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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1日 星期日

審計署公佈報告有足夠理據

華僑報 悟塵
2009-11-02

來自法律界官委議員黃顯輝及唐曉晴聯合在上周四立法會上,作首次議程前發言時就衝著審計署來,質疑審計署公佈《「機動車輛估價委員會」的運作與管理》衝上量值式審計報告,並無法律依據,沒有遵守合法性原則,以及沒有遵守公職人員通則中程序機密的規定,亦沒有體現無罪推定原則。兩位法律界官委議員更要求審計署」解釋,消除他們憂慮。誠然,他們的「打審計署」言行並無得到市民認同,反而坊間特別是中產和知識分子甚為質疑這兩位法律界官委議員所指控審計署的理據,以及更懷疑為何對在公眾尚待認受性的審計署作些舉動?

由於這兩位官委議員是來自法律界,他們在指控審計署時所提出的法律依據,很容易令人陷入並隨著他們的推論和邏輯而轉,但跟其他法律界人士談論後,審計署公佈審計報告的理據是十分清楚的。

首先,根據基本法第六十條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審計署,獨立工作。審計長對行政長官負責。」同時,在第一一╱一九九九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審計署》中規定:「審計長為審計署所有權限的擁有人……」「審計長對於在行使職能時,或因行使職能而獲悉的事實,有絕對保密義務,如因該等事實的性質而認為毋須保密時,則不在此限。」另外,在第八╱一九九九號行政法規《審計署部門的組織與運作》中亦規定,審計署部門由審計長領導,當中包括各種形式的行政行為,以及制作相關的審計報告等。與此同時,根據行政程程法典相對條款,在法律沒有明文規定要公佈的,則行政機關有自由裁量權。

綜上所述,本澳法制以及基於公眾利益,審計長是在有理據下公佈審計報告的。另一方面,在國際上的最高審計機關協議中,列出了審計報告所具的原則,其中規定要將審計報告公開的。這其實是現代行政潮流,審計報告是有助推動行政改革,以及促使政府部門節省資源和提高效率等,具有重要作用。事實上,我們參考中央政府這些年來積極和強而有力地推動審計工作,不但深得國民認同,而且更有效地推動了政府部門的行政改革以及強調績效,同時還遏止了一些不規則和弊端,以至一些貪腐官員要下台接受司法審訊。這些都彰現了中央領導人的政治智慧和改革勇氣。

毫無疑問,無論從本澳法制和國際最高審計機關協議,澳門特區審計長是有足夠理據公佈審計報告。此外,亦要指出的是,特區審計署這十年的運作所取得成績是有目共睹的,亦是因為審計署以其獨立工作及專業精神,透過不少審計報告而揭露了一些行政部門弊端,亦是在這高透明度下確保了公眾知情權,從而使到市民得以監督政府。這當中,審計署對第四屆東亞運的系列審計報告,不但在本澳市民得到支持,而且還得國家審計長在今年二月來澳門出席葡語系最高審計機關研討會時的公開讚揚。因此,特區審計署未來必須更加努力,做好納稅人的監察者角色,以確保公共資源得以善用。

至於兩位法律界官委議員質疑審計署有否違反公職人員通則中程序機密的規定,這其實是了解和邏輯混亂下的推論。事實上,審計署所做的《「機動車輛估價委員會」的運作與管理》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是審計結果的事實,而政府根據這份審計報告而對相關公職人員提起紀律程序,那是兩碼子事。這是基本常識,政府對相關人員作出紀律程序,是由預審員組成調查宗卷,期間會否引用審計報告內容,那亦是由預審員作決定的。再者亦是常識:這不同於警察抓到疑犯所做筆錄,是作為司法提控的卷宗,審計報告與紀律調查卷宗是兩份獨立文件,兩者並沒有必然關係,因此審計報告並不受所謂的機密性質之保密約束。

倒是教人很奇怪的是,在任何具現代管治理念的政府都強調高透明度的趨勢下,尤其對於官員們的操守和廉潔問題,必須置於陽光下及接受公眾監督之合理要求下,兩位法律界官委議員怎麼作出有悖於現代理念而指控審計署公開相關審計報告呢?亦由於他們的官委議員身份,此舉動令人懷疑極不尋常,坊間亦憂慮未來主政者對審計署作為的取態問題。

誠然要指出的是,審計署是基本法規定下設立的獨立工作機構,其必須以公共利益和有利於澳門健康發展為宏旨,亦相信只要堅定信念,自是得到市民大眾的支持。審計署要加油!

一切以雙慶為名,阿門!

澳門觀察報
2009/11/01

劉放

都說現在的澳門,沒有人再看電影,看話劇的人也少,因為現實比電影更精彩,生活比戲劇更離奇。沒有最荒謬,只有更荒謬。澳門人見多不怪,荒謬的事情見多了,再來就是麻木、冷漠。

最近上網找一些特區政府的資料,無意中看到2009年第8期政府公報刊登澳門基金會撥給私人和私人機構財政資助名單中有一筆是批給澳門摩托車從業員協會,資助舉辦“摩托車嘉年華”的部份經費,撥給金額是澳門幣二百七十萬元。

我很好奇,這“摩托車嘉年華”到底是甚麼活動,值得澳門基金會撥出巨額的部份經費?查看新聞報導,原來又是雙慶活動之一,由澳門摩托車從業員協會主辦,於十月一日至十月三日一連三日假塔石廣場舉行。其中重點主題活動是「摩托車公益大巡遊」,由二百輛電單車組成車隊在澳門主要街道穿梭,巡遊車隊途經美副將大馬路、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友誼大馬路、孫逸仙馬路、約翰四世大馬路等。據報該活動是因2008年同類活動的成功而今年續辦,查剪報紀錄,去年係由澳門機動車入口商會及澳門摩托車從業員協會合辦。

澳門的雙慶活動,已經夠離奇,世界上沒有多少地方的政府會這樣挖空心思、想盡辦法去大灑金錢大搞低層次的周年慶祝活動。但是荒謬的事情,重覆做一百次、一千次之後,大家就習以為常、不足為奇了,雙慶活動事實上已經達到了這樣一種效果。至於“摩托車嘉年華2009”,其荒誕離奇則又更甚,已遠遠超出了常人可以理解的範圍,極端而達到了一種特殊的美學境界。要者有以下數端:

其一,去年的相關報導中,沒有提及任何其他協辦單位或澳門基金會資助,作為利益相關的機動車入口商會,為會員商家催谷電單車產品消費,在資本主義消費社會似乎無可厚非。但是今年同樣的活動,除了澳門基金會的大額資助,還有多個政府部門及社團協辦,政府部門竟然包括交通事務局、環境保護局、消費者委員會、法務局等。二百輛電單車大巡遊與政府一直宣示的公交優先政策何干?與環境保護何干?與消費者權益何干?與法律事務何干?

其二,去年的活動是為了慶祝國慶及籌款協助四川重建,最後籌得10餘萬;今年是為了雙慶及籌款幫助台灣災區重建,最後籌得10萬。澳門基金會表明是資助部份經費澳門幣二百七十萬元,則整個活動的全部經費又是多少呢?如果以大巡遊二百車主計,則每人平均資助一萬三千五百元;如果以籌款結果計,則每籌到一元政府需要支出二十七元。這是甚麼邏輯?天下間還有這麼傻的事嗎?有,就在你我生活的澳門。

其三,這種事,在其他國家或地區,可能早已釀成軒然大波,或導致政府下台。但在澳門,似乎連一點點的漣漪也激不起,甚至當我和身邊不同的人說起這事,絕大部分的人不知道、沒聽過這回事。

某一個周年慶,會不會出現煙草商與衛生局、消防局、環保局合辦萬人吸煙巡遊賀x慶的活動,目的是為了宣揚安全吸煙的觀念以及為肺癌者籌款?請大家拭目以待,在澳門,只有想不到的事,沒有做不出的事。繽紛權貴世界,澳門就是與別不同。雙慶,澳門人值得慶祝的,是甚麼?

2009年10月30日 星期五

空喊十年司法改革未見寸進 三方利益千絲萬縷戕害社稷

訊報 余荔
2009-10-30

「因為明白、所以糊塗」,不只可以概括特區政府一些公共決策的的背景和質素,更能高度概括司法改革十年停滯不前,司法效率十年毫無寸進的底因。

澳門特區政府長期未有嚴肅面對司法效率差劣的問題,不能找出對症下藥之法,忽視司法效率差劣對公眾利益和社會民生的傷害,只會空喊一堆似是而非的口號,拖拖拉拉,虛應故事;又囿於既得利益者的百般阻撓,令已失去司法改革的政治決心的特區官僚,只能不斷迴避問題的混日子,完全無力也無心回應社會對此的長期不滿。既得利益階層竭力維護自身既得利益乃人之常情,但如果這種維護自身既得利益的做法損害了公眾利益,這種既得利益就必須讓路,否則,社會還有何進步、發展可言?所以,司法改革踟躕不前,最大的責任就是擁有絕對公權力且強調行政主導的特區政府。可惜,我們看不到特區政府的有關責任人對此能有正確的認識。大家只能看到每年一次的司法年度開幕禮上,特區政府、司法官員、律師專業團體三方對這「老大難」問題互相埋怨,互推責任,卻從沒有一方能提出解決問題的具體方法,並付諸實行。經過十年的研究探索,我們以為,「三方」不可能不明白的司法效率差劣的原因所在,唯「三方」的利益千絲萬縷,所以,互裝「糊塗」,各不得失。對於從來就沒有「公眾利益」這個「後現代」施政概念的小農社會來講,這就是有效的自欺欺人之術。的確,「十年」,對於「五十年不變」的小農社會,應該是時不我予、只爭朝夕;但相對人類歷史的漫長歲月,「十年」只是彈指一揮間。司法改革涉及的「三方」,正是抱有後者那種來日方長、無所用心的處事態度,司法改革才會弄至今天一塌糊塗、不知所謂的破落局面。如果司法改革仍是今天的老牛破車,貌合神離的狀況,莫說十年,即使五十年,司法改革仍將是一事無成。

根據法官委員會的資料,至今年九月止,民事案件審判排期至明年五月,即需輪候八個月;刑事案件則排期至二0一一年十一月,即庭審排期最長為兩年。法官委員會正式公開這等資料,只為澄清某大報「普通刑事案件排期審訊聽證動輒長達四、五年」的言論。法官委員會大概不知道何謂「見賢思齊、見不賢而內自省」。香港一地方法院因案件審理排期超過「服務承諾」的六十日,被社會批評為「不可接受」之後,其管理機關立即採取增設分庭等措施,以確保所有案件均能在六十日內開庭審理。這就是「國際城市」和「小農社會」的分別。

按照《司法官通則》的規定,法官委員會為法院司法官的管理及紀律機關,並獲賦予「評核法院司法官的工作」;「就第一審法院法官及處於待安排工作狀況的法院司法官,作出在法院內工作的安排」;「依法任命並定出有關簡易刑事訴訟程度卷宗的分發」;「對《司法組織綱要法》及《司法官通則》的法案發表意見」;「研究並建議採取立法或行政措施,以提高司法體系的效率及改善該體系………等權限,於此可見,由對司法效率相當有意見的終審法院院長出任主席的法官委員會,並沒有發揮其應有的法定職能,至少,我們從未見法官委員會就司法效率差劣的問題,有何「研究並建議採取立法或行政措施」公諸於眾。當然,我們並非將司法效率極度不濟全歸咎於法官委員會,但其有相當責任,則是彰彰甚明。作為法院司法官的管理機關,法官委員會也未有認真履行職責,對個別已「顯示確實無能力符合職務上的要求」;「顯示不誠實、嚴重不服從上級,或有不道德或不名譽的行為」;「顯示不勝任有關工作」;及「在擔任職務時體力或智力顯得衰退或遲鈍,導致或可能導致其繼續擔任職務將嚴重損害司法或有工作者」的司法官,均網開一面;對生活作風不端、工作作風不良的司法官,皆袖手旁觀。這些,都直接損害司法權威和司法效率,法官委員會理應正視。

從程序法和實體發落後脫節得「世所罕見」,到對法律語文的糊塗和既得利益階層的百般阻撓,再到司法官的工作質素和管理制度,都制約著司法改革,拖跨著司法效率。其實,要司法體系的整體表現能夠符合社會的需要和公眾的期望,符合《基本法》的要求,關鍵在於「人」。如果「人」仍裝作糊塗,不思進取,不負責任,司法改革和司法效率之差之劣,將真正的「五十年不變」。若「不換思想就換人」,任何改革都已成功了一半。

(再談司法改革二之二) □ 余荔

2009年10月26日 星期一

「良心政策」如何對抗糖衣毒藥?

可能是很多人都經歷過的一幕,在中區匆匆走過突然有陌生人向你訴說他/她的故事,幾天沒吃東西了、聯絡不到家人和朋友、身上只有五毛錢或更少,想借電話聯繫家人,想借點錢買食物或做回程的路費。男孩向我秀出一張香港身份證,飛快打量一下他的外觀,正宗身無長物、兩袖清風,十隻圍了黑邊的手指頭,印證了他所說的部份情節,能不感嘆?又一個賭徒淪落的故事,竟發生在二十歲還是一臉稚氣的後生仔身上。

流落街頭的滋味當然不好受,在路邊問過上百個路人,幸運的話討到廿元買個飯盒充飢,更多的是白眼夾雜著「死有餘辜」的回贈。除了上岸後數小時沉溺於賭博的亢奮,我不知道他之後幾天的心情如何。他說有想過收手,最後連手提電話都典檔掉一併押到賭檯上;他說香港的父親憤怒至極,連電話都關掉了;他說很懊悔以為真的過大海可以贏大錢,一心把做侍應賺回來的第一份糧輸清光;他說回去後都不會再賭錢了,不會再賭波和賭馬。然而,好心的途人勸他到附近的賭徒輔導中心求助,他斷然拒絕了,說是為了尊嚴,為怕別人知道這不堪,他寧願繼續在路邊尋求奇蹟的出現。在少年茫然的臉上,我只讀到「過了這關再算」,希望這只是我主觀的誤解。

發生這小插曲之際,剛好是政府宣佈計劃立法,將進入賭場人士(包括賭場工作人員)年齡下限由目前的十八歲提高至廿一歲,及將角子機遷離民居。然而,這兩大「良心政策」姍姍來遲,並不顯得政府真的有良心。

早在幾年前發生十六歲香港少女成功混入賭場打中「大老虎」事件,當事人母親藉向香港大報放料施壓,最終得償所願替女兒「出頭」 捧走七十多萬獎金,當局的行政裁決令社會上下嘩然。賭場作為商業機構「跌少少當宣傳」的心理不難理解,但原來法律訂明「未滿十八歲人士不得進入賭場」的規定只需一笑置之,事件暴露賭場抽查入場人士機制出現重大漏洞,但政府及博監局續後依然聽之任之,未有對「無掩雞籠」採取適時跟進措施。「打虎事件」引起的哄動效應,難免引起不少鄰近或本地青年爭相仿效。

澳大博彩研究所的數據顯示,澳門在15至64歲人口中,2003年出現問題賭徒癥狀的人口比例為4.3%,即約13700千人,到2007年調查結果已升至6%,相當約24000人,短短四年間增長超過一萬人。調查還指出,「“問題賭徒”一般影響3-14人,如保守估計,本澳“問題賭徒”影響?身邊7.2萬人(即2.4萬人×3),連同“問題賭徒”本人,本澳在二○○七年約有9.6萬人曾直接或間接地受到“問題賭博”的困擾或影響,這數字約是澳門人口的1/5。值得注意的是,這數據只包括澳門居民,如旅客納入計算中,影響的程度更不容忽視。」

換一個較不科學的角度觀察,每日翻開報章,心水清的市民也會看到有多少人為賭債自毀、多少年青荷官沉迷賭海監守自盜,在比例上無可否定是不斷攀升的。然而,政府部門和學術機構對這些統計數據鮮有論述,求證亦無從取得完整的資料,即使有零星的調查,更新速度亦遠追不上社會發展。政府每年大灑金錢的眾多高等學府,為何未見有針對賭業擴張的系統化社會研究,或許這並非是可加分的政績工程、學術工程,也可能是做了內參不便發表吧?

外資賭場進駐五年後,近日在澳門突然被炒紅的「負責任博彩」概念更是令人啼笑皆非。事實上,各間外資賭場的原產地都有嚴格機制,規定博彩營運商在防治病態賭徒上應負的責任,例如:在賭場範圍內向賭客提供輔導資訊,甚至容許註場社工向有需要客人提供協助,賭場也會向賭徒提供「隔離措施」。據聞,當初有大賭場初到貴境欲與官府接洽「負責任博彩」措施,有官員攤大手掌曰:「澳門無呢樣野喎!」空穴來風,未敢當真,但多年來「負責任博彩」未見納入政府的博彩政策。說到底這「倒米」措施若無政府明文規定,光靠商業行為如何推動?去年底金融海嘯暴發,賭場生意大減,這些也是「憑良心做」、「自覺負責任」的賭場,也悄悄地把賭徒輔導中心的宣傳單章改為放在較不起眼的角落。

縱然經過亮麗眩目的改裝,賭業本身「損人利己」的特質始終難以改變,何況「個餅一做大」, 再加上「有錢賺到盡」唯利是圖的短淺目光,遲早自毀前程。 在全力發展賭業的主旋律下,在坐擁豐厚賭稅的同時,作為公共政策的制訂者,政府高官是否曾經計算過這盤生意的社會成本?由病態賭徒引發的社會問題,生活在這片土地上的市民要付出多少代價?更何況,澳門賭業引爆的社會危機並不局限於本土,內地絕不會坐視大量資金外流長期失血的狀況。中央政府對自由行政策的調控,對博彩業的態度的逆轉,或許正是教曉澳門高官「見好就收」、甚麼是「負責任博彩」最好的方法。

2009年10月16日 星期五

深層次矛盾行諮會視而不見 管治階層思維落伍脫離民意

摘自《訊報》 2009年10月16日



特區政府的公共行政改革諮詢委員會屬下的「政策研究與評估小組」及「政策諮詢與互動小組」,於週二透過傳媒向公眾匯報其在二00八至二00九年的工作。顯然,從這兩小組的工作匯報內容,筆者以為,行改諮委會在真正有效地推動特區政府行政改革是殊為不易,因為根本上無觸動到深層問題與矛盾,這是其一;亦由此帶出第二個疑問是,兩小組所做的工作和建議卻是流於表面上皮毛東西,而質素欠奉。不必諱言,管治者若真的有誠意推動行政改革,或許應重組行改諮委會,吸納一些有創新思維及對於政府現代管理要素有認知的人士,以有勇氣查找不足,及有智慧作出改革的良方。

建議意見流於皮毛

  
無疑,行改諮委會公開匯報其兩個小組工作,這亦算是有所交待其作為的做法。不過,在現今社會要求有高透明度的層面上,其公開性還是不足夠的。譬如,政策研究與評估小組所做的《探討民意吸納與推廣的系統之建立》課題研究意見書,但當局在當日並沒有同時向傳媒公佈整份文件,只是由小組協調員在記者會上主要介紹了有關「優化目前政府諮詢系統的建議」,此共有六項。然而,這份意見書是根據怎樣的分析和理據,包括現在政府諮詢制度存在甚麼弊端,又或在效益方面是否達到或程度如何等現況,因而提出這六項建議,這又可否促使到政府的政策諮詢制度得以完善呢?由於無整份意見書,公眾其實是欠缺了足夠資訊展開討論。

  由此也要指出的是,作為旨在推動公共行政改革的諮詢組織,竟也欠缺了資訊應高透明度的認知,且更諷刺的是有關意見書還是涉及探討政府對民意吸納與推廣的課題,怎麼行改諮委會連最基本要素的透明度都不知曉 ?如此這般的運作思維,你還能寄望行改諮委會在推動特區政府行政改革上有何大作為?

未觸及深層次問題

  
另一方面,雖則欠缺整份意見書,不過從部份陳述的優化目前政府諮詢系統的建議要點內容來看,筆者以為,一是只在於表面的皮毛狀況,提建議者或許想有的放矢卻實質並不中用,因為無觸及深層次問題和矛盾。二是有的則是脫離了實際,亦教人疑惑未來政府在政策研究的發展方向何去何從的問題。

這六項建議要點是包括:
一、加強各司、局的研究力量;
二、在諮詢和溝通過程中,注重操作方法的創新;
三、注重回饋和成效評估;
四、注重各司、局內部的競爭和激勵機制;
五、取得各司、局領導的支持;
六、優化各司、局的新聞和資訊對外宣傳的方式,促進官民溝通。

  誠然,就上述六項建議有一定普適性,但因缺乏針對性。故此,能否達到完善政府現行諮詢制度之目標嗎?當然不可能的。事實上,政府現行諮詢制度最大問題在思維保守封閉,作為理應是澳人治澳的執政聯盟,卻未能建立真正的施政為民、以人為本的理念,其管治意識型態仍是在著重於既得利益,欠缺了以澳門整體利益及長遠健康發展的大前題考量,因而導致政府在一些關乎公眾利益的決策卻是妄顧公眾利益。最明顯事例如批地問題和超高樓宇興建等,對民意強烈呼聲卻是充耳不聞。再者,本澳雖有儼如恆河沙數的各類諮詢委員會,但在吸納民意方面卻是於事無補。這一方面在於政府對諮詢組織未有足夠的重視,另方面是執政聯盟成員壟斷了諮詢組織,無論是甚麼性質或不同領域的諮委會,都必有這幾個大社團代表,但卻不管他們的認知程度和能力如何?總之市民所見的來來去去都是那班人,也不知道他們提出過甚麼好的意見。又再,隨著社會發展和市民進步,而老化了的大社團卻表現出無力感,跟不上時代步伐,亦與社情民意之距離愈拉愈遠矣,這樣又如何充分表達民意呢?

諮詢誠意備受質疑

  
還有另一個更為根本問題是政府有否真心聆聽市民意見的誠意。現實狀態卻是政府被質疑政府對大小的所謂諮詢是走過場、假諮詢。簡單事例,政府在修改選舉制度的公眾諮詢,表面上搞了多場的公開活動,但對於間選制度中引入了自動當選機制這一重大修改,竟完全無在諮詢文本裡提及,沒有讓社會公開討論,這是極差的做法。因此,綜上種種,要完善政府諮詢制度,理應從改革制度和調整管治意識型態著手,而不應只是這麼簡單的六項建議內容。

  至於說到建議中的脫離了實際問題,譬如第一項的「加強各司、局的研究力量;」之內容,筆者不知道其根據怎樣理據所提出。但要指出的,首先,在本澳的行政體制,局級的主要職能是執行部門,並不是如香港政府的政策局,這樣加強局級的研究力量又有何效益或價值?又或者行改諮委會提出此項建議時,是否有意向改革現行行政體制,將局級部門改變為政策局,若如是,那執行部門在哪裡?

不良管治現象揮不去

  
其次,在概念上,澳門只是不到六十萬人口的城市,我們到底需要怎樣規模的政府,是精而強的小政府,還是大而無當的虛胖政府?第三,從澳葡政府沿襲下來的弊端─各部門的山頭主義、政出多門、各自為政,這些狀態在特區政府十年不但無根治,而是依然如故。顯然,要改變這不良管理現象,政府須嚴整吏治,強化現代管理,同時在政策制定及執行方面要制度化和規範化。第四,候任行政長官崔世安在參選政綱中提出了科學決策的理念,並且具體述及「完善政府建制內部的政策研究機構,設立高層智庫中心………。」如此而言,行改諮委會所提出的「加強各司、局的研究力量」之建議,未來政府在政策研究的發展方向又是何去何從呢?

  毫無疑問,要改革本澳的諮詢制度,確實是大課題,其根本是關乎到執政聯盟是否具備民主意識,有否施政為民天下為公的理念,有否以澳門整體利益和市民福祉的大前提考量,有否以澳門長遠健康發展的視野,有否包容不同意見的胸襟,有否真正誠意去聆聽市民意見,等等本質問題若清晰了,那在具體上的技術操作才有真正的創新方法,否則換湯不換藥或糾纏在表面雞毛蒜皮的小修微改,只會落得椽木求魚的結果,解決不到深層問題和矛盾,亦難以推動實質進步,無甚作為矣。


了空



譚司長「變臉」值得 澳門博彩業「擴張」非澳決定

摘自《訊報》 2009年10月16日

原以為燊哥一病,燊哥費盡九牛二虎之力才勉強拼湊起來的那個「澳門娛樂場博彩業承批公司商會」,就會「樹倒猢猻散」,無聲無息地消失在澳門民眾的視野裏。沒想到本週一特區政府會出面,召集六家「澳門娛樂場博彩業承批公司」舉行「七方會議」,以前曾多次公開表示「澳門賭台數量應由市場自發調節,政府不應也不會加以幹預」的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此次明顯「變臉」,宣稱特區政府與六家博彩企業認同澳門博彩業不應無限擴張,澳門博彩業規模若無限擴張,對澳門的社會資源、業界之間業務的互相協調都會有不利影響,也會令澳門經濟產生傾斜,與澳門的經濟適度多元發生矛盾,有一定的局限性,故特區政府會聽取社會、業界意見,加強檢討博彩業規模。

  筆者認為譚司長的此次「變臉」應該是件好事情。雖然譚司長以前的「澳門賭台數量應由市場自發調節,政府不應也不會加以幹預」的觀點已被事實證明是一種錯誤的觀點,也給澳門社會帶來了一些不利影響,但「人非聖賢,孰能無錯」,用內地的話來說就是「能知錯就改,還是好同志」,因此譚司長的此次「變臉」還是值得肯定,因為這樣總比譚司長固執己見、「一條道走到黑」要好一些。只是譚司長的這一「變臉」,似乎來得稍遲了一些。設想如果譚司長能在四五年前就能意識到「澳門博彩業不應無限擴張」、「特區政府應加強檢討博彩業規模」,並在當時就能制定出相應政策或採取了相應措施,或許後來新加坡就不會「開賭」、臺灣立法會就不會通過允許在臺灣離島發展博彩業的「修正『離島建設條例』草案」,內地就不會「收緊澳門自由行」、澳門的「經濟適度多元化」就不會像現在這樣困難。當然人的預見能力都是有限的,我們也不能要求譚司長「先知先覺」,不應用「事後諸葛亮」的方式來責備譚司長。但人總不能一點預見能力都沒有,尤其是官員更應該具備比普通人更高的預見能力,這樣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職責,為社會帶來更多和更長遠的利益。以前人類社會中的戰爭比較多,那時的人們都知道「一將無能,累及三軍」,現在是和平時代,但相互之間也存在激烈的經濟競爭,也是「一官無能,百姓遭殃」。所以如果澳門特區高官缺乏預見能力,對澳門市民來說也是一種災難。

   而且此次「七方會議」達成的所謂「共識」,從文字上來看也值得商榷。此次「七方」都認為「澳門博彩業不應無限擴張」,這句話僅從文字上來看,似乎只要這「七方」同意,澳門博彩業依然可以「無限擴張」。但試問這個星球上有何產業可以「無限擴張」?整個地球的面積有限,人口有限,人的生命也有限,因此對任何產業,整個需求或消費規模都會有限,試問有何產業可以「無限擴張」?現在全世界很多產業都面臨著「產能過剩」的問題,難道澳門博彩業就永遠不會「產能過剩」、就能「無限擴張」?另外澳門博彩業的「擴張」與否,能完全取決於澳門的這「七方」嗎?如果國際來澳旅客人數寥寥,內地又「收緊澳門自由行」,請問這澳門「七方」如何才能使澳門博彩業「無限擴張」? 澳門博彩業「擴不擴張」其實並不主要取決於澳門,「澳門博彩業不應無限擴張」這句話至少應該改為「澳門博彩業不能無限擴張」才更為合理一些,只是這樣改後依然是一句廢話,所以筆者建議「七方」應將「澳門博彩業不應無限擴張」這句話改為「澳門博彩業應該控制在一定規模之內」,這樣才更為合理也更有實際意義。

  據說今年八月以來內地放寬了「澳門自由行」,才使得近兩個月澳門博彩業收益出現了明顯增長,澳門博彩業可謂「給點陽光就燦爛」,但這也說明澳門博彩業「不給陽光就陰暗」。這幾天又傳出內地又要「收緊澳門自由行」的消息。現在譚司長「變臉」了,但內地政府也要再次「變臉」,或許內地政府的此次再次「變臉」,能讓譚司長等澳門「七方」更清楚地認識到澳門博彩業「擴不擴張」其實並不取決於他們自己。


褚瑩

澳門法律滯後不健全 弱小百姓嘆奈何

摘自《訊報》 2009年10月16日


維權社團不下數十努力方能有所作為澳門法律滯後、法律不健全,講的人講到口乾舌結,聽的人又都聽到耳朵結繭。這種滯後、這種不健全便使市民無所適從,而這種滯後、這種不健全卻可以被利用,可以在違反經驗法則和違反道德標準下,名正言順地聽取到意想不到而又必然的最大利益。

現屆立法會於最後一次全體會議上,細則性通過了「聘用外地僱員法」。在立法會激烈爭拗時間長短,如何表現出激憤與冷靜,市民大可以用睇表演的心態去欣賞,因為他們的確是在表演,他們要在這個立法會舞臺上表現自己,表演給各自背後的集團睇。直選的議員要表現給投他們一票的市民睇,間選的議員不但要表現給推選他們的利益集團睇,更要在此努力去維護本身的利益。官委議員當然是表現給政府睇了。既然背後有人睇,落力就無可避免,各為其主就無可厚非。不過,就「過冷河」的條文出現重大分歧、又發生激烈爭辯。被形容為意想不到,但似乎這種分歧和激烈爭辯是在意料之中。特別是在當屆立法會結束前最後的一次全體會議上,又希望能匆匆完成的一刻,就更不足為奇了。只不過這條不完整又欠缺順利和能準確操作的法案,在被表示為「有好過無」及仍有聲音的鼓掌中通過。留下來的當然就要看來屆立法會的傳承與創新了。

  十月七日,翻開澳門某報,見一跨國公司刊登的一份嚴正聲明,內容係指責「保險黑洞」一書的作者許旭先生和被戲弄為紅衣奇人許榮聰先生在該書中歪曲事實,顛倒是非。這種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言論,早已多見而不怪。但嚴正聲明後一個段落中:「任何人士如將上述內容失實的書籍向公眾散播及派發,本公司亦會保留追究因其行為對本公司造成任何影響的一切法律責任的權利。」筆者向來膽小怕事,經不住這一大公司的恐嚇,馬上找到筆者曾經把「保險黑洞」一書送予之友人,討回該書。然而在向友人討回該書之際,又說不出要討回的理由。當不得已與友人談論的時候,讓友人點醒了我,這個澳門紅衣奇人以街頭抗爭及循司法途徑爭取維護權利長達七年的事件,在澳門及其他地方媒體不論用新聞報導或新聞事件追查、剖析手法刊登和播放,都曾報導過。而在澳門刑法典又似找不到這類因散播及派發書籍可以入罪的條文。不過在媒體中刊登恐嚇傳播人和媒體的言論。就會感覺不良,就更會令如筆者般膽小之人感到驚訝和恐慌。請不要以為刊登恐嚇傳播人和媒體的言論沒有效果,「保險黑洞」一書的作者許旭先生在上一期談到,對此事建議由政府部門,公司及許榮聰先生進行三方磋商的方法去解決。這種謀求三方磋商解決的方式能解決的可能機會甚微。但由作者提出來的方法,除了讓人感到被恐嚇,而受到影響外,筆者找不到更為合適的理由。原來在媒體中刊登恐嚇傳播人和媒體的言論,在澳門這塊就是與別不同的地方,不但不會受到傳媒的譴責,而且還會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恰好在案臺前有一份許榮聰先生呈交香港特別行政區律政司及香港保險業管理處的控告書。控告的對象是美國萬通保險亞洲有限公司行政部總裁余煜榮先生。直指該公司在澳門日報十月七日刊登的聲明涉嫌恐嚇傳播人和媒體的部份。據手頭資料顯示,許榮聰先生就「保險黑洞」一書贈送給了多個政府部門及多個傳播媒體。並在澳門近十個包括大小書店和書報攤。傳播依然不停在進行,還有越演越烈的趨勢。紅衣奇人奇就奇在不畏強權,曠日持久地爭取。歷七年餘而不氣餒。年過七旬,仍然無畏,無怨,努力不懈地維護自己和保險的權益。

  我膽小,我害怕,澳門以標榜維權的社團不下數十個之多,僅希望這些標榜維權的社團多作努力,因為澳門的法律滯後、法律的不健全。需要在不同的領域裡維護個人或小集團利益的當會越來越多。越來越多!

楊釗


 

2009年10月14日 星期三

推電單車咪表冇諮詢

摘自《市民日報》 2009年10月15日

【本報訊】議員區錦新認為《公共行政改革路線圖》(下簡稱路線圖)強調的諮詢工作只是「門面功夫」,收集市民意見後應設分析和歸類意見機制,公布可行與不可行的意見,並交代說明不可行的意見,設立合理的諮詢機制。

  路線圖6建議屬門面功夫

  公共行政改革諮詢委員會提出的6項建議空泛且沒有具體落實方案,只是由兩個小組堆砌一些工作出來,並無在如何完善諮詢機制着墨,諮詢工作後如何掌握?過去政府進行不同的諮詢工作,實際上予人感覺屬「門面功夫」,如何運用一些市民意見,收集後亦沒有回應,也沒有回饋分析結果予公眾,是「假諮詢」。

  區錦新舉例指現行的電單車咪表收費,只先由政府「放風」透露準備工作,個多星期後公布正式試行,過程中沒有諮詢公眾,不理會市民反對意見。即使進行諮詢,其諮詢結果如何,也不能夠清楚解釋。他又以中央圖書館為例,社會大部分意見贊成由愛都酒店改建,最後選擇舊初級法院,亦沒有說明選擇理據,僅強調以專業意見。

  由於路線圖沒有設監督機制完善,除沒有交代過程中根據哪一重點制訂路線圖、執行方式外,也沒有訂明如無法執行時如何向公眾解釋,只是在公共行政效率無法改善下的產物,沒有切實工作。

  促諮詢意見歸類向外公布

  他促請政府訂立諮詢過程的機制,必須將意見歸類,再對外公布,區分可行與否的意見,若公眾意見不可能應當說明,增加公眾信心,始能發揮諮詢效果。

  此外,現行的諮詢組織多由民間社團代表組成,然而民間代表不一定代表所有公眾,有多少市民參與社團?區錦新覺得諮詢並非透過社團進行,涉及全澳利益時應面向全體市民,並確保機制可取得市民訊息,設分析和歸類意見機制。

  立法會主席曹其真曾多次評擊政府草擬法律草案時沒有取出立法規劃,每次均是見步行步,連立法規劃也無法公布,故政府提出法案應有清晰規劃,列明清晰的諮詢工作。

  由於路線圖屬政府內部工作,外界無法得知其進行工作,政府施政時往往牽涉公共利益,對公眾構成影響,故設立合理的諮詢機制十分重要。



其他相關新聞及評論

兩團體反對設電單車咪錶位

摘自《澳門日報》 2009年10月15日

【本報消息】有團體昨到政府總部遞信,建議從根本着手,縮短驗車年期,以及興建和增設更多車位解決泊車難問題。

民主起動與澳門民生力量聯合會昨日下午到政府總部遞信,反對交通事務局在沒有充分諮詢民意下,突然推出電單車咪錶泊位措施。

兩團體指,不少居民反映電單車咪錶泊位令原已不足的電單車位變相減少,加重泊車難問題。強烈要求交通事務局停止在本澳全面推行咪錶電單車位。建議從根本着手,包括優化公交政策,縮短驗車年期,興建和增設更多車位


 電單車咪表泊位計劃違反用家文化及習慣

摘自《市民日報》 專欄「市民之言」 2009年10月15日

由交通事務局推出的電單車咪表收費計劃,意念創新,希望能有序管理澳門電單車的亂泊現象,並提高車位的流動性。該計劃雖屬試行性質,但自推出以來,在坊間引起意見不一的反彈,可謂譭譽參半。究竟計劃是否被民間真正歡迎接受?就需要留待時間作最佳驗證。

  該計劃推出至今,雖然短短不足一個月,要作出成效評核或檢討,可能仍言之尚早;不過,從車位空置的情況看,某程度上都反映出外界對新措施的反應冷淡。其實,對於這項創新措施的推出,正如本欄早前所述,無論是從其意念,或者整頓執行方面,都見到交通事務局對解決目前泊車問題有一定的主動及積極性,這種求進求改的精神是應該予以肯定的。當然,精神可嘉還可嘉,究竟新措施能否獲得外界支持應用?是否可以科學地解決問題?則是另一回事。

  今次推行的新計劃,使用率之所以不高,其實是意料之中,原因主要有三點,包括:規範電單車泊車與私家車情況有別;澳門現行公共泊車服務收費形式欠缺便民性;以及受到居民的出行駕駛文化影響。這三點,對電單車咪表收費計劃的成功與否,起了決定性的關鍵作用。

  首先,在分析「規範電單車泊車與私家車情況有別」前,需要看一下行駛中的汽車與電單車近十年的數字變化。兩者在二零零零年時,數字差別不大,電單車有五萬八千多輛、汽車有五萬五千多輛,但截至今年九月的最新數據,前者已有逾十萬輛,後者只有八萬五千輛,然而,目前在車位滿足方面,電單車仍欠一半。還有,礙於電單車與汽車體積的本質差別,顯而易見,如果運用規範汽車泊車的思維方式,同樣套落在目前電單車的情況上,是有違現實的。更重要一點,假若運用經濟學的角度看,電單車咪表車位幾乎是完全欠缺「市場優勢」,自然乏人問津。箇中原因很簡單,因為收費咪表在面對逾萬免費可泊車位的競爭,而在無從選擇下,居民就算選擇違法泊位,惟一擔憂的風險,也只是一張違例告票。電單車咪表車位對比免費車位,競爭優勢幾近零;比起違法泊位才少了風險成本。

  第二點上,澳門現行的公共泊車服務收費形式和實施,主要是根據第35/2003號行政法規《公共泊車服務規章》規範,至於具體收費釐定則是由第364/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作出。該兩項規範本無不妥,但過去之所以受人詬病,是在部分條文實施上,有欠便民利民作用。舉例如《公共泊車服務規章》第十八條「收費時間」規定:「設有時間控制的泊車位的收費時間由每日九時起至二十二時止;在例外情況下,可由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以批示調整收費時間。」

  另外,第364/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規定泊車位及泊車處准許停泊的最長時間為兩小時和五小時。這兩條規定,對提供公共泊車服務收費方面,偏離以民為本精神,居民為入咪表隨時要疲於應付,而電單車咪表車位使用同等收費和時段形式,自然難提高使用效果。

  最後,居民的出行駕駛文化,由於長期依賴電單車代步,貪求直接、方便成為一種習慣,這種習慣是電單車亂泊、隨心所欲文化的成因之一,如果沒有可行完善的交通網絡配套,以及教育,可說短期內難以扭轉改善。

  在以上三點因素影響干擾下,要更好推行電單車咪表收費計劃,看來不是易事。



2009年10月13日 星期二

重開投資移民--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

但願此傳言只是「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
摘自《新華澳報》 專欄「華澳人語」 2009年10月14日


  佛偈有曰:「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臺;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以此佛偈來形容近日本澳突然掀起的是否應恢復置業移民的爭議,真是貼切不過。實際上,特區政府尚未有任何高官、任何機構放出「恢復實施置業移民政策」的「試探氣球」,坊間就為此事熱鬧了起來,鬧得沸沸揚揚,真不知從何談起!。

  當然,此議題的開鬧,也並非是空穴來風,因為有商人提出了此話題。或許,這只是行業利益的個人意見,而被此議題的「反對派」認為是政府的「代言」。這也難怪,因為其中有個別提出此議題的人,及其說此話的時間點,都非常敏感,就是在其被宣佈為委任議員之後,這當然是使到此議題的「反對派」們自然而然地將之視為是政府的「試探氣球」。

不管此議題的「風源」在哪裡,在距現任政府只餘下兩個多月任期,第三任特首崔世安即將宣誓就職之際提出這個議題,都不是適當的時候,無疑在客觀上有向新任特首「施壓」的意味。眾所周知,崔世安在第一、二屆特區政府任職時,主管行政業務之一就是社會工作,雖然並不直接掌管社會和經濟房屋問題,但卻與之有直接關連。而在他競選第三任特首時,無論是在《傳承創新,共建和諧》的「參選政綱」中,還是在落區訪問時,都作出了「健全社會體系,落實公屋建設」的承諾。在置業移民已被歷史實踐證實為扯高樓價,令到本澳居民置業十分困難,從而激起民怨的主要「罪魁禍首」之一的情況下,如果現屆特區政府決定恢復實施置業移民政策,就將迫使新任特首崔世安面臨究竟是「傳承」此政策,連中下階層的民怨也一併「傳承」下來,還是為了撫平民怨,甫上任就否決此計劃,導致產生「不尊重前任」印象的尷尬矛盾境地;如果是要向新任特首施加話題壓力,則是有向新任特首施以「下馬威 」之嫌。

  或許有人認為,崔世安的承諾,是「落實及優化公共房屋政策,合理配置公屋資源,盡力解決弱勢社群和低下階層家庭的住屋需要」,與受置業移民政策影響的中產階層並不是同一社群。即使是這一說法成立,難道中下階層的居住利益就不要維護照顧?實際上,前幾年適合本地中下階層自置樓宇居住的中下價樓宇的價位急升,超逾了本地中下階層的負擔能力,除了是大量外地僱員對租賃市場的需求所致之外,其中一個很關鍵的原因,就是「置業移民」政策的「低門檻」所造成。--一百萬元購樓、五十萬元以定期存款方式存到銀行的「低門檻」,使到利用「置業移民」政策的內地居民,將「投資置業」(「置業移民」政策最初叫「投資移民」)的目標緊盯在中下價樓宇之上,從而催谷了中下價樓宇的價位異常地飆升,使到本澳中下階層的置樓自住能力大受打擊。這是誘發兩次「五一遊行」的其中一個重要因素。--所謂「安居樂業」也者,「安居」佔了很重要的位置。一個「家」字,其「宀」字頭就是一間屋。如果市民的頭上沒有片瓦,不能「安居」,必然會引致民怨深重,影響社會穩定。

  還有更深一層次的問題,就是「置業移民”政策也抵觸了「澳門基本法」的規定和違反了內地的出入境管理政策。這是因為,「澳門基本法」第二十二條第四款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須辦理批准手續,其中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定居的人數由中央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徵求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意見後確定。」《中國公民因私事往來香港地區或者澳門地區的暫行管理辦法》第五條也規定,「內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門定居,實行定額審批的辦法,以利於維護和保持香港和澳門的經濟繁榮和社會穩定」。這一條文規定了內地居民前往澳門定居控制辦法是採取「定額」審批的原則。「定額」由公安部門與有關部門共同商定。而「置業移民」政策,則顯然是與上述法律制度及政策規定有抵觸的。

  另外,「置業移民」政策中的「第三地」規定,使到不少人違反中國的出入境政策,在到外國購買了居留證後,冒充外國「華人華僑」來澳辦理「置業移民”手續。其中一些國家,如岡比亞等,與中國無外交關係,甚至是台灣當局的「邦交國」。就此,整個「置業移民」的操作,又涉及到「買賣護照」及「偽造文件」等問題。尤其是後者,坊間曾傳說,發生了不少「假樓宇交易」的情況。嚴格來說,無論是在內地還是在澳門,這都是刑事犯罪行為。而且,也在客觀上為內地貪官「洗錢」、轉移贓款提供了便利。這幾年內地的一些報刊,就報導了內地貪官藉在澳門「投資移民」轉移贓款,內地司法機關經澳門廉政公署協助追回贓物的新聞。

 因此,如果是為了消化積壓樓宇而有意恢復「置業移民」政策,就需考慮以下兩個問題:一、必須就出入境政策與中央相關權責部門,包括港澳辦,公安部談妥,不要自己單方面行事,至少要得到對方實質上是中央的默許。二、適當提高「門檻」條件,將上限提升至與本地中下階層置業能力有所區隔,亦即主要是豪宅,以適合澳門房地產市場呈現兩個市場的實際。或許,將之引領到商業房屋,亦即寫字樓或舖位更好,吸引內地人來澳創業而不是置業,有利於經濟適度多元發展。 

廉署揭貪:青年休閒中心變「獨立王國」

廉署揭教局青年休閒中心主管涉貪
摘自《澳門日報》 2009年10月14日

【本報消息】教青局近年於中區新開的一所青年休閒活動中心,主管人員被廉署揭發懷疑利用職權,在多項青年活動中截留剩餘款項。有關行為涉及偽造文件、違法收取、公務上之侵佔和公務上之侵佔使用等,涉及金額逾十萬澳門元,案件於昨日移送檢察院。教青局表示已對涉嫌職員提起法律程序,並檢視內部監督機制,強化監察功能,盡力避免個別事件影響服務。

涉嫌報大數截留餘款

廉政公署昨日發出新聞稿,表示接到有關部門通知,懷疑屬下一名公職人員在管理金錢一事上可能存在行為不當。廉署經調查發現,該名職員在一項活動中涉嫌虛報臨時工作人員工作時數,隨後要求相關工作人員將多出的款項退回。

在兩項奬勵義工活動中,涉嫌指示有關公司誇大報價,違法收取超越部分的金錢和禮券;另在一項休閒活動中,不當地收取報名者費用。上述各項不當收益全部存入該教青局職員所屬單位內自設的小金庫內;為防止審計機關發現,涉嫌指示屬下人員收藏相關活動文件。

教局絕不姑息違法者

教青局在回應查詢時表示,去年年中接獲舉報,懷疑有職員涉嫌偽造文件,將多項青年活動的餘款留置於中心內作不法使用。該局得悉後立即展開內部調查,並隨即主動向廉署通報,盡力協助和配合廉署的調查。

教青局強調,作為一個負責培育青少年健康成長的教育行政機構,一直秉承 “嚴以律己”的原則,要求各級員工具備高尚的人格和良好的品德行為操守,同心合力為年輕一代的茁壯成長而努力,並致力向學校教職員工、青年、學生,以至廣大市民提供最優質的服務,絕對不會姑息個別職員的違法行為。

中心儼如半獨立王國

據廉署披露案情,有關青年活動中心儼如“半獨立王國”,有人懷疑誇大報價、自訂收費、欺下瞞上,並設法迴避監管,暴露了相關部門的管理問題。案情也反映,在廉署調查之前,另一監管部門——審計署已展開審計監察。

澳門係窮或富?

鄧玉華指本澳低收入家庭數量仍大
勿因堅尼系數較低忽略關注基層

摘自《華僑報 》 2009年10月13日

【特訊】社保學會代表剛出席在香港舉行的亞洲地區會議,與各地交流研討貧窮及社會保障問題。理事長鄧玉華認為,澳門低收入的家庭數量仍大,近兩成家庭的收入接近於最低維生指數,因此,期望政府和社會正視基層人士的生活狀況。

 澳門社會保障學會派出四名代表,包括鄧玉華理事長、陳建新、施遠鴻及歐耀榮出席參加於本月八至十日在香港理工大學舉行的「亞洲區社會保障圓桌會議」,會議分就最低工資、老年保障、工傷保障、貧窮和社會救助等課題進行討論,社保學會代表亦在分組會議上發表了有關老年貧窮問題及公屋政策的文章。

 理事長鄧玉華在會後表示,相比其他與會的國家及地區,澳門的宏觀社會福利水平尚好,例如十五年義務教育、長者享有免費醫療,但對貧窮問題不能掉以輕心。鄧玉華表示,以香港為例,近期的堅尼系數(反映收入分配差距)達零點五三;而澳門情況看來較佳,因為根據政府最近公佈的住戶收支調查,堅尼系數為零點三八。然而,澳門最低收入的兩成家庭,他們的收入(六千六百卅三元╱月)僅超過最低維生指數(三人家庭計為六千四百六十元╱月)。若採用香港民間團體普遍提出的以入息中位數二分之一作標準,落在相對貧窮下的情況會更糟,因此,不要因為堅尼系數情況有改善而忽略了對弱勢群體生活的關注。

 另一方面,會議上亦討論到公共房屋的問題。鄧玉華認為,比起新加坡和香港,澳門的公共房屋數目比例較低,只有整體住宅數的百分之二十。他期望政府在努力實踐在二0一二年建成多一萬九千個公共房屋的同時,亦應開展研究,制定長遠的房屋政策,例如社會上對公共房屋房屋需求量、公屋的質素水平、未來公屋目標數量等,讓市民心中有數,訂定個人的在住屋上的合理目標方向。


 是次會議有來自中國內地、香港、澳門、台灣、印度、新加坡、泰國、越南、老撾、菲律賓等國家及地區人士參加。除研討外,香港的主辦單位還安排了參觀當地民間團體對新移民、因工受傷者和婦女的服務工作。◇

未滿廿一禁入賭場外地相關報道

入澳賭場年齡擬增至21歲

摘自《明報》 2009年10月13日

【明報專訊】澳門經濟財政司長譚伯源昨表示,未來兩三個月將完成草擬兩項法律法規,包括規範角子機場所要遷離民居聚集處;將進入賭場年齡提升到21 歲( 目前是18 歲),並建議有3 年過渡期,讓18 歲以上、21 歲以下的賭場員工過渡。

澳門政府昨午突然與六博企舉行「七方會議」,上次開會已是去年。譚伯源表示,政府與六博企認同博彩業不應無限擴張,並同意政府繼續對澳門博彩規模作出探討。

設3 年過渡期讓員工過渡譚伯源表示,在會上向六博企介紹了將完成的兩項草擬法律法規,除對角子機場所規範法規外,亦將進入娛樂場的規範年齡、初步包括賭場工作者年齡提升到21 歲。對於目前低於21 歲在賭場工作人數,譚伯源稱需進一步了解,但不擔心博企因此而請不到人。有關草擬法規將在未來幾個月送交立法會審議。

過去人力資源市場不協調,譚伯源指並非博企高薪請人,而是因澳門賭由400 多張,急速擴張10 倍到4000 多張,而每年畢業的年輕人只有數千人,基本因博彩規模急速擴展而吸納,但未來不再容許澳門博彩業以倍數增長。

全澳賭回升至4390 張譚伯源指出,去年第四季,全澳賭有4017 張,比第三季減少近300 張。隨新賭場落成,今年第二季賭數目已恢復到高峰的4390 張。他解釋,澳門博彩業規模無限擴張,對澳門社會資源、業界之間業務互相協調不利,同時令澳門經濟發展傾斜,與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存有矛盾,故政府會繼續加強對博彩規模作出檢討。

澳博董事蘇樹輝於會後表示,業界同意博彩業不能無限發展,將在現有基礎上探討未來推動博彩業發展方式及方向。他說近月博彩收入回升,希望保住勢頭,但並不能夠希望博彩業發展像過去幾年有高雙位數增長。

過去「七方會議」由澳博行政總裁何鴻燊代表六博企發言,自賭王抱恙後,昨是6 家博企首次聚首開會,這次交由蘇樹輝代表發言。



澳禁未滿21歲入賭場

蘋果日報 A04 要聞 2009-10-14

【本報訊】澳門政府與六大博彩營運商取得共識,將進入賭場及員工年齡限制,由現時18歲提高至21歲,最快明年實施。本港戒賭輔助機構極表支持,促請港府將進入投注站的年齡限制升至21歲或以上。


最快明年實施
澳門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前日與澳門六家博彩營運商舉行會議,建議將進入賭場年齡提升到21歲:並建議有3年過渡期,讓21歲以下的賭場員工過渡。雙方又同意將角子機場所搬離民居及只能開設在賭場、商場、酒店內。修訂法案將於未來數月交立法會審議,順利通過後,最快明年實施。澳門幸運博彩業職工總會理事長鄭康樂說開放賭權後,六大集團招聘大量人手,任職年齡放寬至18歲,部份賭場更甚少核實賭客年齡。
在本港,明愛展晴中心戒賭服務督導主任鄧耀祖歡迎澳門提高賭場年齡限制,認為有助遏止日趨嚴重的青少年賭風。他指出,以該中心為例,有六成求助的病態賭徒在20歲前已接觸賭博,他促請港將進入投注站的年齡提升至21歲,甚至24歲。不過,有病態賭徒康復者認為,提高年齡限制無助遏止賭風,如果身邊每個人都賭,好容易受影響賭埋一份。」

拆局:跟隨中央收緊政策
澳門按照中央指示,收緊博彩業政策,表明不再容許這個龍頭產業獨大。有研究博彩業學者指,領導人多次向現任及候任特首面授機宜,旨在促使經濟多元發展。澳門開放賭權後,賭由400多張急增至4,000多張,荷官人數增至2、3萬人,令每年數千名中學畢業生,離校後即被賭場高薪招攬。新年齡限制,將鼓勵年輕人把目光放到賭場以外,擺脫一味發展賭業的局面。
澳門大學財務及商業經濟系副教授蕭志成指出,國家副主席習近平等多位領導人,早前會見現任及候任特首,明確提點經濟要多元化發展。他認為,中央不想澳門偏離同步發展非博彩的娛樂設施,例如旅遊、會展等平衡發展。本報記者

角子機場遷離民居 入賭場須滿廿一歲

譚司:兩法規將完成草擬

摘自《澳門日報》 2009年10月13日

【本報消息】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表示,未來兩三個月,將完成草擬兩項法律法規,包括規範角子機場所要遷離民居聚集處;將進入賭場年齡,提升到廿一歲,並建議有三年過渡期,讓十八歲以上、廿一歲以下的賭場員工過渡。

譚伯源表示,在會上向六博企介紹了將完成草擬的兩項法律法規。首先,對角子機場所規範法規,包括技術上加強管理,並開始角子機場限制,在一段時間內,所有角子機場所搬離民居,只能在賭場內開設,以及在旅遊、商業區中如全幢為商場、酒店,在民居的申請則不接受。政府給予過渡期搬遷,有關搬遷費用由企業負擔。這將以行政法規實施。目前沒有收到角子機場新申請項目。

另外,對進入娛樂場規範,進入娛樂場人士年齡,初步包括賭場工作者年齡,上升到廿一歲,同時建議有三年過渡期,這讓現時十八歲在賭場工作者,三年後屆滿廿一歲,符合法定年齡。法案未來幾個月將送交立法會審議。

對於目前低於廿一歲在賭場工作人數,譚伯源稱需進一步了解。但不擔心博企因此而請不到人,政府考慮未來人資供應,並結合到博彩業規模限制,相信人資市場可取得平衡及協調。

過去人資市場不協調,譚伯源指出,並非博企高薪請人,而是因澳門賭檯由四百多張,突然急速十倍擴張到四千多張,每年畢業的青年人只有數千,四千多張賭檯涉及兩三萬人員需求,故過去幾年畢業的青年人,基本因博彩規模急速擴展而被吸納。由於未來不再容許澳門博彩業以倍數增長,故對未來人資市場穩定性具信心。


其他相關報導

經濟發展多元化宜以服務性消費作基礎

摘自《市民日報》 「市民之言」專欄 2009年10月13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昨日與本澳六家博彩業營運商負責人舉行會議,就多個關係博彩業發展的經濟議題取得初步共識。其中,在調控博彩業規模方面,政府明言會聽取業界和社會意見,以便更科學地作出檢討。換言之,調控博彩業發展規模亦正式由社會意見,逐漸納入到政府和博企間的會議桌,以及日後經濟範疇的重要工作日程。

  調控博彩業發展規模,近年在本澳社會吵得沸沸揚揚,大家並非要壓抑行業的增長,相反,是關心到國策配合和澳門經濟未來的走向上,這兩點既牽動地區融合;同時,與本澳經濟格局、稅收、博彩企業和從業員生存問題息息相關。因此,博彩業的健康發展可說是整個澳門社會,甚至中央政府所關注的焦點。

  誠然,調控博彩業規模,至目前已達到一定共識,但知易行難,所謂的調控舉措,對真正的博彩業良性健康發展而言,不應該單純被視為一種經濟產量或市場壓抑性行政行為;事實上,我們要謀求的,是如何在市場競爭中尋求行業水平的不斷提升,並緊扣及推動整體經濟結構的鞏固、多元,從而使博彩業不會一業獨大、降低經濟多元化的活力。這裏如需要說清,其實就是告訴本澳社會,在懂得利用博彩業優勢的時候,同時應該學會靈活多元的發展思維,不被單一優勢所窒礙。

  如果遵照我們上述的分析看,將來調控博彩業規模應劃分成兩部分進行,其一、完善法律法規,科學研究行業產量規模,屬微觀範疇;其二、尋求經濟或其他行業新增長點,融合國策發展,提升博彩業對整體經濟的再造力與革新性,這是宏觀部分。顯然,前者行之易,後者難,尤其是需要擺脫根深柢固的依賴思維、作風,大膽創新與積極開拓,都是澳門相對較弱的環節,這種保守固有文化不利後者的實踐。

  可以知道,目前外界關注眼光,主要集中在第二項,政府將來工作上,需要更有作為,創設條件,由本澳其他行業配合下,才能得到成功實踐。一直以來,在這個關鍵要點,社會不時提出意見,有倡導重鑄工業輝煌、有期望會展業能異軍突起,或者參與開發橫琴島等,建議紛呈。以我們看來,無論發展或支援任何一種產業,將來所針對的市場消費模式,應該遵從先服務性消費,然後才是商品消費的規律。這個規律決定了澳門經濟行業格局的主和次,骨幹與輔翼。

  進一步說,澳門現在的博彩、旅遊業向市場提供不同程度的服務性消費渠道,招徠各國旅客,這個發展路向值得沿循。比照許多發達國家或地區,一直是服務性消費佔主導,然後才是商品消費,兩者達到七與三比率。從中國近年的經濟數據看,服務性消費亦慢慢逐步抬頭,成為內地旅客的主要消費形式。故此,將來發展任一新興產業,澳門仍要緊貼世界潮流而行,從這種消費模式思考,作為發展經濟的基點。何況,服務性消費能帶來兩大好處,包括:能大量創造就業機會;有利增加博彩以外的稅收。

  上述意見,希望能為將來發展多元化經濟格局時,提供一點思考空間,提升博彩業對整體經濟的再造力與革新性,促進新興產業的壯大出現。

2009年10月11日 星期日

高官「落馬」-- 財政局出現人事變動 江麗莉行代局長職務

摘自 《華僑報》 2009年10月12日



【專訪】多事之秋的財政局有人事變動,副局長江麗莉已執行代局長職務。來自有關方面消息稱,財政局正式局長人選,將會在新一屆政府才確定委任。由此顯示的訊息是,被政府提起紀律程序的財政局局長劉玉葉,將可能要下台。
 就審計署的《「機動車輛估價委員會」的運作與管理》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所揭露的弊端,尤其是車輛委員會開會次數不真實地大幅「發漲」而使其成員收入增加等狀況,政府早前對包括身兼車輛委員會主席的財政局局長劉玉葉及兩名公職人員,提起紀律程序,並有了初步結果,但劉玉葉亦正提出上訴。與此同時,政府對劉玉葉採取了防範性措施的停職處理。
 消息稱,財政局副局長江麗莉現已執行代局長職務。據有關規定,副局長的其中一項權限是,在局長出缺,不在或因故不能視事時代任之。而江麗莉是在二00七年四月獲政府委任財局副局長,主要負責公共財政這部分工作。亦踫巧的是,當年江麗莉晉升,是代替之前一名副局長因涉嫌濫用職權而被終止職務的空缺。
 財局在劉玉葉被停職,目前由江麗莉任代局長,另一位副局長容光耀一直是負責稅務方面工作。消息指,現屆政府將不會委任新的財局局長,而財局的正式局長人選,將會在新一屆政府才確定委任。◇

將相真有種乎?

摘自 《正報》 2009年10月12日



「將相本無種,男兒當自強」,北宋汪洙的《訓蒙幼學》詩,勸勉人努力求學,自有出人頭地一天,甚有「幾多白衣出公卿」之激奮人心,事實上,中國歷史亦有諸多「白衣公卿」的出現,說明中國古代封建王朝社會,也有不論出身,百駒競走,能者居之的傳統。

回看今日特區,卻似恰恰相反,將相竟然有種,全都是「權位有世襲,利益有繼承」,情形雖不似朝鮮「領導人」父子相傳,也都是大家族,大集團裡搞「繼承」把戲,社會焉得公平?焉得進步?青年才俊既缺磨練機會,也就少了出頭一天!

看!「一門三傑」,毋需市民認同,便可佔據高位,強要「為人民服務」,連傳統社團對那兩個議事堂的席位,也都來過不論才智,用人唯親,把「東?」、「媳婦」全捧上台,都是為了權位世襲、利益繼承!可幸的是,終遭人唾棄,吃了一記悶棍。

主政者其實應有開闊胸襟、無私精神為特區選拔人才,若繼續有過不改,知賢不親,世襲繼承,便愧對後來人。

東方生

視審計報告如無物 局級官僚砌辭狡辯 羞家!!!

摘自 《訊報》 2009年10月9日

審計署最近連續公佈了兩份「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也是全年僅有的兩份,分別是《「機動車輛估價委員會」的運作與管理》及《環境委員會辦公室搬遷及裝修工程》。兩份報告洋洋灑灑過萬字,詳細臚列審計對象的種種問題和疏失,以至違法違紀行為,在此不贅。我們倒是關心這些審計報告到底有何實際價值,對維護公眾利益有何作用。我們認為,如果特區政府高層對審計報告所揭示的政府部門的問題繼續抱著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和稀泥態度,則其管治威信將無從建立,其管治水平也無從提高,這就有違「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初衷,令人失望。

  自審計署成立以來,其所公佈的每一份審計報告,幾乎都無一例外地受到審計對象的不同程度的「聲明異議」,膽子大一點的,就砌詞反駁,反唇相稽,膽子小一點的,則避重就輕,巧言狡辯。在白紙黑字、巨細無遺「證據比較確鑿」的審計報告面前,因濫權自肥的機動車輛估價委員會主席、財政局局長劉玉葉,也搬出被其曲解的《行政程序法典》「無規定」等作強詞奪理的自辯,把自己挖空心思,佔公家便宜的違法亂紀行為合理化,這不止是不知悔改,不知公眾利益和個人職責為何物,而且是企圖反咬一口,倒打一耙。劉玉葉的上級司長譚伯源,在轄下負責執掌和監督公共財政管理的重要部門出現這種「人禍」,竟然只是輕描淡寫的一句「視為一種鞭策」,未有立即採取相應的有效措施,堵塞制度上的各種漏洞,防止再有人濫權謀私,損公自肥。有這樣的主要官員,實非特區之福。

  另一被審計報告批評奢侈浪費、規劃馬虎的環境委員會(現為環境保護局),儘管在審計報告中,其回應是「對審計署的意見基本持同意的態度」,擔任環委會代主席,被審計的環保局局長黃蔓紅卻公開以「帶有莫大冤情」的臉孔唸「佛偈」質疑審計署無風起浪,制造麻煩,自己就不知道「何處惹塵埃」;其上級領導劉仕堯、張紹基翌日則公開回應,分別稱審計報告「有利部門改善資源運用及行政效率」;「認同審計報告的意見及立場」。由此可知,黃蔓紅為官十年,卻對官場守則一無所知,對組織紀律一竅不通,公開與上級「不保持一致」,態度比劉玉葉砌詞狡辯更為惡劣。

  不知從甚麼時候開始,特區官場養成了與我們自小在學校學習的做人處世價值,例如誠實守信、例如知錯能改、有錯必改、例如對自己做的事承擔責任等背道而馳的文化。根據《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15∕2009號法律)的規定,局級領導的公務人員,除了要承擔一般公務人員的責任和義務之外,還要承擔紀律及財政責任等特定責任,否則「可被譴責」,定期委任也「可被中止及終止」。據此,劉玉葉的財政局局長一職的定期委任,已可以「因不遵守確保公共行政公正無私的規則,且不影響倘有的其他責任」而依法終止,至於其所作所為是否涉及《刑法典》中的「公務員犯罪」,則應由被坊間謔稱為「抓小放大、欺善怕惡」的廉政公署介入調查;審計署也應該主動行使其組織法所賦予的權限;將劉玉葉的問題向檢察院通告。可惜,當局似乎沒打算依法辦事。

  如果說黃蔓紅領導環委會大事揮霍公帑的年代是一個有權無責的「瘋狂年代」,無從究責,則黃蔓紅在審計報告公佈後,趁公眾場合自稱「以個人身份」唸「佛偈」向社會呼冤,向審計署「叫陣」,公然推翻自己在審計報告中的回應,公開與上級不保持一致,毫無疑問適用已於八月四日起生效的第15∕2009號法律,違反第十一條關於「義務」的規定,該條第二款規定,擔任領導及主管官職者應堅守其個人行為不會對澳門特別行政區或所服務的部門或實體的形象造成負面影響,以及不會損害執行有關官職所需的威嚴。」也違反了第二十三條有關「領導人員的特定責任」的規定。

  所以,由於劉、黃二人即使沒有不法行為,也肯定屬嚴重失職、凟職,特區政府應該依法「公開譴責」兩人,以至將彼等免職,再深入調查追究兩人的其他法律責任,以保法律尊嚴,彰顯固有的行政倫理,也收以儆傚尤之效。若仍以過去的「差不多態度」、「真戲假做」的思維來回應,只寄望事過境遷,一切依舊,則兩位因追補兩年加薪而額外獲發十多萬元合法報酬的局級領導得從輕法落,仍事小;特區的法律尊嚴和管治威信蕩然無存,行政道德進一步淪落,公務人員有樣學樣及管職矛盾將再深一層,影響特區政府的有效管治,才事大。令人更憂慮的是,劉、黃二人其實代表了相當部分局級公務人員的質素。這是十年吏治鬆馳的惡果。


余荔

私利行先 服務市民掛口邊 不思進取 執政聯盟續沉淪

摘自 《訊報》 2009年10月9日

新一屆立法會官委議員名單於週一公佈,旋即在坊間尤其是中產知識層人士及公務員圈子引起極大迴響,公眾甚是失望,皆因看不到未來主政者有何改革創新的新政氣息,更教人疑惑的是對於公共職位委任盡顯主政者及執政聯盟的政治酬庸、任人為親、壟斷世襲及個體利益人情輸送等弊端,完全妄顧公眾利益和澳門健康發展的宏旨,這是令人相當憤慨的。正所謂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這份官委議員名單的出現並非偶然,而是有著執政聯盟思維的落後封閉以及管治行為與社情民意大相逕庭的基因,亦是在於其已遠落後現代文明政治的意識型態作祟。

  不必諱言,對這份官委議員名單,相信只有澳大法學院副教授唐曉晴的獲委任,在知識份子中是可認同外,其他六個人士都備受不同程度質疑,這亦是回歸後四屆官委議員人選中最具爭議的一屆,而且是涉及最多被委任者備受質疑的。坊間種種批評聲音中質疑未來主政者的用人思維,當中很關鍵的是個心有否為澳門整體利益考量,還是只顧著友好的安排,只顧眼前短利,有否為澳門長遠健康發展的誠意,再深入疑問是,未來特區管治,執政聯盟,是為民執政還是著重於為既得利益者服務?

  從第四屆立法會的組成過程,讓人看到不少教人不安狀態。如在直選出現的抹黑爆料,以旨在打擊有心為澳門且具民意支持的參選者之卑劣行徑,又如在間選的高度操控,完全無一絲民主和開放的氣息;再是在直選發生「廢票復活」事件的妄顧法治精神和公平遊戲規則之所作所為;又再是委官委議員所呈現的種種弊端。所有這些狀況串連起來,卻帶出了執政聯盟的不濟現象。然而,可悲的是,基於保守政制下,澳門人無法改變現狀,未來日子澳門卻被迫在這樣不濟的執政聯盟管治,亦教人深感憂慮澳門在未來五年將會倒退到怎樣態勢?如何確保到一國兩制下澳人治澳的事業可持續發展進步?

  筆者憂慮未來特區管治的上層建築,既欠缺政治智慧和現代文明政治認知,亦同時執政聯盟成員中不少存有私心私利為先問題。另方面的憂慮是作為第四權的傳媒,未能盡責地履行監察政府和政治人物以及勇於揭露社會不公義之天職,且更甚的是一些媒體不是做市民的看門狗,而是做權貴的打手,以至不惜扭曲是非黑白,使社會公義不彰,健康的社會價值觀無法建立起來。

  跟一些關心澳門的朋友談起澳門時局和傳媒生態,不自覺地都感到很悲觀,傳統的傳媒不思進取,只有個別小媒體尚在堅守原則。顯然,或許有人以為傳媒少了不同聲音,就自欺為社會和諧,殊不知,客觀事實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市民要求進步、社會對執政聯盟不滿以至民怨的積壓,若未能有有效的渠道及方式渲洩,其實就是潛在不穩定的最大火藥庫,當其能量積壓到一定程度時霎時爆發,這時對社會以及政府都會做成極大衝擊,做成難以收拾局面。

  毫無疑問,和諧社會的建立,應建基在民主、法治、言論和新聞自由、多元、社會公義、廉政、公平、公正及開放的基調上。這當中,或許常有各種不同聲音表達,以至不同觀點的辯論,但不要害怕爭論,一個正常和健康社會,應該是包容到各聲音和不同意見,亦只有各種不同意見在理性、自由及開放下廣泛討論,才有可能達至最大共識,亦只有民意認同基調,政府施政才能真正暢順,才能有真正政通人和的局面。

  時代演變,市民進步,澳門特區再不是上世紀的六、七十年代環境,未來主政者及執政聯盟若仍不思進取,仍是以落後封閉的思維來管治澳門,其必然無法管治好澳門,甚至成為澳門走向健康發展的最大障礙。因此,澳門的變革與創新,首先是在管治上層建築做起,亦只有執政聯盟能夠與時並進,才有可能帶領澳門在新階段有所發展。令人們對未來有憧憬。

了空

人民真正站起來 未充分體現

摘自 《訊報》 2009年10月9日

毛澤東主席六十年前在天安門城樓上宣佈新中國的成立,並且大聲說出「中國人民從此站起來了」的豪言壯語,但時至今日不少中國人仍未享有一個普通公民應該享有的基本權利。

  根據中央電視台的報道,能夠出席天安門廣場六十周年國慶慶祝大會和聯歡晚會的嘉賓有兩萬四千人,他們分佈於城樓和附近五個觀禮臺上。將參與閱兵的八千將士、二十萬遊行群眾以及工作人員算進去,極其量只有三十萬人能在現場參與,這對於十三億人民來說是何其少呢。老百姓參與國慶的方式是享用八天假期和觀看電視台直播,更積極的右派到網上罵罵央視的主持和攝影師。這是人民選擇權利的範圍。除此之外,對於「是否閱兵」、「閱兵的規模」、「誰是群眾演員」、「誰是工作人員」、「誰是觀眾」等問題,他們是沒有發言權的。

  十月一日早上很多北京市民自覺地遠離交通管制的天安門廣場和長安街沿線的南、北路段。慶祝大會結束了,聯歡晚會在晚上八時開始。市民走向王府井大街、長安街東、西兩側,企圖看看燦爛的煙花實景。他們被阻於警戒線以外,離北京飯店和長安街交界處數十米,願望落空了。很多市民和外國遊客質問公安「為何不能進入廣場?」,員警答覆:「這是奉命而行」。來自民主社會的人民很難理解這樣的措施,中國人民在自己的首都,無法自由地去與眾同樂,慶祝國慶。要說在長安街上搭建幾個臨時看臺,讓一、兩萬中國人民去觀賞閱兵和晚會不難。非不能也,是不為也。若為選擇的原則而頭痛的,照抄洋鬼子抽籤之術,絕對公平。為安全起見,中國官員將所有讓人民自由參與的機制抹掉。

  十月二日早上十時,天安門廣場解封。成千上萬的市民湧向廣場,觀賞廣場風景和六十輛代表全國各地行政區的花車。對筆者而言,天安門廣場充滿政治符號,沒甚麼風景可言。由城樓起逆時針方向是人民大會堂、毛主席紀念堂、人民英雄紀念碑、和國旗旗桿。我總覺得他們有點尋求補贖的味道,因為十一當天沒法進來,及後的閒逛和拍照就是參與。那天在天安門廣場可以看見的自由包括進出廣場(須安全檢查)、可隨意坐在地上、拋棄垃圾免受檢控或罰款,還有任意的尋找平日神情嚴肅的武警拍照。不過這狀況只是暫時的,相信隨意坐地和拋棄垃圾的自由很快會被取消的。當然中國人民追求的不應是隨意坐地和拋棄垃圾的自由,而是在廣場上設置臨時休息座椅和垃圾桶的權利。

  要看一個國家的人民是否真的站起來了,可用很多不同的、實際的指標。我隨意選幾個,可能不夠全面:大多數北京人是無法自由參與天安門的國慶慶祝大會和聯歡晚會的;不少內地人使用暫住證才能在別的城市居住;內地人前往澳門、香港兩個中華人民共和國特別行政區仍需要簽署通行證;中國駐澳部隊、駐港部隊均採用禁閉營的方式管理,亦即士兵們下班後不能自由外出。倒是曾經駐紮在港、澳兩地的各種外國軍隊,包括英軍、葡軍、荷蘭軍、日軍,以至來香港消費的美國水兵都沒有這樣的限制,不禁要問中國領導人害怕甚麼?不禁要問中國人民真的站了起來嗎?


翟木