況‘收放自如’”。

業者尤其提到,八月澳門賭場毛收創新高,直言“賭收越來越高,對澳門來說唔係好事!”

有會展業界表示,自由行“兩月一簽”近日也有所聽聞,認為這祇是對澳門的“管理”控制,用意並非完全“阻止”旅客來澳,祇是一種政策“微調”。由於會展業主要是針對持商務簽的內地參展商,他們的簽註一直沒有放鬆,原本可加急申請,四、五天便可取得商務簽,現在要兩周時間才申請到,多少影響了參展商來澳意慾。不過,他以商務簽為例,如要來澳可以有不同的渠道,故相信自由行簽註時間延長,祇是微調,影響不大。當然,最終希望實行會展簽註,名正言順來澳。

2009年10月13日 星期二

重開投資移民--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

但願此傳言只是「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
摘自《新華澳報》 專欄「華澳人語」 2009年10月14日


  佛偈有曰:「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臺;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以此佛偈來形容近日本澳突然掀起的是否應恢復置業移民的爭議,真是貼切不過。實際上,特區政府尚未有任何高官、任何機構放出「恢復實施置業移民政策」的「試探氣球」,坊間就為此事熱鬧了起來,鬧得沸沸揚揚,真不知從何談起!。

  當然,此議題的開鬧,也並非是空穴來風,因為有商人提出了此話題。或許,這只是行業利益的個人意見,而被此議題的「反對派」認為是政府的「代言」。這也難怪,因為其中有個別提出此議題的人,及其說此話的時間點,都非常敏感,就是在其被宣佈為委任議員之後,這當然是使到此議題的「反對派」們自然而然地將之視為是政府的「試探氣球」。

不管此議題的「風源」在哪裡,在距現任政府只餘下兩個多月任期,第三任特首崔世安即將宣誓就職之際提出這個議題,都不是適當的時候,無疑在客觀上有向新任特首「施壓」的意味。眾所周知,崔世安在第一、二屆特區政府任職時,主管行政業務之一就是社會工作,雖然並不直接掌管社會和經濟房屋問題,但卻與之有直接關連。而在他競選第三任特首時,無論是在《傳承創新,共建和諧》的「參選政綱」中,還是在落區訪問時,都作出了「健全社會體系,落實公屋建設」的承諾。在置業移民已被歷史實踐證實為扯高樓價,令到本澳居民置業十分困難,從而激起民怨的主要「罪魁禍首」之一的情況下,如果現屆特區政府決定恢復實施置業移民政策,就將迫使新任特首崔世安面臨究竟是「傳承」此政策,連中下階層的民怨也一併「傳承」下來,還是為了撫平民怨,甫上任就否決此計劃,導致產生「不尊重前任」印象的尷尬矛盾境地;如果是要向新任特首施加話題壓力,則是有向新任特首施以「下馬威 」之嫌。

  或許有人認為,崔世安的承諾,是「落實及優化公共房屋政策,合理配置公屋資源,盡力解決弱勢社群和低下階層家庭的住屋需要」,與受置業移民政策影響的中產階層並不是同一社群。即使是這一說法成立,難道中下階層的居住利益就不要維護照顧?實際上,前幾年適合本地中下階層自置樓宇居住的中下價樓宇的價位急升,超逾了本地中下階層的負擔能力,除了是大量外地僱員對租賃市場的需求所致之外,其中一個很關鍵的原因,就是「置業移民」政策的「低門檻」所造成。--一百萬元購樓、五十萬元以定期存款方式存到銀行的「低門檻」,使到利用「置業移民」政策的內地居民,將「投資置業」(「置業移民」政策最初叫「投資移民」)的目標緊盯在中下價樓宇之上,從而催谷了中下價樓宇的價位異常地飆升,使到本澳中下階層的置樓自住能力大受打擊。這是誘發兩次「五一遊行」的其中一個重要因素。--所謂「安居樂業」也者,「安居」佔了很重要的位置。一個「家」字,其「宀」字頭就是一間屋。如果市民的頭上沒有片瓦,不能「安居」,必然會引致民怨深重,影響社會穩定。

  還有更深一層次的問題,就是「置業移民”政策也抵觸了「澳門基本法」的規定和違反了內地的出入境管理政策。這是因為,「澳門基本法」第二十二條第四款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須辦理批准手續,其中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定居的人數由中央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徵求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意見後確定。」《中國公民因私事往來香港地區或者澳門地區的暫行管理辦法》第五條也規定,「內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門定居,實行定額審批的辦法,以利於維護和保持香港和澳門的經濟繁榮和社會穩定」。這一條文規定了內地居民前往澳門定居控制辦法是採取「定額」審批的原則。「定額」由公安部門與有關部門共同商定。而「置業移民」政策,則顯然是與上述法律制度及政策規定有抵觸的。

  另外,「置業移民」政策中的「第三地」規定,使到不少人違反中國的出入境政策,在到外國購買了居留證後,冒充外國「華人華僑」來澳辦理「置業移民”手續。其中一些國家,如岡比亞等,與中國無外交關係,甚至是台灣當局的「邦交國」。就此,整個「置業移民」的操作,又涉及到「買賣護照」及「偽造文件」等問題。尤其是後者,坊間曾傳說,發生了不少「假樓宇交易」的情況。嚴格來說,無論是在內地還是在澳門,這都是刑事犯罪行為。而且,也在客觀上為內地貪官「洗錢」、轉移贓款提供了便利。這幾年內地的一些報刊,就報導了內地貪官藉在澳門「投資移民」轉移贓款,內地司法機關經澳門廉政公署協助追回贓物的新聞。

 因此,如果是為了消化積壓樓宇而有意恢復「置業移民」政策,就需考慮以下兩個問題:一、必須就出入境政策與中央相關權責部門,包括港澳辦,公安部談妥,不要自己單方面行事,至少要得到對方實質上是中央的默許。二、適當提高「門檻」條件,將上限提升至與本地中下階層置業能力有所區隔,亦即主要是豪宅,以適合澳門房地產市場呈現兩個市場的實際。或許,將之引領到商業房屋,亦即寫字樓或舖位更好,吸引內地人來澳創業而不是置業,有利於經濟適度多元發展。 

廉署揭貪:青年休閒中心變「獨立王國」

廉署揭教局青年休閒中心主管涉貪
摘自《澳門日報》 2009年10月14日

【本報消息】教青局近年於中區新開的一所青年休閒活動中心,主管人員被廉署揭發懷疑利用職權,在多項青年活動中截留剩餘款項。有關行為涉及偽造文件、違法收取、公務上之侵佔和公務上之侵佔使用等,涉及金額逾十萬澳門元,案件於昨日移送檢察院。教青局表示已對涉嫌職員提起法律程序,並檢視內部監督機制,強化監察功能,盡力避免個別事件影響服務。

涉嫌報大數截留餘款

廉政公署昨日發出新聞稿,表示接到有關部門通知,懷疑屬下一名公職人員在管理金錢一事上可能存在行為不當。廉署經調查發現,該名職員在一項活動中涉嫌虛報臨時工作人員工作時數,隨後要求相關工作人員將多出的款項退回。

在兩項奬勵義工活動中,涉嫌指示有關公司誇大報價,違法收取超越部分的金錢和禮券;另在一項休閒活動中,不當地收取報名者費用。上述各項不當收益全部存入該教青局職員所屬單位內自設的小金庫內;為防止審計機關發現,涉嫌指示屬下人員收藏相關活動文件。

教局絕不姑息違法者

教青局在回應查詢時表示,去年年中接獲舉報,懷疑有職員涉嫌偽造文件,將多項青年活動的餘款留置於中心內作不法使用。該局得悉後立即展開內部調查,並隨即主動向廉署通報,盡力協助和配合廉署的調查。

教青局強調,作為一個負責培育青少年健康成長的教育行政機構,一直秉承 “嚴以律己”的原則,要求各級員工具備高尚的人格和良好的品德行為操守,同心合力為年輕一代的茁壯成長而努力,並致力向學校教職員工、青年、學生,以至廣大市民提供最優質的服務,絕對不會姑息個別職員的違法行為。

中心儼如半獨立王國

據廉署披露案情,有關青年活動中心儼如“半獨立王國”,有人懷疑誇大報價、自訂收費、欺下瞞上,並設法迴避監管,暴露了相關部門的管理問題。案情也反映,在廉署調查之前,另一監管部門——審計署已展開審計監察。

澳門係窮或富?

鄧玉華指本澳低收入家庭數量仍大
勿因堅尼系數較低忽略關注基層

摘自《華僑報 》 2009年10月13日

【特訊】社保學會代表剛出席在香港舉行的亞洲地區會議,與各地交流研討貧窮及社會保障問題。理事長鄧玉華認為,澳門低收入的家庭數量仍大,近兩成家庭的收入接近於最低維生指數,因此,期望政府和社會正視基層人士的生活狀況。

 澳門社會保障學會派出四名代表,包括鄧玉華理事長、陳建新、施遠鴻及歐耀榮出席參加於本月八至十日在香港理工大學舉行的「亞洲區社會保障圓桌會議」,會議分就最低工資、老年保障、工傷保障、貧窮和社會救助等課題進行討論,社保學會代表亦在分組會議上發表了有關老年貧窮問題及公屋政策的文章。

 理事長鄧玉華在會後表示,相比其他與會的國家及地區,澳門的宏觀社會福利水平尚好,例如十五年義務教育、長者享有免費醫療,但對貧窮問題不能掉以輕心。鄧玉華表示,以香港為例,近期的堅尼系數(反映收入分配差距)達零點五三;而澳門情況看來較佳,因為根據政府最近公佈的住戶收支調查,堅尼系數為零點三八。然而,澳門最低收入的兩成家庭,他們的收入(六千六百卅三元╱月)僅超過最低維生指數(三人家庭計為六千四百六十元╱月)。若採用香港民間團體普遍提出的以入息中位數二分之一作標準,落在相對貧窮下的情況會更糟,因此,不要因為堅尼系數情況有改善而忽略了對弱勢群體生活的關注。

 另一方面,會議上亦討論到公共房屋的問題。鄧玉華認為,比起新加坡和香港,澳門的公共房屋數目比例較低,只有整體住宅數的百分之二十。他期望政府在努力實踐在二0一二年建成多一萬九千個公共房屋的同時,亦應開展研究,制定長遠的房屋政策,例如社會上對公共房屋房屋需求量、公屋的質素水平、未來公屋目標數量等,讓市民心中有數,訂定個人的在住屋上的合理目標方向。


 是次會議有來自中國內地、香港、澳門、台灣、印度、新加坡、泰國、越南、老撾、菲律賓等國家及地區人士參加。除研討外,香港的主辦單位還安排了參觀當地民間團體對新移民、因工受傷者和婦女的服務工作。◇

未滿廿一禁入賭場外地相關報道

入澳賭場年齡擬增至21歲

摘自《明報》 2009年10月13日

【明報專訊】澳門經濟財政司長譚伯源昨表示,未來兩三個月將完成草擬兩項法律法規,包括規範角子機場所要遷離民居聚集處;將進入賭場年齡提升到21 歲( 目前是18 歲),並建議有3 年過渡期,讓18 歲以上、21 歲以下的賭場員工過渡。

澳門政府昨午突然與六博企舉行「七方會議」,上次開會已是去年。譚伯源表示,政府與六博企認同博彩業不應無限擴張,並同意政府繼續對澳門博彩規模作出探討。

設3 年過渡期讓員工過渡譚伯源表示,在會上向六博企介紹了將完成的兩項草擬法律法規,除對角子機場所規範法規外,亦將進入娛樂場的規範年齡、初步包括賭場工作者年齡提升到21 歲。對於目前低於21 歲在賭場工作人數,譚伯源稱需進一步了解,但不擔心博企因此而請不到人。有關草擬法規將在未來幾個月送交立法會審議。

過去人力資源市場不協調,譚伯源指並非博企高薪請人,而是因澳門賭由400 多張,急速擴張10 倍到4000 多張,而每年畢業的年輕人只有數千人,基本因博彩規模急速擴展而吸納,但未來不再容許澳門博彩業以倍數增長。

全澳賭回升至4390 張譚伯源指出,去年第四季,全澳賭有4017 張,比第三季減少近300 張。隨新賭場落成,今年第二季賭數目已恢復到高峰的4390 張。他解釋,澳門博彩業規模無限擴張,對澳門社會資源、業界之間業務互相協調不利,同時令澳門經濟發展傾斜,與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存有矛盾,故政府會繼續加強對博彩規模作出檢討。

澳博董事蘇樹輝於會後表示,業界同意博彩業不能無限發展,將在現有基礎上探討未來推動博彩業發展方式及方向。他說近月博彩收入回升,希望保住勢頭,但並不能夠希望博彩業發展像過去幾年有高雙位數增長。

過去「七方會議」由澳博行政總裁何鴻燊代表六博企發言,自賭王抱恙後,昨是6 家博企首次聚首開會,這次交由蘇樹輝代表發言。



澳禁未滿21歲入賭場

蘋果日報 A04 要聞 2009-10-14

【本報訊】澳門政府與六大博彩營運商取得共識,將進入賭場及員工年齡限制,由現時18歲提高至21歲,最快明年實施。本港戒賭輔助機構極表支持,促請港府將進入投注站的年齡限制升至21歲或以上。


最快明年實施
澳門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前日與澳門六家博彩營運商舉行會議,建議將進入賭場年齡提升到21歲:並建議有3年過渡期,讓21歲以下的賭場員工過渡。雙方又同意將角子機場所搬離民居及只能開設在賭場、商場、酒店內。修訂法案將於未來數月交立法會審議,順利通過後,最快明年實施。澳門幸運博彩業職工總會理事長鄭康樂說開放賭權後,六大集團招聘大量人手,任職年齡放寬至18歲,部份賭場更甚少核實賭客年齡。
在本港,明愛展晴中心戒賭服務督導主任鄧耀祖歡迎澳門提高賭場年齡限制,認為有助遏止日趨嚴重的青少年賭風。他指出,以該中心為例,有六成求助的病態賭徒在20歲前已接觸賭博,他促請港將進入投注站的年齡提升至21歲,甚至24歲。不過,有病態賭徒康復者認為,提高年齡限制無助遏止賭風,如果身邊每個人都賭,好容易受影響賭埋一份。」

拆局:跟隨中央收緊政策
澳門按照中央指示,收緊博彩業政策,表明不再容許這個龍頭產業獨大。有研究博彩業學者指,領導人多次向現任及候任特首面授機宜,旨在促使經濟多元發展。澳門開放賭權後,賭由400多張急增至4,000多張,荷官人數增至2、3萬人,令每年數千名中學畢業生,離校後即被賭場高薪招攬。新年齡限制,將鼓勵年輕人把目光放到賭場以外,擺脫一味發展賭業的局面。
澳門大學財務及商業經濟系副教授蕭志成指出,國家副主席習近平等多位領導人,早前會見現任及候任特首,明確提點經濟要多元化發展。他認為,中央不想澳門偏離同步發展非博彩的娛樂設施,例如旅遊、會展等平衡發展。本報記者

角子機場遷離民居 入賭場須滿廿一歲

譚司:兩法規將完成草擬

摘自《澳門日報》 2009年10月13日

【本報消息】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表示,未來兩三個月,將完成草擬兩項法律法規,包括規範角子機場所要遷離民居聚集處;將進入賭場年齡,提升到廿一歲,並建議有三年過渡期,讓十八歲以上、廿一歲以下的賭場員工過渡。

譚伯源表示,在會上向六博企介紹了將完成草擬的兩項法律法規。首先,對角子機場所規範法規,包括技術上加強管理,並開始角子機場限制,在一段時間內,所有角子機場所搬離民居,只能在賭場內開設,以及在旅遊、商業區中如全幢為商場、酒店,在民居的申請則不接受。政府給予過渡期搬遷,有關搬遷費用由企業負擔。這將以行政法規實施。目前沒有收到角子機場新申請項目。

另外,對進入娛樂場規範,進入娛樂場人士年齡,初步包括賭場工作者年齡,上升到廿一歲,同時建議有三年過渡期,這讓現時十八歲在賭場工作者,三年後屆滿廿一歲,符合法定年齡。法案未來幾個月將送交立法會審議。

對於目前低於廿一歲在賭場工作人數,譚伯源稱需進一步了解。但不擔心博企因此而請不到人,政府考慮未來人資供應,並結合到博彩業規模限制,相信人資市場可取得平衡及協調。

過去人資市場不協調,譚伯源指出,並非博企高薪請人,而是因澳門賭檯由四百多張,突然急速十倍擴張到四千多張,每年畢業的青年人只有數千,四千多張賭檯涉及兩三萬人員需求,故過去幾年畢業的青年人,基本因博彩規模急速擴展而被吸納。由於未來不再容許澳門博彩業以倍數增長,故對未來人資市場穩定性具信心。


其他相關報導

經濟發展多元化宜以服務性消費作基礎

摘自《市民日報》 「市民之言」專欄 2009年10月13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昨日與本澳六家博彩業營運商負責人舉行會議,就多個關係博彩業發展的經濟議題取得初步共識。其中,在調控博彩業規模方面,政府明言會聽取業界和社會意見,以便更科學地作出檢討。換言之,調控博彩業發展規模亦正式由社會意見,逐漸納入到政府和博企間的會議桌,以及日後經濟範疇的重要工作日程。

  調控博彩業發展規模,近年在本澳社會吵得沸沸揚揚,大家並非要壓抑行業的增長,相反,是關心到國策配合和澳門經濟未來的走向上,這兩點既牽動地區融合;同時,與本澳經濟格局、稅收、博彩企業和從業員生存問題息息相關。因此,博彩業的健康發展可說是整個澳門社會,甚至中央政府所關注的焦點。

  誠然,調控博彩業規模,至目前已達到一定共識,但知易行難,所謂的調控舉措,對真正的博彩業良性健康發展而言,不應該單純被視為一種經濟產量或市場壓抑性行政行為;事實上,我們要謀求的,是如何在市場競爭中尋求行業水平的不斷提升,並緊扣及推動整體經濟結構的鞏固、多元,從而使博彩業不會一業獨大、降低經濟多元化的活力。這裏如需要說清,其實就是告訴本澳社會,在懂得利用博彩業優勢的時候,同時應該學會靈活多元的發展思維,不被單一優勢所窒礙。

  如果遵照我們上述的分析看,將來調控博彩業規模應劃分成兩部分進行,其一、完善法律法規,科學研究行業產量規模,屬微觀範疇;其二、尋求經濟或其他行業新增長點,融合國策發展,提升博彩業對整體經濟的再造力與革新性,這是宏觀部分。顯然,前者行之易,後者難,尤其是需要擺脫根深柢固的依賴思維、作風,大膽創新與積極開拓,都是澳門相對較弱的環節,這種保守固有文化不利後者的實踐。

  可以知道,目前外界關注眼光,主要集中在第二項,政府將來工作上,需要更有作為,創設條件,由本澳其他行業配合下,才能得到成功實踐。一直以來,在這個關鍵要點,社會不時提出意見,有倡導重鑄工業輝煌、有期望會展業能異軍突起,或者參與開發橫琴島等,建議紛呈。以我們看來,無論發展或支援任何一種產業,將來所針對的市場消費模式,應該遵從先服務性消費,然後才是商品消費的規律。這個規律決定了澳門經濟行業格局的主和次,骨幹與輔翼。

  進一步說,澳門現在的博彩、旅遊業向市場提供不同程度的服務性消費渠道,招徠各國旅客,這個發展路向值得沿循。比照許多發達國家或地區,一直是服務性消費佔主導,然後才是商品消費,兩者達到七與三比率。從中國近年的經濟數據看,服務性消費亦慢慢逐步抬頭,成為內地旅客的主要消費形式。故此,將來發展任一新興產業,澳門仍要緊貼世界潮流而行,從這種消費模式思考,作為發展經濟的基點。何況,服務性消費能帶來兩大好處,包括:能大量創造就業機會;有利增加博彩以外的稅收。

  上述意見,希望能為將來發展多元化經濟格局時,提供一點思考空間,提升博彩業對整體經濟的再造力與革新性,促進新興產業的壯大出現。

2009年10月11日 星期日

高官「落馬」-- 財政局出現人事變動 江麗莉行代局長職務

摘自 《華僑報》 2009年10月12日



【專訪】多事之秋的財政局有人事變動,副局長江麗莉已執行代局長職務。來自有關方面消息稱,財政局正式局長人選,將會在新一屆政府才確定委任。由此顯示的訊息是,被政府提起紀律程序的財政局局長劉玉葉,將可能要下台。
 就審計署的《「機動車輛估價委員會」的運作與管理》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所揭露的弊端,尤其是車輛委員會開會次數不真實地大幅「發漲」而使其成員收入增加等狀況,政府早前對包括身兼車輛委員會主席的財政局局長劉玉葉及兩名公職人員,提起紀律程序,並有了初步結果,但劉玉葉亦正提出上訴。與此同時,政府對劉玉葉採取了防範性措施的停職處理。
 消息稱,財政局副局長江麗莉現已執行代局長職務。據有關規定,副局長的其中一項權限是,在局長出缺,不在或因故不能視事時代任之。而江麗莉是在二00七年四月獲政府委任財局副局長,主要負責公共財政這部分工作。亦踫巧的是,當年江麗莉晉升,是代替之前一名副局長因涉嫌濫用職權而被終止職務的空缺。
 財局在劉玉葉被停職,目前由江麗莉任代局長,另一位副局長容光耀一直是負責稅務方面工作。消息指,現屆政府將不會委任新的財局局長,而財局的正式局長人選,將會在新一屆政府才確定委任。◇

將相真有種乎?

摘自 《正報》 2009年10月12日



「將相本無種,男兒當自強」,北宋汪洙的《訓蒙幼學》詩,勸勉人努力求學,自有出人頭地一天,甚有「幾多白衣出公卿」之激奮人心,事實上,中國歷史亦有諸多「白衣公卿」的出現,說明中國古代封建王朝社會,也有不論出身,百駒競走,能者居之的傳統。

回看今日特區,卻似恰恰相反,將相竟然有種,全都是「權位有世襲,利益有繼承」,情形雖不似朝鮮「領導人」父子相傳,也都是大家族,大集團裡搞「繼承」把戲,社會焉得公平?焉得進步?青年才俊既缺磨練機會,也就少了出頭一天!

看!「一門三傑」,毋需市民認同,便可佔據高位,強要「為人民服務」,連傳統社團對那兩個議事堂的席位,也都來過不論才智,用人唯親,把「東?」、「媳婦」全捧上台,都是為了權位世襲、利益繼承!可幸的是,終遭人唾棄,吃了一記悶棍。

主政者其實應有開闊胸襟、無私精神為特區選拔人才,若繼續有過不改,知賢不親,世襲繼承,便愧對後來人。

東方生

視審計報告如無物 局級官僚砌辭狡辯 羞家!!!

摘自 《訊報》 2009年10月9日

審計署最近連續公佈了兩份「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也是全年僅有的兩份,分別是《「機動車輛估價委員會」的運作與管理》及《環境委員會辦公室搬遷及裝修工程》。兩份報告洋洋灑灑過萬字,詳細臚列審計對象的種種問題和疏失,以至違法違紀行為,在此不贅。我們倒是關心這些審計報告到底有何實際價值,對維護公眾利益有何作用。我們認為,如果特區政府高層對審計報告所揭示的政府部門的問題繼續抱著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和稀泥態度,則其管治威信將無從建立,其管治水平也無從提高,這就有違「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初衷,令人失望。

  自審計署成立以來,其所公佈的每一份審計報告,幾乎都無一例外地受到審計對象的不同程度的「聲明異議」,膽子大一點的,就砌詞反駁,反唇相稽,膽子小一點的,則避重就輕,巧言狡辯。在白紙黑字、巨細無遺「證據比較確鑿」的審計報告面前,因濫權自肥的機動車輛估價委員會主席、財政局局長劉玉葉,也搬出被其曲解的《行政程序法典》「無規定」等作強詞奪理的自辯,把自己挖空心思,佔公家便宜的違法亂紀行為合理化,這不止是不知悔改,不知公眾利益和個人職責為何物,而且是企圖反咬一口,倒打一耙。劉玉葉的上級司長譚伯源,在轄下負責執掌和監督公共財政管理的重要部門出現這種「人禍」,竟然只是輕描淡寫的一句「視為一種鞭策」,未有立即採取相應的有效措施,堵塞制度上的各種漏洞,防止再有人濫權謀私,損公自肥。有這樣的主要官員,實非特區之福。

  另一被審計報告批評奢侈浪費、規劃馬虎的環境委員會(現為環境保護局),儘管在審計報告中,其回應是「對審計署的意見基本持同意的態度」,擔任環委會代主席,被審計的環保局局長黃蔓紅卻公開以「帶有莫大冤情」的臉孔唸「佛偈」質疑審計署無風起浪,制造麻煩,自己就不知道「何處惹塵埃」;其上級領導劉仕堯、張紹基翌日則公開回應,分別稱審計報告「有利部門改善資源運用及行政效率」;「認同審計報告的意見及立場」。由此可知,黃蔓紅為官十年,卻對官場守則一無所知,對組織紀律一竅不通,公開與上級「不保持一致」,態度比劉玉葉砌詞狡辯更為惡劣。

  不知從甚麼時候開始,特區官場養成了與我們自小在學校學習的做人處世價值,例如誠實守信、例如知錯能改、有錯必改、例如對自己做的事承擔責任等背道而馳的文化。根據《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15∕2009號法律)的規定,局級領導的公務人員,除了要承擔一般公務人員的責任和義務之外,還要承擔紀律及財政責任等特定責任,否則「可被譴責」,定期委任也「可被中止及終止」。據此,劉玉葉的財政局局長一職的定期委任,已可以「因不遵守確保公共行政公正無私的規則,且不影響倘有的其他責任」而依法終止,至於其所作所為是否涉及《刑法典》中的「公務員犯罪」,則應由被坊間謔稱為「抓小放大、欺善怕惡」的廉政公署介入調查;審計署也應該主動行使其組織法所賦予的權限;將劉玉葉的問題向檢察院通告。可惜,當局似乎沒打算依法辦事。

  如果說黃蔓紅領導環委會大事揮霍公帑的年代是一個有權無責的「瘋狂年代」,無從究責,則黃蔓紅在審計報告公佈後,趁公眾場合自稱「以個人身份」唸「佛偈」向社會呼冤,向審計署「叫陣」,公然推翻自己在審計報告中的回應,公開與上級不保持一致,毫無疑問適用已於八月四日起生效的第15∕2009號法律,違反第十一條關於「義務」的規定,該條第二款規定,擔任領導及主管官職者應堅守其個人行為不會對澳門特別行政區或所服務的部門或實體的形象造成負面影響,以及不會損害執行有關官職所需的威嚴。」也違反了第二十三條有關「領導人員的特定責任」的規定。

  所以,由於劉、黃二人即使沒有不法行為,也肯定屬嚴重失職、凟職,特區政府應該依法「公開譴責」兩人,以至將彼等免職,再深入調查追究兩人的其他法律責任,以保法律尊嚴,彰顯固有的行政倫理,也收以儆傚尤之效。若仍以過去的「差不多態度」、「真戲假做」的思維來回應,只寄望事過境遷,一切依舊,則兩位因追補兩年加薪而額外獲發十多萬元合法報酬的局級領導得從輕法落,仍事小;特區的法律尊嚴和管治威信蕩然無存,行政道德進一步淪落,公務人員有樣學樣及管職矛盾將再深一層,影響特區政府的有效管治,才事大。令人更憂慮的是,劉、黃二人其實代表了相當部分局級公務人員的質素。這是十年吏治鬆馳的惡果。


余荔

私利行先 服務市民掛口邊 不思進取 執政聯盟續沉淪

摘自 《訊報》 2009年10月9日

新一屆立法會官委議員名單於週一公佈,旋即在坊間尤其是中產知識層人士及公務員圈子引起極大迴響,公眾甚是失望,皆因看不到未來主政者有何改革創新的新政氣息,更教人疑惑的是對於公共職位委任盡顯主政者及執政聯盟的政治酬庸、任人為親、壟斷世襲及個體利益人情輸送等弊端,完全妄顧公眾利益和澳門健康發展的宏旨,這是令人相當憤慨的。正所謂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這份官委議員名單的出現並非偶然,而是有著執政聯盟思維的落後封閉以及管治行為與社情民意大相逕庭的基因,亦是在於其已遠落後現代文明政治的意識型態作祟。

  不必諱言,對這份官委議員名單,相信只有澳大法學院副教授唐曉晴的獲委任,在知識份子中是可認同外,其他六個人士都備受不同程度質疑,這亦是回歸後四屆官委議員人選中最具爭議的一屆,而且是涉及最多被委任者備受質疑的。坊間種種批評聲音中質疑未來主政者的用人思維,當中很關鍵的是個心有否為澳門整體利益考量,還是只顧著友好的安排,只顧眼前短利,有否為澳門長遠健康發展的誠意,再深入疑問是,未來特區管治,執政聯盟,是為民執政還是著重於為既得利益者服務?

  從第四屆立法會的組成過程,讓人看到不少教人不安狀態。如在直選出現的抹黑爆料,以旨在打擊有心為澳門且具民意支持的參選者之卑劣行徑,又如在間選的高度操控,完全無一絲民主和開放的氣息;再是在直選發生「廢票復活」事件的妄顧法治精神和公平遊戲規則之所作所為;又再是委官委議員所呈現的種種弊端。所有這些狀況串連起來,卻帶出了執政聯盟的不濟現象。然而,可悲的是,基於保守政制下,澳門人無法改變現狀,未來日子澳門卻被迫在這樣不濟的執政聯盟管治,亦教人深感憂慮澳門在未來五年將會倒退到怎樣態勢?如何確保到一國兩制下澳人治澳的事業可持續發展進步?

  筆者憂慮未來特區管治的上層建築,既欠缺政治智慧和現代文明政治認知,亦同時執政聯盟成員中不少存有私心私利為先問題。另方面的憂慮是作為第四權的傳媒,未能盡責地履行監察政府和政治人物以及勇於揭露社會不公義之天職,且更甚的是一些媒體不是做市民的看門狗,而是做權貴的打手,以至不惜扭曲是非黑白,使社會公義不彰,健康的社會價值觀無法建立起來。

  跟一些關心澳門的朋友談起澳門時局和傳媒生態,不自覺地都感到很悲觀,傳統的傳媒不思進取,只有個別小媒體尚在堅守原則。顯然,或許有人以為傳媒少了不同聲音,就自欺為社會和諧,殊不知,客觀事實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市民要求進步、社會對執政聯盟不滿以至民怨的積壓,若未能有有效的渠道及方式渲洩,其實就是潛在不穩定的最大火藥庫,當其能量積壓到一定程度時霎時爆發,這時對社會以及政府都會做成極大衝擊,做成難以收拾局面。

  毫無疑問,和諧社會的建立,應建基在民主、法治、言論和新聞自由、多元、社會公義、廉政、公平、公正及開放的基調上。這當中,或許常有各種不同聲音表達,以至不同觀點的辯論,但不要害怕爭論,一個正常和健康社會,應該是包容到各聲音和不同意見,亦只有各種不同意見在理性、自由及開放下廣泛討論,才有可能達至最大共識,亦只有民意認同基調,政府施政才能真正暢順,才能有真正政通人和的局面。

  時代演變,市民進步,澳門特區再不是上世紀的六、七十年代環境,未來主政者及執政聯盟若仍不思進取,仍是以落後封閉的思維來管治澳門,其必然無法管治好澳門,甚至成為澳門走向健康發展的最大障礙。因此,澳門的變革與創新,首先是在管治上層建築做起,亦只有執政聯盟能夠與時並進,才有可能帶領澳門在新階段有所發展。令人們對未來有憧憬。

了空

人民真正站起來 未充分體現

摘自 《訊報》 2009年10月9日

毛澤東主席六十年前在天安門城樓上宣佈新中國的成立,並且大聲說出「中國人民從此站起來了」的豪言壯語,但時至今日不少中國人仍未享有一個普通公民應該享有的基本權利。

  根據中央電視台的報道,能夠出席天安門廣場六十周年國慶慶祝大會和聯歡晚會的嘉賓有兩萬四千人,他們分佈於城樓和附近五個觀禮臺上。將參與閱兵的八千將士、二十萬遊行群眾以及工作人員算進去,極其量只有三十萬人能在現場參與,這對於十三億人民來說是何其少呢。老百姓參與國慶的方式是享用八天假期和觀看電視台直播,更積極的右派到網上罵罵央視的主持和攝影師。這是人民選擇權利的範圍。除此之外,對於「是否閱兵」、「閱兵的規模」、「誰是群眾演員」、「誰是工作人員」、「誰是觀眾」等問題,他們是沒有發言權的。

  十月一日早上很多北京市民自覺地遠離交通管制的天安門廣場和長安街沿線的南、北路段。慶祝大會結束了,聯歡晚會在晚上八時開始。市民走向王府井大街、長安街東、西兩側,企圖看看燦爛的煙花實景。他們被阻於警戒線以外,離北京飯店和長安街交界處數十米,願望落空了。很多市民和外國遊客質問公安「為何不能進入廣場?」,員警答覆:「這是奉命而行」。來自民主社會的人民很難理解這樣的措施,中國人民在自己的首都,無法自由地去與眾同樂,慶祝國慶。要說在長安街上搭建幾個臨時看臺,讓一、兩萬中國人民去觀賞閱兵和晚會不難。非不能也,是不為也。若為選擇的原則而頭痛的,照抄洋鬼子抽籤之術,絕對公平。為安全起見,中國官員將所有讓人民自由參與的機制抹掉。

  十月二日早上十時,天安門廣場解封。成千上萬的市民湧向廣場,觀賞廣場風景和六十輛代表全國各地行政區的花車。對筆者而言,天安門廣場充滿政治符號,沒甚麼風景可言。由城樓起逆時針方向是人民大會堂、毛主席紀念堂、人民英雄紀念碑、和國旗旗桿。我總覺得他們有點尋求補贖的味道,因為十一當天沒法進來,及後的閒逛和拍照就是參與。那天在天安門廣場可以看見的自由包括進出廣場(須安全檢查)、可隨意坐在地上、拋棄垃圾免受檢控或罰款,還有任意的尋找平日神情嚴肅的武警拍照。不過這狀況只是暫時的,相信隨意坐地和拋棄垃圾的自由很快會被取消的。當然中國人民追求的不應是隨意坐地和拋棄垃圾的自由,而是在廣場上設置臨時休息座椅和垃圾桶的權利。

  要看一個國家的人民是否真的站起來了,可用很多不同的、實際的指標。我隨意選幾個,可能不夠全面:大多數北京人是無法自由參與天安門的國慶慶祝大會和聯歡晚會的;不少內地人使用暫住證才能在別的城市居住;內地人前往澳門、香港兩個中華人民共和國特別行政區仍需要簽署通行證;中國駐澳部隊、駐港部隊均採用禁閉營的方式管理,亦即士兵們下班後不能自由外出。倒是曾經駐紮在港、澳兩地的各種外國軍隊,包括英軍、葡軍、荷蘭軍、日軍,以至來香港消費的美國水兵都沒有這樣的限制,不禁要問中國領導人害怕甚麼?不禁要問中國人民真的站了起來嗎?


翟木

遷校諮詢似單向宣傳 林明基:學生應發言尋求事實

【專訪】在「澳大橫琴校區」的諮詢過程中,社會科學及人文學院教授林明基感到不滿。在那四個月裡,他要以「身教」教導學生:甚麼是諮詢、甚麼是大學、甚麼是公義。八月下旬,患上感冒的林教授雖然咳嗽難止,仍帶上口罩接受個半小時的訪問。


諮詢較似門面宣傳功夫

校方於四月上旬公佈,曾在一個月內舉辦十多場諮詢會廣納意見。林明基亦有出席一些諮詢會,但他認為「整個過程給人的感覺是那些諮詢較似門面功夫、宣傳工作」,使人覺得校方只是為了製造已諮詢的證據。他解釋,有效的諮詢應是雙向溝通、互相坦誠,有提問,也有回應;但是,他多次向校方提出一些重要問題後,總是得不到直接和明確的回應。

林回憶,早在三月上旬的「諮詢會」中,由於有傳言指四月將會訂定橫琴校園的草案,他向校方詢問制定草案的時間表,卻得不到答案,結果是校方管理層在四月上旬到立法會介紹草案。現時,有官員表示澳大現址會留作教學用途,但有傳聞稱另一大學將會進駐澳大原校區,林明基也要求校方澄清,同樣得不到明確的回應。

事實上,澳門大學教學人員協會在六月進行調查,透過電子郵件向五個學院及三個學術單位的教員發送五百五十份問卷,總共收回一百三十份有效問卷。結果顯示,不到一成受訪者認為已有充足諮詢,而三分一的受訪者認為沒有被諮詢。


大學尋求事實和真理

早於三月上旬諮詢初期,林明基提議校方向大學的教職員及學生進行科學的民意調查,然而,校方只在五月設置一個自願回答的網上調查。林教授舉例評論說,「那份調查問填寫者是否支持環保校舍。大家當然答支持吧!誰會不支持呢?」

他補充說,這份問卷沒有觸及大家最關注的問題,使人覺得他們避重就輕。林教授一再強調,「澳大是一間大學,是尋求事實和真理的地方。」究竟有多少人支持和反對遷校,縱使調查結果可能不是校方想見到的,但無論如何,身為大學管理層和教授學者應該科學地求證。


憤怒學生活動一改再改

與此同時,學生自發籌辦的活動更是一波三折。社會科學及人文學院學生會突然取消原訂在三月五日舉行的「澳門大學遷校橫琴對澳大長遠發展影響論壇」,活動延後至校方向立法會簡介草案之後的四月十六日,並易名為「『遷校‧橫琴‧發展』意見分享會」。

值得注意的細節是活動名稱由「長遠發展影響論壇」改為「意見分享會」。地點由人流較多、空間較開放的乒乓球室改到東亞樓九樓廣場,後因擔心天雨影響延期到四月二十一日。最終,參加者只能被四壁圍繞著,在學生中心三樓的房間內「暢所欲言」。應邀講者原由校內、校外人士組成,最後,「有得留低」的只有校內師生。

林明基事後憶述:「我當日是頗憤怒的。」在籌辦過程中,他聽到很多學生的不滿聲音,他們覺得校方不鼓勵討論,縱使校方給了一些解釋。在諮詢過程中,他不單發現討論會遇到很多阻滯,亦聽到學生說:「我們都是改變不了現實,連討論也不容許」。


不遷社會科學及人文學院

據報道,澳大橫琴校園擬採取封閉式管理,實行有效隔離,確保良好的治安,林教授認為這方式不能發揮最好的教學作用,並希望「封閉式校園不會變成封閉式教育」。他坦言不反對澳大在橫琴建設分校,不過,他多次建議,至少把一至兩個學院保留在原校區,讓其他不易受到政治影響的學院遷往橫琴,例如,科技學院等。

多年任教社會科學的林明基教授認為,社會科學及人文學院不宜遷到橫琴,應該留在原校區。他不同意將這學院的師生放在只有一個出入口的大學城內,他認為學生應生活在社會中,才能充份感受和學習。據他所知,相對於其他學院,社會科學及人文學院學生的反對聲音是最大的。

對於澳門大學的未來,林明基感到一份不穩定性,「問題是我們將要遷到一處租借的地方」。他說了一個比喻,一個家庭已擁有自己的房屋,有人建議把豪宅租給他們使用,有智慧的人都不會把房屋變賣,舉家遷進屬於他人的豪宅,以備在必要時退回自己一直擁有的祖屋。

林明基認為,校方不應只向好的方面想,應該居安思危,遷校還有很多不穩定因素,例如政治上的方向改變,或財政上未預見的問題,若一旦政治上吹反向風,或澳門的公共收入不再如前,營運在租借地上的新校便會成為一個問題。此外,基於歷史原因,澳大應要堅持繼續擁有原校區,因為那是澳門專上教育的發源地,是眾多校友的集體回憶,亦代表了歷任校長、教員努力的成果。


後記

縱然澳大設立橫琴校區似乎是已成定局,近來亦暫見不到校方有繼續諮詢的舉動。澳大橫琴校區計劃,還有很多議題仍未清晰,令人擔憂。作為負責任的校方,必須開放討論空間,讓大家繼續參與。

《有機報》,2009.9月號

2009年10月3日 星期六

「第四屆立法會選舉中的媒體」座談會簡報

雖然已經過了一個星期,但座談會的部份內容仍然值得與大家分享.

本次座談會意外地吸引了不少現役媒體工作者及前工作者參與討論,並有兩組參選組別的成員出席,包括第四組第一候選人吳國昌以及第六組第三候選人朱灼信.不少媒體工作者的老前輩亦有出席.

出席者普遍認為本次選舉中,主流平面媒體的偏向性很明顯.評論人之一的王曉晞收集並展示了某些報章大量集中負面報導第十五組的新聞,但在場的媒體前輩建議應該更精確地作一個媒體內容分析,客觀比較特定事件所有報章的報導,或者對每一組別的報導內容作篇幅分析.

雖然座談會參與者對本次大部分平面媒體的表現失望,幾乎完全不遵守媒體應有的專業倫理,明顯偏幫某些親政府組別,而集中攻擊反對派的組別,但在座的吳國昌認為這已經是常態,並非本次選舉才出現,本澳的媒體是賣方市場,媒體經營者不需顧及市場的需求.雖然如此,仍有參與者呼籲大家不要放棄或忽視傳統主流媒體的存在,尤其隨著越來越多受過專業教育的新人加入,應該對主流媒體的未來有所期望.不過,亦有人認為平面媒體的限制是結構性的,一方面來自政府資助的限制,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報業主的取向決定了媒體的取向,因此,大家應該嘗試新興媒體的可能性.

在座的參與者,包括朱灼信本人,都認為第六組在本次選舉中運用新興媒體的手法令人印象深刻.至於是否能夠對選情起到關鍵性的作用,則各有詮釋.朱灼信認為,他們運用新興媒體的手法是所有組別中最新和最好的,但影響力似乎沒有想像中般大,加上保守估計支持他們的文藝界人士至少有二千人未做選民登記,因此本次未能當選.現場有人指出,公民監察未能當選並非宣傳失敗,反而可說十分成功,包括主流媒體和新興媒體加總的效果,都能引起選民的注意,但真正需要決定投票時,關鍵的仍然是候選人平時做了甚麼,說過甚麼,尤其是政綱寫了這麼多,實際上以往做過甚麼,例如推動民主,文化保育等,候選人宣傳做得越好,越引起選民關心候選人以往的行動取向.
本次電子媒體的表現得到在場參與者的肯定,基本上可以做到平衡報導.

「第四屆立法會選舉中的媒體」座談會




九月廿六日(星期六)下午三時至五時


羅若翰神父街三十號教區青年牧民中心地下禮堂


平面和電子等不同媒體的前線記者、媒體及文化評論人分享經驗。






2009年10月2日 星期五

好文推介 博君一粲:《佛偈與環保》

凌 谷
2009/10/2 澳門日報 第C10版 新園地「筆成氣候」

“菩 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引用此佛偈的不是光頭男女,不是醋溜文人,也非裝蒜教授,而是澳門環保局副局長。她在回應審計報告指前 環委會搬遷及修辦公室浪費公帑一事時,先唸了那首“詩”,希望在“依法、公開、公平、公正的前提之下讓公眾進行討論”。
雷人妙語一出,記者粲然,觀眾愕然,讀者茫然,網民譁然,筆者先是黯然,繼而豁然……想起那位問記者是為人民還是為黨說話的大陸官員,我倒覺得兩位官員真有異曲同工之妙——一語道破政府基本的但不便捅破的態度。

亞里士多德在《修辭學》說:“受過教育的人說的多半是大道理,而未受教育的人則習慣以常識敘說自己的觀點,得出比較明確的結論。”

這位副局長就頗明確地表明了政府在環保方面的態度: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世界本虛幻,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環境非環境,破壞是保護,公帑非公帑,浪費促消費……

直率總算是一個優點。其實,不光是政府,很多人都持有這種“豁達”的態度,認為環保人士婆婆媽媽,拖慢經濟,阻人發達,破壞和諧,實在討厭。我還讀過一篇宏文,說地球不必我們去救,再過幾千萬年又是生猛行星一個。

談環保不如聲色犬馬來得吸引,也不似文化藝術顯得高雅,環保局的性質本該是一個極不討好的部門,但在孤陋寡聞的筆者印象中,此局相當和諧,還在記者會上創意地呼籲:少用車治污染。

該 局曾說:會以身作則,充分發揮職能,與相關部門緊密合作,為維護澳門美好環境作貢獻。我卻認為光“緊密合作”對環保部門來說是不稱職的。它更該做的是監察 諸部門和各大工程中的浪費情況,並提出減省能耗的要求及建議。說實在,政府必然是最易浪費的機構,因為成本考量這道天然屏障在那裡並不明顯。

對 於那些自以為高明的佛教虛無主義愛好者,我想溫馨提示一下,六祖的偈語表達的是他在心性上的證悟,如將之作為埋沒良知、模糊是非的藉口,是為誹佛謗祖。蓮 花生大士有云:“心當如天空般廣闊,但對因果的尊重須如麵粉粒般精細。”惠能的老祖宗阿難陀尊者也有謁曰:“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

浪費,自燒功德林,且害無量眾生,是為諸惡並作;環保,能救億兆生靈,正是眾善奉行。

2009年10月1日 星期四

為未來的國度而慶祝

提起「十一」,除了記得是自己的出生日子外,不知為何,總記起七十年代中在澳門渡過的某年國慶節:在街上一片五星旗旗海中,母親牽著兒時體弱多病的我,步往工聯會的工人醫療所。我一直弄不清楚,是我記憶有誤,還是工人醫療所的醫生與護士真的連國慶節也不放假,為人民服務。

我當然不會知道,文革末期的中國大陸人民如何過國慶節,就連澳門當時是如何,我也沒有太多印象。事後看來,那真是奇特的節慶。1966 年,澳門發生「一二三事件」,跟香港的「六七暴動」相反,經此一役,葡澳殖民政府面目無光,想把澳門交還中共,親國民黨組織幾乎要挾著尾巴逃走,北京政府卻暫時拒收澳門,但親北京組織全面控制了澳門的民間社會。十一國慶節當然成為公眾假期,從此熱鬧非常。

不過,除了五星旗海之外,在澳門生活的那段日子,我仍然感受到這個小城的殖民氣息。原因不單因為北京政府不想立即收回澳門,而是這個社會的變化實在太少。除了有權勢的葡萄牙人不再敢對草根華人太粗暴,以及可以大肆慶祝十一國慶外,一切似乎不變,甚至「一二三事件」的勝利者也拒絕變化,這種情勢想起來也實在不可思議。

體驗澳門的「不變」

我後來才發現,這種「不變」,解釋了許多身邊的事情,包括作為一個中小學生最關心的社區設施匱乏,再長大一點,更看到社會政策的停滯。我還記得,一直到八十年代,大部份中小學要舉行陸運會,竟然要去跑狗場,因為,當時澳門沒有一個稍為正規的運動場。我念小學時,澳門只有一個像樣的公眾泳池,叫「新花園」,以前是賭場。

不管是跑狗場陸運會還是「新花園」,都是博彩業帶給小市民的小恩小惠,殖民政府反而毫無建樹。後來我知道,澳葡政府因為葡萄牙的革命,也有想過一番作為,打算利用義務教育來推行一下葡文教育,結果本地土共組織以民族大義為由反對,許多窮等人家交了多年昂貴學費。此外,澳門殖民政府亦曾想過推動立法會普選,結果也遭北京政府及土共組織反對作罷,以致循序漸進發展民主推遲了許多年。

我就是在這樣被凍結了的殖民地裡,渡過了許多生日與國慶節。你要我愛國,我也會「憶苦思甜」,想起這些日子。

在鄧小平還沒有提及「五十年不變」之前,我已在澳門「超前地」體驗著這種「不變」。然而,澳門雖然好像不變,隔一條鴨涌河的大陸,倒是變動得厲害,以致令我還有點印象的國慶節,不是兒時生活的澳門,而是1984 年電視裡的北京:鄧小平在天安門前的長安大街在車上閱兵,還有「小平您好」的橫額。

通往外界的窗

那是開放改革開始的那幾年,剛好是我念中學的時候。當香港人還在恥笑「阿燦」的時候,對我來說,文革後的祖國倒不是老土兼愚昧,反而是一扇通往外界的窗戶。在文化資源極度匱乏的澳門裡,我開始懂得看簡體字書,偶爾還會逛逛珠海的新華書店,稍為認真地看書。在書店裡,發現了許多介紹西方思潮的書籍,較深印象的是一系列叫「走向未來叢書」的白色封面小書。「走向未來」,當時可能也是我的夢想,多年後,我才知道這不單是一位身處大陸邊上殖民地下的中學生夢想,八九年之前這段日子,人稱為「文化熱」,我有幸與國內同胞共享了一次「啓蒙運動」。

六四粉碎了未來

這可能是我思想上最民族主義的日子,不過,我究竟認同一個怎樣的「中國」呢?我也說不清,也許是一個還未實現的國度。然而,我的民族主義高漲日子並不長久,許多人的「未來」被殺死。1988 年,我離開澳門,開始在香港大學的生活,第一學年還沒有結束,遇上八九民運,既是八十年代那股「熱」的頂峰,也是結束的時候。跟幾年前一樣,我沒有親身在鄧小平閱兵的長安大街上看到六月四日的坦克車,但在電視上看到了,看到那個好像很近的未來中國粉碎,散落一地。

許多人說,六四的槍聲把香港人嚇怕,其實,二十出頭的少年人,記不下多少恐懼,倒是體認到政權的暴力與黑暗。暴力與血腥在廣場,在長安大街,還散落到港澳。六四後不久,澳門的朋友告訴我,支援北京學運的區錦新(現為議員),在街頭被不明身份暴徒打傷。八九年香港的國慶酒會,傍晚時份場外下著雨,銅鑼灣擠滿了黑壓壓的示威者,喊著「沒有國慶,只有國殤」,我身在其中,不久,便傳出隊伍前頭的四五行動劉榮錦先生被捕,被警察拉到某大廈梯間打至重傷。

要怎樣形容八九之後的九十年代呢?環看身邊的朋友,我們都好像在尋找散落一地的未來,我相信,當時被形容為「屠夫」的鄧小平也一樣,所以才會有後來的南巡講話。

我有一位懷著商業救國之心的同學,畢業後到了一家售賣發電機的香港公司上班,生意好到不得了,因為南巡後的廣東工廠更鼓吹幹勁生產與出口,但電力供應趕不上,每家工廠也要買一兩台發電機。不過,做發電機生意之餘,他也見識了廣東的燈紅酒綠貪污腐敗,也許他人太老實,太清教徒了,做了不久後便離職了。他告訴我,回香港做股票買賣還比較實在簡單。

香港親北京人士經常說,不少香港人總是只看到祖國的「不好」,甚至不斷放大,卻看不到中國的「大好」,這也不是全無道理的。九十年代初的一次東莞工廠大火,燒死了八十多人,引起我對中國農民工注意,我開始在廣東以至其他省份的山區,做我的田野研究,讓我對未來中國有更深切的體會。

我記得,有一年國慶節在東莞某小鎮,大部份民工都要上班,國慶好像跟他們無關。可幸,工廠老闆還有點「愛國心」,國慶日晚不用加班,附近工廠的民工沒有甚麼娛樂,都湧到一家非常殘破的戲院,座位不足,門票超賣,大部份工人站著或席地而坐。我還記得電影院放映的是徐克導演的《黃飛鴻》,難得國慶日有空看電影的民工,是否看得懂徐克電影中的民族主義呢?

身邊的香港朋友對國慶沒有多少熱情,但對於尋找不一樣的中國卻勁頭十足。有些朋友到山區教書,甚至有機耕作,有些人搞生意,有些人搞NGO,還包括許多近年被談及的北上文化人。他們做的事情是好是壞,我也無從判斷,不過,他們這樣做早已是有跡可尋,自然不過的事。

走向復興路?

隨著回歸,北京政府以至後來成立的特區政府,努力地販賣另一個中國,不管是「大國崛起」,還是「復興之路」。我不能否認,中國的經濟的確高速增長,體育與航天亦有諸多成就,但總覺得不是味兒。不是我天生反骨反中兼反共,才分享不到奧運的夢想,而是個人感情上,我還是停留在八十年代那個窮中國,一個讓每一個人也感到(或誤以為)可以引領未來的年代,還有許多未可知與未實現的中國。相反,現在一切官方宣傳,聽起來只覺乏味,好像是重複早已被告知的答案。而更令人納悶的是,九十年代至今的中國政權,也許對自己心目中的中國信心日大,對其他未可知的中國懷有的敵意更高;二十年前,劉曉波說話寫文章不會坐牢,今天竟然成階下囚。

奇特的過去祝福未來

今年國慶,又會有許多人示威,學聯據說也會辦論壇,質問為何要慶祝國慶,惹怒北京政府與在港親北京人士。大概這些親近北京的人總忘記了一點,許多人跟我一樣,跟中國關係的起點,是一個奇特的晚期殖民華人城市,除非人的過去真的可以徹底清洗,否則我們註定也只能帶著奇特的過去,循著與官方不一樣的軌跡,各自追尋未可知的中國,為未來而慶祝。

刊於《明報》,世紀,2009.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