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0日 星期二

港澳辦官員:澳門能否普選特首存在討論空間

中評社香港10月20日電/據澳門日報報道,國務院港澳辦法律司司長黃柳權表示,《基本法》對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作出明確規定,其中明確了立法會部分議席須由委任產生。故此,除非修改《基本法》,否則現階段不會實現普選立法會全部議席。

在19日舉行的一國兩制與憲政發展學術研討會上,立法議員陳美儀問及澳門民主政制發展進程,黃柳權回應指出,過去10年澳門是按《基本法》的規定發展,下一步都是要按《基本法》的規定繼續發展。根據《基本法》有關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的規定,這50年內有沒有普選行政長官的條件,是有討論空間;至於立法會議席的產生辦法,《基本法》明確了一部分議員要由委任產生,即是如這50年內不修改《基本法》,就不會由普選產生全部議席。

黃柳權表示,澳門與其它地方不同,《基本法》是根據澳門現實情況而立,當年起草《基本法》時,澳門社會已討論了行政長官和立法會普選的問題,現階段必須按規定實踐。

出處:財經日報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